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员工手册范本]xx酒店员工手册

更新时间:2012-11-26    来源:规章制度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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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更衣室的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更衣室的管理规定1.员工在合同期间配有更衣室,衣箱的钥匙由使用者妥善保管。2.请勿把贵重物品存放在更衣箱内,如有物品遗失责任自负,公司概不负责任。3.员工入职离职及调职时,须到人事部办理更衣箱领用,返还;4.更衣箱按指定箱号一人一只,由员工个人使用,不得私自调换,调整、移动更衣柜,不准合用或占用非本人使用更衣柜,不得另作他用,钥匙丢失或损坏,应立即报人事部借备用钥匙另行配制。任何人不得私自携带工具进入更衣室撬别更衣箱,因本人擅自撬别造成更衣箱损坏的需按价赔偿。5.更衣箱内只准摆放更换的衣服,鞋及工作服等劳保用品,不得摆放武器、易燃、易爆、化学、强烈气味的物品。6.禁止在工作时间无故在更衣室逗留或休息,应保持更衣箱的整洁。7.在危及公司和人员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公司的有关人员有权共同开箱检查其中物品。开箱时应有指定人在场,其它情况下开箱应在被检查人及由其指定人在场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第五章 考勤第十五条 劳动时间1. 公司根据各部门、岗位实行安排定时工作制。2. 各部门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按照排班表、各部门作息时间出勤。公司各部门每月最晚递交考勤时间为:每月5号,考情核算为每月1号至31号,每个月依30天核算薪资。人事部有权不定期抽查各部门考勤,如有发现当班情况与出勤不负又没有通知人事部门相关人员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相关管理人员责任。第十六条 迟到、早退规定工作时间开始至第5分钟抵达公司的行为视为迟到;提前在规定下班时间之前无故离开工作现场的视为早退;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即扣除全勤奖,超过30分钟至1小时,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超过一小时,论旷工一天。当月给于五次以下(包括五次)的迟到或早退的员工口头警告;员工迟到或早退一个月累计超过五次(不包括五次)扣除全勤奖金;累计超过十次以上者论旷工一天。第十七条 漏打卡 无法打卡员工如有漏打卡,须在一个工作日内申请部门经理,并由部门经理签注,否则,论旷工一天处理。当月累计三次获得签注的打卡的员工给予口头警告处理。当月三次以上包含三次未经主管签注的漏打卡,按情节扣除全勤奖并给予书面警告。第十八条 加班公司由于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后,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让职工加班。每月底由部门主管统一填写加班汇总单,经部门经理、人事主任、总经理签字后确认加班事实。原则上公司会根据劳动法规统一安排加班职工调休。所有的加班要在两月内补休,因工作安排当月未能休假的,须在六个月内安排休完。加班时间以1小时钟起计时。第十九条 工伤员工如在工作岗位发生意外,员工所在部门负责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单》(写明工伤发生经过及员工伤势情况并负医院证明)提交办公室主任或人事主任、总经理。工伤员工将按有关工伤条例享受药费等福利。工伤痊愈可上岗由公司安排上岗。第二十条 出差因业务需要外出、出差须事先向公司负责人申请并取得许可,或由公司负责人委派。按有关部门规定报销差旅费的,必须向公司提供合法、有效、真实、相符的发票和明细表。奉派出差、受训等期间薪资照常计算发放。第二十一条 矿工无任何正当理由擅自不出勤的为矿工。每矿工一天,部门经理签发一张危纪单,连续三天或一年内矿工日数累计达三天的,开除处理。矿工期间将被扣除三倍基本工资及当月全勤奖,同时公司有权根据情节严重性做开除处理。第二十二条 请假流程批准权限:员工级:---部门经理 1-2天---总经理 3天以上(批准程序:部门经理-人事主任-总经理)经理级:凡请假单一式二份。经批准后,由人事部门送部门(部门留存一份)第二联留存人事部。 第六章 薪资和福利第二十三条 薪资发放公司严格按照与职工签署的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工资。职工不得打听、告知其他职工的薪资情况。公司可以根据法律另行制定工资规则,工资规则由公司负责人批准后公布执行。工资规则公布实行后,有关公司职工的工资、奖金等事宜,均适用工资规则的规定。薪资结构按所任工作专业职责轻重、专业技能等指定之标准。男女同工同酬。薪资发放日期为每月20号(遇节假日顺延),发放上个月工资等福利,发放薪资时本公司依法带扣国家法规规定的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的税及福利金。由于业务上的情况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而使公司的经营无法正常进行以及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以临时性地实施全部或者部分歇业。歇业期间,公司根据国家和合肥的有关规定同时根据公司自身的规定支付职工生活保障金。 第七章 劳动安全卫生公司努力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以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保障职工的健康。公司努力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设施,并向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品。职工必须在充分熟悉劳动安全卫生规则的基础上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则。 第八章 制服管理员工入职时(包括试用期)到人事部领取制服、领取配饰、钥匙、铭牌、员工手册等。配额:各部门员工服装各部2套。制服日常保管:员工制服只作员工当值时使用,非当班时间不许穿着制服从事个人活动,员工下班后不可穿着制服离开工作场所,应到更衣室换下制服后方可离去,如有遗失或损坏制服的,须依价赔偿。员工应保持着装整洁,定期更换,厨房员工制服每日清洗一次,其他部门员工制服由自己清洗。如发现穿着不合规范的情况,以及工作中因疏忽导致的制服的额外清洗费用需由员工自行承担。