风险排查的具体要求是什么风险排查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2-09-25    来源:廉政建设    手机版     字体:

【风险排查的具体要求是什么】风险排查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要明确主体、打牢基础、分清内容、规范表述

第一,明确两类三个主体,一类是个人,包括所有公职人员(财政供养人员)以及受委托行使国家权力的非国家公职人员,一类是集体,包括单位和科室。

第二,打牢一个基础,清权确责——就是结合三定方案进行职权梳理、流程再造,重点是围绕行政许可、处罚、征收、强制、监管、审批、裁决、给付和单位内人财物管理权等进行梳理和规范,逐步建立起“权责明明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这是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基础。

第三,分清不同内容。个人的风险内容主要是个人存在或潜在的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的内容、形式及危害。集体的风险内容是单位工作职能特殊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方面的内容、形式及危害;科室在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方面的内容、形式及危害。

第四,规范风险点的构成和表述方式。每个风险点的查找由风险源、风险点、危害性三个要素组成。表述方式如:由于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风险源),造成思想退步,信念滑坡(风险点),在处理事务时不能从政治上、从全局看问题(危害性);又如,由于财经制度不完善和法规意识淡薄(风险源),财务管理不规范,尤其大额度资金审批使用不能科学民主决策(风险点),造成决策失误,资金使用不正确、不应该、不合理(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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