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习心得体会

更新时间:2024-03-28    来源:廉政建设    手机版     字体: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习心得体会【汇编六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习心得体会【汇编六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习心得体会1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这要求我们全面审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党和国家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方略和纪检监察工作实践,用法治思维规划指导和引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解决好与法治要求之间不相适应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树立法制至上理念

  法治中国,依法治国,不仅早已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也已上升成为党治国理政的坚强意志。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依法治国,不仅再次吹响了我国法制建设的号角,也为推进廉洁政治建设指明了方向。反腐法治化与国家法治化的路径基本一致。国家的法治化,即国家权力全部纳入法治轨道,就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近年来,在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方面,国家先后制定和修改了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务员法、反洗钱法、政府采购法等,这些法律从不同的角度对国家公职人员行为进行了规范。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对纪检监察业务法规制度如数家珍、驾轻就熟,还应该把法治作为一种精神信仰、价值追求,从更高层面、更深层次学习领会法规制度精髓,掌握各类法纪条规,体现和贯彻好法治精神,把"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作为一种思维习惯,敬畏法律、推崇法治、遵循法则。

  加快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

  法制健全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前提和基础。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一方面要完善过去的一些法规,扎紧制度笼子,加快重要领域如权力公开、党务公开方面的立法进程等。现行某些规范权力的党内法规和行政规定,有的只是原则性的倡导,缺乏实际操作性;有的无责任主体,有的无配套政策,有的无程序性规定;有的只有禁止性规定和要求,缺乏明确具体的责任追究条款;有的党内法规自由裁量权空间过大,既损害了法规的权威性、执行力,也不利于开展内部监督。例如,在实际操作中,同样一起案件或相同的违纪行为,给予警告和开除党籍都是在原则规定允许的框架内执行纪律规定。所以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就出现了对干部腐败行为以纪律责任替代法律责任,甚至对一些违纪问题常采取"下不为例"的处理方式,客观上纵容他们在制度规定面前依然我行我素,在利益诱惑面前产生铤而走险的侥幸心理。

  因此,在党和国家层面,应认真研究解决党纪与国法、行政规定与法律条文之间存在的一些缝隙,及时修改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力度,从制度源头堵住或减少公权力寻租的可能。在中央层面,还应围绕消极腐败现象的新特点、新趋势,围绕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加强工作业务程序等方面制度建设,防止因为断层和脱节而产生违法问题和办案事故;结合公、检、法、司等执法机关在反腐败工作中承担的角色任务,加强与其之间工作运转程序衔接的制度建设,实现法制化规范、程序化运作,防止交叉打架、重复劳动,使反腐败的法律链条平稳延伸、无缝对接。在地方层面,应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配套法规,特别是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目前,有的地方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台了诸如网络举报监督、预防职务犯罪、公车改革等方面的法纪条规,在操作执行层面反映出了良好效果和社会反响,应当认真进行总结宣传,为国家立法积累经验。

  依法履职刚性运行

  没有法制为底线作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仅失去了方向基础,也没有了根本遵循。党和国家不断结合时代特点强化反腐败工作法规制度建设,其根本目的是要让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在具体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现实问题,这既是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个人能力的要求,也有利于反腐败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做到心中有法纪、脚下有红线,实现法纪落地、刚性运行。一方面,要头脑清醒、擦亮眼睛,认清合情与合规之间的差距,合理与合法之间的鸿沟,不能空泛化、选择性、生搬硬套落实运用法规条款;另一方面,要谨防用组织程序代替法律规范,用工作纪律代替法律规定,用领导意志代替法纪要求的错误行为和现象。在纪检监察工作各项核心业务、关键环节,都要抓好法律实施的监督,甚至可探索引进第三方监督机制,发挥好社会监督的作用。