员工离职时,须至人事部归还制服以及相关配件,如有遗失或损坏,须按实际损耗赔偿。公司所有员工如职时(包括试用期),统一收取服装质保金:200元,也可在第一个月薪资扣除服装质保金,服装质保金离时退还。员工离职时,统一扣除服装洗涤消毒费:15元。 第九章 职业培训公司有义务为新进员工提供相关职业培训。培训期也纳入合同中劳动期限的一部分。有关新进员工培训的薪资福利需在合同中特别注明。公司按照职业培训规则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安排职工参加职业培训或者脱产培训学习的,又公司职工另行签署培训协议。公司建立培训职业制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由公司负责人制定职业培训规则后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章 晋升与奖惩本公司建立年度考核制度,定期对各部门员工进行绩效考核。主管职务出缺或新设职务,依授权程序,由相关主管提出及决定,干部晋升原则以内部升迁为主,外求为辅,以公司之需求寻出最适任人才。第二十三条 处分的种类(一) 警告:将警告在公司内公布,以督促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引起充分注意。警告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包括开违纪单、最后警告。部门主管或经理可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与不同的警告处罚。员工受到的记录在案的口头警告或第一次书面警告在6个月后失效,但仍存于档案。最后警告在6个月后不会失效。口头警告:小失误初犯的警示。书面警告:如口头警告未能行效,由直属部门主管请示、有人事部批示给与书面警告;累计三次书面警告者作辞退处理。(二)辞退:从处分生效之日起,解除与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劳动合同。处分权实行人:警告:直属主管辞退:直属主管、直属经理、人事主任、总经理处分细则(一) 警告:(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可酌情附带罚款10-50元。1、仪容不整,不修边幅(包括上班时间不穿整洁的制服、不按规定配带工号牌、头发过长、未穿着黑鞋),随地吐痰、纸屑等破坏工作区域卫生的(包括更衣室);2、当值时间擅离工作岗位、闲聊、窜岗、干私人事情、收听随身听、MP3、阅读小说、报纸等。3、当值时间使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4、无事生非、背后指点同事、拉帮结派等。5、当值时间吃东西(包括当值时将餐厅外食品带入餐厅内是食用,在规定用餐处以外的餐厅场所用员工餐,在工作区域内吸烟);在工作时间无故在更衣室逗留;6、员工餐倒饭菜不文明,勤俭之行为,擅自使用客用筷子、汤勺、纸巾等餐具使用。7、下班后不打卡、不工作无故在酒店内逗留;8、在工作区域内高声喧哗或发出不必要的声音;9、不按岗位标准或要求操作(特别是卫生及安全要求),工作散漫,粗心大意、消极怠工;10、 因疏忽,不小心造成财产损失的口头警告一次(先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另行处理);11、 遗失办公用品赔偿价格:(1) 厨房:上衣:50元/件、长裤:50元/件、围裙:30元/条。(2) 其他部门:上衣:100元/件、衬衫:80元/件、长裤:80元/件、围裙:30元/条。(3) 其他配件的损耗由人事部根据实际金额收取。(4) 工号牌补办费10元,更衣室钥匙5元(二) 凡一年内累计三次书面警告或有以下过失之一者,作即时辞退处理,由部门经理发出违纪处罚单,列明所犯过失,并呈交人事部调查核实,经确认后处理。(1) 无故缺勤三天以上(包贿括三天)(2) 贪污、索贿、受贿、行贿、盗窃公司及他人的财物。(3) 组织及煽动罢工,恶意抵抗和威胁管理行为;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声誉造成严重后果者。(4) 在公司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5)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次序(例如:违反公司保密制度,向他人泄漏公司机密等)。(6) 私自在外做兼职或利用病假、事假、另谋职业的。(7) 服务态度恶劣,损坏客人利益,严重损坏公司形象;拾遗不报的。(8) 工作时干扰其他员工工作,违反操作流程、造成财产严重损失的。(9) 填写入职资料提供虚假资料的。(10) 工作时蓄意不收取或不登记礼劵、贵宾卡;蓄意克扣公司提供给客人的促销优惠。(11)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受到审讯、逮捕、拘留的。(12) 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第十一章 劳动争议公司内部发生劳动争议,首先由公司和职工通过协商解决。公司和职工通过协商不能解决劳动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根据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赔偿责任一:职工因违反本制度、劳动合同或者公司其他规章制度而给公司带来损害的,除接受公司各种处分外,还必须对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三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规章制度本制度以外还应制定或执行的规章制度,可根据需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经董事会审议后,由公司负责人已通告方式予以公布,并自动作为本规则的一部分,与本规则具有同等的效力。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应当由公司人事部发放给每一个员工,并经职工签字确认。 第十四章 修改或废止本制度修改,应当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予以公布,规则的解释权属于本公司。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人事部所有。 第十五章 实行本规则于2011年07月15日由公司人事部制定,自2011年08月28日开始由公司负责人公布实施。

 

