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党中央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小学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14-05-08    来源:实施方案    手机版     字体:

【承担党中央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小学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积极稳妥地推进我校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全面深入的开展,建立民主开放的基层党的建设新机制,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教育服务。现根据教育局党委《关于在区直学校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开展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民主建设,立足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完善党内监督,探索并建立起富有学校特色、卓有成效的党务公开制度,不断增加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促进全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开展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全校教育教学发展大局,充分调动广大党员教师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加快我校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提高学校党支部和领导干部驾驭教育事业发展的能力。

2. 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广大教师要求相结合,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内容,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将方便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利于对领导干部进行约束监督相结合,突出党内外反映的热点问题,面向广大教师,不回避矛盾和问题,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求真务实,切实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党员、群众满意为标准。

3.坚持积极稳妥、适当公开的原则。积极探索学校党务公开的新途径,着重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有序推进,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巩固提高。正确处理好党务公开与保守党内秘密的关系。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

4.坚持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原则。党务公开要与校务公开相结合,通盘考虑,统筹安排,通过党务公开进一步促进和完善其他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形成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工作格局。

(三)开展党务公开的总体要求:

做到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做到内容规范、程序规范、管理规范,党员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党内事务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二、公开内容

(一)党支部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及贯彻落实情况、阶段性工作重点、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为师生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涉及教师、群众利益的政策及重要措施等。

(二)思想建设政治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学习计划的制定及落实情况,广大党员教育计划及落实情况;各种专题教育和党课教育活动计划安排及落实情况。工会、少先队、团队组织围绕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

(三)组织建设情况。主要包括:领导姓名、职务、分工及调整变化情况;党组织对党员的培养、推荐、任用情况;党费收缴情况;党员缴纳党费、参与活动情况、党员尽义务、党员民主评议结果;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党支部目标管理考评;学校党支部改选;党内表彰奖励和组织处理等情况;党建工作创特色情况;党员服务岗等创先争优情况。

(四)作风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学校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前征集的意见和建议、会中开展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查纠、会后制定整改措施及群众反馈情况;重要情况的通报和报告;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处理情况;诫勉谈话及整改落实情况。

(五)干部人事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干部任前公示、干部试用期考察、干部民主测评、干部年度考核及奖惩等情况。

(六)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主要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分管范围内廉政建设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行情况;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制止奢侈浪费等情况;受理群众,党员违纪案件查处情况。

(七)其他党务工作方面。主要是指党组织重要党建活动,上级要求公开的事项,党员和群众关注、经党组织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公开形式、程序和时限

(一)公开形式

一是在学校显著位置设立公示栏。二是设置党务公开信箱、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三是通过校长接待日、召开教代会等进行多渠道多形式的公开。四是通过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全体师生公布党务、政务情况。使党务公开工作做到程序化、规范化。

(二)党务公开的程序和时限

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由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党支部审定批准;公开的内容由职能处室提供,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党支部审定批准。对党内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根据党务公开内容的不同要求,党务公开时限为: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要或复杂性公开事项,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完善后再次公开。

五、党务公开的保障措施

1.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学校党支部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一名联络员。校支部要把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长期坚持,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实施方案,周密安排部署,切实把党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发挥处室职能作用。学校各处室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校党组织要加强与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联系,互通信息,每月上报工作信息一份,及时反映工作动态。

3.建立监督保障制度。实行监督员制度。要根据实际情况,聘请两民小组为党务公开监督员。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及时掌握、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4.实行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有人收集整理,认真研究处理,特别是对署真实姓名举报的,应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听取其意见。

5.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档案制度。党务公开工作的文件、会议记录、公开内容资料、社会监督意见及处理反馈资料等都要建立档案,全部整理归档备查。

6.实行党务公开责任制。明确党务公开各个环节的责任。学校党支部主要领导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负具体责任;校党组织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党组织的党务公开负领导责任。

学校党务公开要与校务公开有机结合,在公开内容和形式上,党务与校务也可以综合考虑,合并设置。在开展党务公开的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核校务公开,以达到相得益彰,相互促进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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