  破解法规制度盲区的难题

  近年来,各类涉法涉诉案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增多,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内出现的许多问题也亟待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要认真梳理研究这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以法制为统揽,以实践为课堂,不断强化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和水平。针对当前突出的仅用党纪而无法用法律规范的灰色地带、法律法规滞后性问题,比如裸官、兼职取酬、收送"红包"、"吃空饷"等,许多违反党纪的行为在法律上尚无明文规定,这既是法律监督的盲点,也是法律界定的难点。比如,对官员失联事件成为社会热点话题后,办案保密规定与公众知情权之间存在冲突、实施重处分对象审诉复议有无第三方介入监督、党外人士违纪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手段受限等新问题,要加强研究论证,有针对性地利用法律途径、法律武器,提出解决对策,运用法治方式破解此类难题;如对外信息披露不畅通的问题,可以建立全天候网络值班新闻发布制度,针对疑难信访、申诉复议等问题,可探索吸纳律师、司法、第三方组织参与,举行公开听证会,这不仅是对法治精神的弘扬,也是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积极贡献。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习心得体会2

  20_年以来,_党支部严格按照局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抓教育,建制度,强监督,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全面推进,形成了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落实责任上做到两个明确,一是公司党政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二是明确了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结合实际,分析研究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_党支部与支部委员、科室负责人全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到人。

  二、加强宣传教育,反腐倡廉深入人心

  _党支部上半年安排了党风廉政及反腐败内容的学习7次,主要学习了党章、精神、四中全会精神、反腐败案例、市纪委汇编的学思践悟系列文章等内容,并根据学习内容及时进行讨论分析,使教育学习到达效果。

  根据局党委安排,_党支部开展了两个专题活动。一是四个绝对专题活动,二是三严三实专题活动,通过专题教育并结合实际工作,党员干部们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清醒认识到新常态下必须有新的工作态度和办法,明确自己的权利责任,远离廉政的高压线,明确了今后工作的目标。

  _党支部积极开展了职工廉政教育谈话和谈心交流活动,上半年支部委员与职工谈心21次,支部委员间互相谈心8次。通过交心谈心,一方面增强科室负责人及党员的廉政意识、大局意识,促进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另一方面拉近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的距离,增进了解,消除误会,形成了相互理解、相互支持,齐心协力,共创和谐的工作环境。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权利运行透明化

  _党支部始做到了在集中指导下民主,民主基础上集中。班子成员之间密切协调、充分沟通,做到决策之前先沟通,日常工作随时沟通,凡是有关公司大的事项决策及财务开支,必须通过班子讨论通过执行。

  四、加强监督检查、防止疏漏

  为彻底清除_公司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党风廉政死角,_党支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从公司运营程序上进行监督检查。上半年对项目廉政合同进行了修订改进,并且对公司日常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发现并改正了两次因疏忽大意出现的财务票据问题。

  五、加强八项规定教育,防止四风出现反弹

  党支部加强八项规定和四风内容的教育,每逢过节前召开专题会议,对八项规定中的要求进行了强调和再次要求,对党员干部日常生活中遇到了家庭婚丧嫁娶的时候,安排监督人员进行提醒监督。_班子在全体大会上承若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坚持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不断增强执行八项规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在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方面做好表率。

  六、目前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党风廉政教育的问题。公司部分党员长期在一线,有时无法参加公司党员教育活动,虽然通过提供学习资料等方式进行教育,但是效果仍然达不到特别满意。公司宣传教育方式不丰富,目前还是宣读讨论等老教育手段,正在积极探索新的教育方式。

