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处理涉及民族团结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更新时间:2022-08-11    来源:应急预案    手机版     字体:

单位处理涉及民族团结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五篇】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它一般应建立在综合防灾规划上。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单位处理涉及民族团结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五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单位处理涉及民族团结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鄂民宗发[2015]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沔城回族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和谐沔城,创建旅游名镇。

  二、创建范围与目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5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并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三、考核验收与奖励

  3年内,对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采取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的办法进行。

  考核验收每年一次,凡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由省民宗委授牌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优先申报模范集体。省民宗委还将以适当方式,对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桂峰沔城回族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魏国权镇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蔡宜良镇工会主席

  成员:郑学文镇党政办主任

  周洁镇纪检、宣传干事

  冯兰枝镇经委主任

  潘万军镇农委主任

  唐万柏镇财办主任

  蒋习富沔城回族镇回管会主任

  蒋海堂沔城回族镇中心学校、回民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创建活动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负责人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五、工作要求

  1、搞好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创建活动实际,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推广。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3、明确责任,强化保障。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镇政府将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办,并进行通报,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4、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重点做到“五个结合”,即创建活动要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创建湖北省旅游名镇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村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相结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单位处理涉及民族团结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

  今年5月,是自治区第26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我们要以“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为主题,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族人民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大力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社会主义制度的先进性和优越性;大力宣传新疆解放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使共产党好、祖国大家庭好、社会主义好的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全面推进和谐新疆建设的政治觉悟,不断增强全体师生对党、对祖国、对社会主义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和展示我校教育新风尚,开创我校民族团结和教育的新局面,特举办本次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建立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赵彩凤副组长:马新民艾克然木孙朝勇

  成员:郭咏黄文娟吴鹏山董荣福吴文峰帕提古丽阿合买提艾尼瓦尔毛新翠任勇其曼古丽崔凯华胡志玲吴鹏玲张立杨光王春梅王祥星班主任

  领导小组的各成员要充分认识到新的形势下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和师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切实加强对我校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和师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领导。学校德育处科、团委、工会、年级组等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好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

  二、把民族团结教育月这项活动与学校教育工作结合起来

       把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渗透到每位学生心中。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要建立教育工作联系点制度,每个小组成员都要联系一个共建班级,负责共建班级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工作。要不定期地下到共建班级中去,随时和班主任联系掌握班级动态,了解学生思想情况,解决实际工作中的一些问题,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汇报,使学校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有领导、有组织的顺利地开展起来。

  三、活动安排:

  全校“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5月5日——5月11日)

  1、利用周一升旗仪式时间对民族团结月活动进行宣传。

  2、组织全校教职工学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并在显著位置悬挂“民族团结月”活动宣传标语。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5月11日——5月25日)

  1、各年级各班创办一期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黑板报。

  检查时间:5月19日

  负责部门:学校团委

  负责人:王祥星

  2、精心组织八年级学生开展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征文比赛。

  筹划时间:5月17日

  交稿时间:5月25日

  评比时间:5月28日

  负责部门:语文组团委

  3、组织双语班学生开展以“三个离不开”为主题的演讲比赛。

  筹划时间:5月18日

  交稿时间:5月25日

  评比时间:5月29日

  负责部门:汉语组团委

  4、建立“三个离不开”的民族团结共建班级,计划建立民族团结共建班级30个,互相学习各民族生活习惯和风俗习惯。

  筹划时间:5月15日

  负责部门:德育处

  负责人:郭咏

  5.每天利用校园广播进行日常双语学习。

  负责部门:学校团委

  负责人:王祥星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5月26日——5月30日)

  各部门、各年级将开展的“民族团结月”活动情况进行小结,及时反馈信息,总结典型经验,并将总结材料于5月29日前上报学校团委办公室。

  四、几点要求:

  1、“民族团结月”活动是向全校师生广泛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政策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部门、各年级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组织到位,宣传到位,工作到位,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2、要充分利用主题班会、黑板报、宣传展板及演讲比赛和征文比赛等师生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大力宣传民族团结、民族共同发展的精神,使党的民族政策落实到位。

单位处理涉及民族团结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

  为及时、妥善处置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切实维护民族宗教界的合法权益,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将可能发生的民族宗教矛盾消灭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伤害,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区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 、适用范围

  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公民宗教活动方面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事件,主要有:

  (一)不同民族成员之间因具体的经济利益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因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和互联网上出现违反民族政策,伤害少数民族群众感情的内容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由于民族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多样性、差异性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各民族交往过程中及少数民族人口流动过程中发生的磨擦和纠纷;民族分裂分子、宗教极端主义分子等,打着民族宗教旗号,进行破坏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活动。

  (二)因不尊重宗教政策,不尊重信教公民的宗教感情而引起的矛盾和纠纷;因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之间,信仰不同宗教的信教公民之间因宗教信仰问题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同一宗教内部因派别、利益等矛盾而引起的纠纷,甚至械斗等;因土地开发、城市拆迁,落实宗教房产、风景名胜区管理等工作中涉及宗教团体、信教公民利益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因宗教方面大规模聚会,特别是在敏感时期组织的非法聚会;受境外敌对势力或少数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宗教极端主义分子煽动,不明真相的信教公民参与的对抗政府的事件等。

  二、处突程序

  1、接到上级指令后,各社区、村携带必要装备(警棍、头盔、袖标、盾牌、防刺服、对讲机)迅速赶往现场。

  2、到达现场后应急指挥员担负现场指挥职责,尽快掌握事件规模、现场事态发展状况,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3、协助公安机关疏散围观群众,根据事态规模采取相应措施。

  三、主要职责

  (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区有关部门及各街道、社区处置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

  (二)指导各镇加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逐步建立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的有效机制,制定和完善工作预案。

  (三)及时掌握本地区民族、宗教的基本情况,以及可能因民族、宗教问题滋生突发事件的隐患和苗头,做到心中有数,摸排到人。

  (四)有民族、宗教问题的苗头和隐患,要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同时要组织力量做好思想宣传和教育疏导工作,把苗头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及时控制现场,平息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六)研究处置对策,拿出防控措施;

  (七)对个别为首分子进行询问笔录,掌握突发事件的全部情况;

  (八)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九)对受蒙骗群众进行教育疏散。

  四、注意事项

  1、参加应急处突的全体人员要按要求携带装备和防护器材,加强自我保护措施,确保应急处突人员安全。

  2、现场行动时注意对现场周边的警戒和巡逻,未得到现场指挥领导的命令,不得撤离

单位处理涉及民族团结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市审计局多措并举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

  一是加强领导,认真部署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成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市审计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定期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和推动检查。

  二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单位集体学习制度,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政策、法规列为学习的一项重点内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具体的工作实际联系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通过组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开展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教育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要性,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谐的大好局面。

  三是领导带头,做好民族政策宣传工作。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利用上党课、召开座谈会、谈心谈话等形式,在局机关内部及联系点积极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活动,帮助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不留死角,入脑入心。

  四是扎实开展精准扶贫、结对帮扶活动。联想工作组多次到联系点民胜乡小沟村开展调研工作,真抓实干,从小事入手,切实解决各族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把着力点放在促进民族团结、改善民生、争取人心上,并与贫困户真心对接,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及时提供致富信息,使群众亲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爱,进一步夯实了民族团结进步的坚实基础,有力推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前进。

  五是完善机制,确保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制定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工作制度》、《处理涉及民族团结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矛盾化解和排查调处机制》等制度;进一步完善表彰机制,积极开展“细胞工程”、“金点子”、“我身边民族团结的人,我身边民族团结的事”等活动,要求各股室、中心积极发现和挖掘先进典型人物,召开表彰大会,对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股室及个人进行表彰鼓励。

单位处理涉及民族团结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

  民族团结是发展进步的基石,按照上级要求,根据我校“小手拉大手,通过个体间的民族团结延伸到家庭并辐射到社会”的民族团结工作思路,特制订暑期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方案,以全校民族团结“手拉手”“结对子”工作更上一个台阶,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团结和谐进步

  二、活动的时间20**年7月7日

  三、活动范围XX县第一中学全体师生

  四、活动组织形式

  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教师以年级组为单位开展活动

  五、活动要求

  学生活动:由手拉手班级班主任具体负责。组织手拉手小伙伴同唱一首歌、同看一本书、讲故事大赛等活动。

  教师活动:由两名年级主任具体负责。处室工作人员回任教年级开展活动。开展联欢会,结对子对象互赠纪念品、教学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增进教师民族团结。

  活动留存照片或视频,请各班主任、年级主任及时采集资料,撰写500字以内活动信息(电子版),信息包含活动时间、地点、活动形式、参与人数、活动开展过程。请各年级主任将活动材料统一收集,于7月10日前发送至团委**邮箱。

本文来源:http://www.cyloushi.cn/wenmi/1916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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