  明年,公司将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坚持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形成有效防范腐败机制,在宣传教育上下工夫,想办法,圆满完成20_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习心得体会3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本色。建党百年来,我们党致力于中华民族千秋伟业,与时俱进制定管党治党方针,找到了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新路,不断以强盛大党的气魄进行自我革命,推动伟大社会革命。站在建党百年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历史起点上,系统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百年历史经验并进行理论概括,对于新时代更好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共产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历史进程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始就旗帜鲜明反对腐败。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阶段,我们党围绕中心工作和大局,始终坚持和完善马克思主义廉洁政治思想,坚定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在理念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方法创新基础上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聚力于锻造党和军队的纪律性,形成了反对腐化、追求廉洁政治的优良传统。作为无产阶级政党,我们党一直主张“消灭党员‘特殊地位’与官僚腐化”。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要求把党建设成有严密组织和铁一般纪律的“群众党”。成为全国性革命政党后,党员数量急剧增加。大革命时期,我们党于1926年发出《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坚决清除混入革命队伍投机腐败的坏分子和坏倾向,确保党自身的纯洁性和战斗力以争取革命的胜利。1927年4月,党的五大成立中央监察委员会。在局部执政探索中,毛泽东等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思想建党,先后提出“加紧反对官僚腐化贪污现象”“铲除贪官污吏,建立廉洁政府”“两个务必”等思想。1933年,在中央苏区,党中央专门发出《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二十六号训令》,对贪污行为进行惩处。在延安,开展整风运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宣传引导和思想纠偏,颁布《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强调共产党员有犯罪者从重治罪。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开展反对贪污腐化行动。新中国成立后,面对全面执政后政治地位变化带来的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懈怠、贪图享乐问题,毛泽东等中央领导同志指出贪污腐化行为是资产阶级作风,是极大的犯罪。党的八大指出,要重视我党队伍中出现的贪污腐化、违法乱纪、道德堕落等情况,从思想和组织上进行反对腐化堕落现象的斗争,坚决把贪污腐化分子清除出党。我们党先后开展包括整党运动、“三反”运动、60年代农村“三反”运动、“新五反”运动在内的反贪污腐化运动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等廉政教育运动,制定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关于划分浪费与贪污界限的四类标准》《关于处理贪污浪费问题的若干规定》在内的系列法规制度,探索建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和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国务院监察部),对贪污浪费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不断加强思想和制度建设,探索制度化法治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新路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国民经济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但由于社会转折时期两种体制并存带来的“漏洞”以及部分党员干部受到资产阶级思想侵蚀,腐败问题日益凸显。党的十二大指出,党风问题是关系到执政党生死存亡的问题,要纠正各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和对党对人民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作风。目睹“苏东剧变”及官员腐败给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造成的巨大伤害,我们党深刻总结苏共的教训,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贯彻“一要坚决,二要持久”的方针,探索通过制度建设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有效途径,力证“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消除资本主义和其他剥削制度所必然产生的种种贪婪、腐败和不公正现象”的科学性与正确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部在这一时期先后恢复设立,成为我们党纯洁党风、大力打击贪污腐败的重要力量。

  党的十四大后,我们党积极探索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有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路径。将“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内容写入党章,确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反腐败方针。党的十六大后,在“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日益凸显的情况下,我们党深刻认识到腐败带来的巨大危害,坚持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同时强调“惩防并举、注重预防”,通过反腐败制度创新和拒腐防变长效机制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受到管党治党“宽松软”、监督缺位和惩治腐败制度体系不够健全等因素影响,腐败这个党执政的最大风险仍然存在,成为影响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动摇党长期执政基础的严峻问题。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以自我革命精神开创正风肃纪反腐新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刹住了一些过去被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邪气,解决了一些长期想解决而没能解决的顽瘴痼疾,探索了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

  创新思想理念,形成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的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在理论和实践探索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发展党的建设理论,深刻回答了新的历史条件下“为什么要全面从严治党、怎样全面从严治党”“为什么要反腐败、怎样反腐败”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标志着我们党对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达到一个新境界。习近平总书记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突破口和动员令,要求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并突出强调党的政治建设,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通过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理念,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通过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筑牢全党思想之基、信仰之基。习近平总书记还要求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推动作用,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三项改革”,持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以聚焦主责主业,提高监督能力。

  改革体制机制,建立党集中统一领导、既分工明确又协同推进的反腐败组织体系。思想理念的创新需要通过组织结构和制度体系的改革来体现和落实。我们党始终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抓住管党治党“牛鼻子”,完善党领导反腐败工作的体制机制。各级党委(党组)当好反腐败斗争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党一起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生动局面逐步形成。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各方面全过程,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确保反腐败工作权威高效。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通过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建立党集中统一领导反腐败工作的组织机构体系。推动反腐败国家立法,以法律形式进一步明确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和国家监督制度,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协调贯通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初具规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初步形成,有力强化了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为夺取和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完善法律法规,建立结构完备、执行有力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制度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旗帜鲜明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从顶层设计出发,形成了党的全面领导下由人大产生并受人大监督的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减少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寻租”空间,消除滋生腐败行为的土壤。对党员领导干部,一方面加强“高线引导”,颁布《廉洁自律准则》等一系列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规则;另一方面,列明“底线禁区”,构建党员、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惩处法规制度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制度的实效性、针对性和前瞻性;坚持系统思维,做好“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坚持制度制定和执行并重,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法规制度体系内容更加科学、结构更加完备、执行更加有力,开启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新时代。

  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零容忍惩治腐败,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我们党不断深化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认识,强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严肃查处周永康、郭伯雄、徐才厚、孙政才、令计划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七个有之”问题保持高度警觉。深化金融领域、政法系统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坚持人民立场,抓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关键,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相结合,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深入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斩断腐败分子后路,有力遏制住腐败分子外逃蔓延势头。

  培育清正廉洁的廉政文化,为建设廉洁政治提供精神滋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科学汲取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关于政德建设的思想精髓,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廉政思想。在坚持“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鲜明政治立场上,提倡“为民”“勤俭”“艰苦朴素”“清廉”,对腐败“零容忍”等价值理念,形成了层次分明、内涵丰富的“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廉洁政治观。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理论阐释和宣介,锻造党员干部的党性、淬炼党员干部的作风品格,培育和弘扬清廉文化。党风、社风、民风为之一新,廉荣贪耻、崇廉尚洁的社会文化逐步形成。

  经验既是对历史实践的科学总结,也是新时代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基石

  百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波澜壮阔的历程,特别是新时代正风肃纪反腐的伟大实践为我们深化了认识、探索了规律、积累了经验。面向新的一百年,我们党必须充分运用这些宝贵的经验,建设海晏河清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始终坚持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原则,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导,科学谋划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建设清廉中国。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只有党中央才能从政治高度和“两个大局”出发,全面统筹谋划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生机活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因此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政治上把握坚持和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集中统一领导。进入新发展阶段,继续发扬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擘画清廉中国宏伟蓝图,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对人类社会治理腐败的贡献更加凸显。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人民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坚持人民至上,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鲜明特点,集中反映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根本价值取向。正风肃纪反腐必须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增强获得感,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充分尊重人民历史创造者的主体地位,畅通完善群众监督平台,不断激发加强群众监督意识,加强党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将群众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一环,使其与党的自我监督同向发力、形成合力。

  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理念,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原则,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本理念。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统筹贯通,确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相互融合、环环相扣。不敢腐是前提,体现的是组织的主导和治理,解决的是腐败成本问题。只有通过纪律、法治威慑作用的发挥,才能为“不能”“不想”创造条件。不能腐是关键,解决的是腐败机会问题。只有强化监督制约、扎紧制度笼子,才能巩固“不敢”“不想”的成果。不想腐是根本,解决的是腐败动机问题。只有提高认知、觉悟和品性,树立廉荣贪耻的观念,才能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实现“不敢”“不能”的升华。“三不”相辅相成,必须坚持系统观念,一体推进、同向发力。要强化以案促改的意识,提高警示教育针对性,坚持办案、整改、治理一体推进、相互贯通,取得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

  始终坚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法规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反腐败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是防腐、治腐的利器,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正风肃纪反腐必须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党章和宪法为根本遵循,不断健全党和国家法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合理分工又协调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和执纪执法体系,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败制度体系,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在法治轨道上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始终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权力是最大的腐蚀剂,不受监督的权力是滋生腐败的温床。百年来,我们党不断探索建立和完善党内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有效规范权力运行,不断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确保党始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锐意进取、清正廉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着眼于党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必须进一步突出党和国家监督的政治属性,确保党集中统一领导的同时,强化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质效,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形成监督合力。坚持党内监督主导地位,强化纪委监委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保障党和国家监督的科学性、有效性,最大限度释放监督治理效能,更好推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我们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坚韧,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落到实处,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习心得体会4

  近日,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参观了警示教育基地,杨局长还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集中廉政谈话,我深受教育和启示。认识到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大潮的今天,在全党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非常必要,对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守党纪国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警示教育基地观看的触目惊心违法犯罪的轨迹,清楚看到各类官员利用自己的地位和手中权力去中饱私囊,满足私欲,演绎了一幕幕淋漓尽致的权钱腐败交易之戏。他们无视党纪国法,目无组织纪律,腐化堕落,严重损害了国家干部的形象,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因此,我们一定要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廉洁从政,掌握好手中的权力为人民服务。

  一、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为什么活着?为谁活着?人应该怎样为人处事呢?其实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行为回答着这个问题。人们的言论行为举止,都是由其世界观决定的,在世界观的指引下不断描绘人生图画。世界观决定人们的思维方式,决定人生观和价值观。之所以倡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就是要学会运用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思维方式分析、判断、处理问题。党员领导干部更要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才能抵御住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二、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权力是什么?简单地说就是权威和势力。在有组织的社会中,权力是由组织经过一定程序赋予执行者的一种强制他人服从的政治力量。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是要牢固树立正确用权的责任意识,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就是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切实增强公仆意识,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群众的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当作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当作第一考虑,把群众的满意当作第一标准。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明白,权力是谁给的,手中的权力应该为谁谋利;凡滥用权力者,必将受到制裁。从而做到警钟常敲,时时警醒自己,时刻不忘权力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只有这样,才能经得起金钱的诱惑,永葆共产党、人民公仆的本色。

  三、要树立严于律己的形象

  树立严于律己的形象,就是要造就更高的思想境界和更高的精神追求,就是要努力加强自身世界观的改造,加强个人道德品质修养,在思想上筑起牢不可破的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商品经济社会的今天,人人都有占有更多利益的欲望,每个人也都有获得利益的权力。廉洁自律,就是要过好金钱关、利益关,正确处理好利益得与失的关系,享有合法利益。只有合理、合规、合法才是过好金钱关、利益关的准则,否则,金钱、利益就是引诱你走向深渊的门票。

  我们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做到耐得住清苦,抗得住诱惑,顶得住歪理,管得住小节。不该拿的钱坚决不能拿,不该办的事坚决不能办,不该吃的饭坚决不能吃,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能去,自觉保持严于律己和为民服务的公众形象。

  作为一位基层环保工作者,不仅仅要提高环保工作业务素质,更重要的是要提高政治理论素质,牢固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始终坚持热爱环保事业的信念,严格要求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环保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习心得体会5

  目前,全局上下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正开展全面学习案例,此项活动的开展不仅可以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利观、利益观,还有力的推动了全面深入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通过这次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我感受颇深,启发很大,很受教育,对内心也有了深层次的触动。下面我仅谈一下自身的一点认识和体会。

  纵观贪官的落马,他们有其共同点,每一个贪官并不是一开始就腐败,他们起初同样扎扎实实的工作,从一点一滴做起,做出了一定的成绩,有为党奉献的一面。后来逐步转变为不能很好的把握自己,贪污受贿,淡化了党性修养,扭曲了自身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从而沦落为人民的罪人。如安徽巨贪王怀忠服刑前在狱中就悔恨不已地说:“如让我再选择一次,我一定会脱胎换骨,重新做人。”巴中税案中的罪人也是起源于法制观念淡漠,心生邪念,被一个贪拉下马。没有算好家庭帐、政治帐、前途帐、生命帐。从贪官的轨迹我们不难看出,这都源于一个贪,不能正确处理奉献与索取之间的关系。而贪婪的闸门一旦打开,贪欲如洪水决堤一泻千里,不可收拾。贪念又来源于权力,由权力转变为权钱交易。而真正的考验是当一个人手中有了权,就必然要和金钱打交道,各个方面的诱惑也随之而来,如何处理好奉献与索取的关系,是否将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放在首位,才是对每一个为官者的严峻考验。也就从这时起才能真正衡量出一个人道德的防线牢不牢,政治修养高不高。如果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不义之财,谋取私利的工具,那最终将踏上不归路。如果把权力转化为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那才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流芳百世。如果恃权轻法、心存侥幸,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那终将落马坠地。如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永葆共产党员本色,才能做到“常在河边走永远不湿鞋”。

  回头想想我们,作为为国聚财的国家行政机关,每天都要和金钱打交道,其诱惑力是可想而知,我们必须时时刻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清正廉洁,抛弃侥幸心理。凭心而论,在芸芸众生中,伟人和圣人是少之又少,大多世人皆为凡人,难免有一些杂念,特别在当前的市场经济下,金钱的重要性日益显现,面对这个消费的社会,要拒绝诱惑当然不是那么容易,人情世故免不了,吃穿住行样样都要消费。而为养家糊口多挣钱,投资理财,提高物质和生活条件都是无可厚非的。当然我们不否认“贫穷并不可耻,有钱亦非罪恶”。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关键是不碰“高压线”,不管哪种获得必须建立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建立在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下。从巴中贪污税案中吸取教训,可知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的道理,任何侥幸的心理都会酿成大祸,“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也是同样的道理。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因小失大的道理谁都懂,古今中外因谋小利失大意,落马者并不乏见,电视剧《亮剑》中丁伟与李云龙的一段话“不谋万事者,不足谋一事;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说的也是这个道理。故要用好手中权力,避免一失足成千古恨。笔者认为,必须时刻加强学习,时刻严以律己,时刻警钟长鸣,从“小事”防起,努力从以下四方面自律。

  一是必须加强学习,筑牢理想信念。有句话叫做“己所不欲,勿失于人”,要强化学习,既要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从而筑牢信念大厦的根基;另一方面,还要学习郑培民、孔繁森等先进人物的事迹,用他们的感人事迹不断鞭策自己,查找差距,提高觉悟。

  二是必须处理好几种关系。当前是开放的时代,各种形形色色的诱惑都使每一名党员干部面临着考验,这就要在提高道德修养的同时,坚持自重、自警、自省、自立。为此,在新的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要处理好四种关系,即:处理好自律与他律的关系,模范的遵守纪律规定,自觉接受各种监督,保持严谨的生活态度和生活作风;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使个人利益必须在保证和发展社会整体利益的前提下来实现;处理好与亲朋好友的关系,身边的人,无论是配偶、子女、亲戚、朋友还是下属,都不能给他们留有优越的感觉和幻想的空间,教他们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处理好奉献与索取的关系,真正体现出党员领导干部“平时看出来,关键时站出来,利益前让出来,危难时豁出来”的气魄。

  三是必须加强自我约束意识。“勤生明、廉生威”的道理谁都懂;个人的廉洁主要来自自律,而作为一个单位就要以“四严”即从严要求,从严规范,从严监督,从严查处来规范和强化自律行为。通过不断的廉政学习教育,未雨绸缪,形成“不去为”的教育机制;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形成“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培养廉洁为荣、腐败为耻的风气和氛围,形成“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形成“不敢为”的惩戒机制;

  四是必须加强监督,做到警钟长鸣。一是加强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对票证、征收的税款、填开的发票和对应开出的发票要进行稽核,核对是否开出的税票金额、征收税款数额与入库缴款数对应一致;稽核开出发票金额按政策规定应该征收的税收与实际征收的税款相一致;通过内部稽核查找税款征收中执法个人的思想和行为是否出于公心,检查管理人员和征收人员以及基层单位领导是否存在私心杂念,是否执法公正并纳入考核,与晋升职务、评先评优挂钩。二是加强下级对上级的监督。这要求领导干部广开言路,听得进八面来风,辨得清是非真假。发挥纪检监察员的作用,严格政务公开制度,牵涉到人、财、物要严格按程序办事。三是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互相提醒。四是加强群众监督。五是做到自我监督,不高高在上,不脱离群众。

  通过这次学习,我感到,“以铜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知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任重而道远。作为新时期的党员干部,要想抵御住物欲横流,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抑制住欲望、把持住关口,过好“人情关”“金钱关”“名利关”“美色关”,就要不断加强学习,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加强自律意识,强化服务意识。处理好奉献与索取的关系,强化奉献意识。加强监督,强化勤政意识。真正做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勤务员,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干成事,干好事,干实事,真心诚意为人民,扎实苦干求发展。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习心得体会6

  党的以来,党中央站在关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将坚定不移地加强执政党自身建设和惩治腐败作为重要抓手,紧紧抓住作风建设这一切入点,聚焦“四风”,精心组织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改进作风取得显著成效,得到人民群众积极拥护和社会广泛关注。近日,通过系统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使得本人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尤其对关于落实八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方面的论述和讲话感触深刻。通过自省和反思,主要有以下一些体会和心得。

  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重要场合对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四风”违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是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对最为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解决“四风”问题,要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不能“走神”,不能“散光”。语言言简意赅,内容通俗易懂,分析切中要害,要求明确清晰。

  以后,尤其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党上下围绕“四风”的查究,多措并举,可所谓力度强劲,风卷残云,问题找得准,纠正抓的实。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四风”问题得到了有效地遏制,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有了明显好转。以往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的脱离群众、高高在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已经失去了避羞的遮阳板和生存的培养基,求真务实、关注民生成为人们干事创业、实现梦想的根本途径,而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更是在反腐风暴面前,被公平正义的呼声所震慑,已经失去了其光鲜的外衣和纸醉金迷的魅力,广大民众已经感受到纠正“四风”给社会风气带来的诸多变化,并为之点赞。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以锲而不舍、弛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加强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过去时。本人作为国有企业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党员,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的工作部署过程中,必须不断地加强自身的政治思想和理论学习,正确认识纠正“四风”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履职履责;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和杜绝“四风”问题反弹,形成长效常态;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引领,真正做到言必行、行必果,承诺向我看齐;做到持之以恒,主动把握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内在要求,自觉接受监督。作风建设必须常常抓、环环抓、反复抓。工作中可以把握几个关键环节,明确步骤要求,真正做实做好。

  一是抓思想作风要突出“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思想是导向,是灵魂。当前,有些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迷失方向,不能正确认识价值问题,不能正确对待个人利益,导致精神支柱坍塌、人格发生扭曲,有的甚至守不住党纪国法的底线,最终走向腐败堕落。这是非常危险的。因此,国有企业在抓党员队伍的思想作风时,应当针对现实中暴露出来的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给出准确的判断和明确的回应,扎实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整风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及时化解认识上的误区,纠正思想上的盲区。

  二是抓工作作风要突出“实”。实干是一种工作作风,是一种政治品格。国有企业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因此,工作中一定要坚持务实和敬业精神,时刻牢记国家利益和群众的利益。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宗旨,坚持正确价值追求,全面树立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公仆意识、民主意识、创新意识,做到尽职尽责、恪尽职守、扎实工作。

  三是抓领导作风要突出“带”。“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上有不好,下必效焉。”每一名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都必须在加强自身作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争当楷模。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基层的调查研究,体恤民情、了解企情,在作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之前,应当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坚决杜绝“一个人说了算、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大力实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做到阳光操作、规范科学。

  四是抓生活作风要突出“俭”。国有企业要教育党员干部克服“小富即安”的享乐主义思想,坚决反对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实行全面预算管理,严格费用控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个人生活作风方面,尤其是八小时之外,要对照《廉政准则》、《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要求、严格监督,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到淡泊名利、清正廉洁,远离讲排场、贪享乐的奢靡生活方式,提高自身的“免疫力”。

  作风系于发展,作风系于兴衰。现实告诫我们,纠正“四风”问题,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事关执政根基。从中纪委和地方纪委“四风”问题查处通报,也可以看到纠正“四风”工作任重而道远。当前,国内、国际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价值取向呈现多元化,国有企业改革也正处在十分关键的时期,面对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实际、消极腐败“四大危险”,如何化解?我认为最直接和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全面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坚决摒弃“四风”危害,始终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改造自我、净化心灵、提高素质。始终以好的作风、好的状态,全身心的投身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之中,务实创业,共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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