酒店员工手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安徽合肥壹招鲜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合肥市的相关法律的规定,制定工作规则行政管理制度。公司职工应遵守本制度和公司的其他规章制度,认真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互相尊重,同心同德,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以及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职工。第二章 人事聘用、解雇与资遣第三条 聘用本公司员工之增补,系依各部门人员编制而定,由部门主管根据聘用计划提出申请,送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交办公室主任办理。本公司雇佣之员工经部门经理面试合格后由总经理核准后,方得雇佣。经录用之员工依工作所需签定合约,合约内容得依书面合约为之。根据部门、职务特性,员工必须至定点医院或防疫站进行体检,签发健康证明后,方可聘用安排上岗。新进员工经劳资双方约定须先试用,适用期间不合格者,工资发至停止试用期为止。第四条 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期采用固定期限,期限的长短由公司和职工在签定劳动合同时协商决定。第五条 试用期被录用职工的试用期的长短依照公司与职工的约定,试用期算入工龄,劳动合同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三个月。第六条 被录用者应递交的材料一经录用的员工,报到时应向公司递交下列材料:1.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张2.近期一寸彩色免冠招聘2张3.合肥市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4.各种资格复印件一张5.特殊工种必须有国家承认的证照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张6.外省市员工需出示本市有效暂住证以及复印件一张第七条 原单位的退工手续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被录用职工在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前,必须办妥在原单位的退工手续。由于未办理原单位退工手续或者由于劳动纠纷或违反行业禁止条款、保密条款而被原单位追究法律责任的,公司不因此承担责任。职工由于上述原因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公司不得与该职工建立劳动关系。第八条 合同的续定、终止和合议的解除劳动合同限届满时,劳动合同根据公司和职工的合议可以续订。但是,一方如无续定之意或者双方约定合同终止条件发生时,劳动即行终止。根据公司和职工的合议,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九条 公司的单方解除权职工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或者符合本制度中规定的辞退条件的,公司可随时单方面地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劳动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3.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严重试制,或者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另外,公司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时,公司按照劳动法的程序可以裁减人员。第十条 职工的单方面解除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1.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生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2.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第十一条 职工的解除预告、办理手续1. 员工自请离职时,请依劳动法规定其间(提前三十天)提出书面申请,如未提前三十天申请的擅自离职,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依劳动法相关规定扣除岗位日薪资3倍薪金,连续矿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并扣除3天日薪金的3倍。2.如致本公司遭受损失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严重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送法办。各部门主管可视人力调派需求,方可批示员工之离职提前生效。离职程序:申请离职员工请务必填写离职申请书,以书面提出辞呈,经部门经理核准后将离职申请书转交人事部以及总经理批示,并须根据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向公司移交工作,归还公司物品,如对公司负有债务,则须和公司结清,与最后工作日办妥一切离职移交手续,方的离职。职工员工未于规定之预告期间提出辞呈,致本公司遭受损失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离职工作交接之各项程序完毕后公司在规定工资发放日统一发放结薪。(每月20日)。其它时间,离职人员不办理发放结薪。第十二条 退工手续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公司按照国家和合肥市的规定及时为离职员工办理退工手续。 第三章 劳动纪律及服务守则第十三条 劳动纪律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下列劳动纪律:1. 遵守劳动时间,不得擅自缺勤,迟到,早退或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2. 服从上级主管的各项工作指标和命令,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员工不得擅自更改本公司的所要求之工作方法;3. 不得从事超越自己权限的行为,遇到问题逐级上报,不可越级汇报;如果确实需要从事超越行为的,应当及时通过电话通讯手段,联系上级主管或者公司负责人,并听从其指示;4. 严守公司的机密,不可向外界透露本公司秘密,公司的秘密包括:(1) 公司在管理服务中创做的模式,运行程序,理念以及具体的菜品研做方法;(2) 有关公司营销、销售的相关方法和程序;(3) 公司拥有未公开的各种信息;(4) 公司拥有的客户名册和相关客史档案;(5) 涉及公司经营其他未公开的秘密;(6) 在工作中所得到的包括不仅限于关于合作伙伴在内的第三者的情报和其他秘密;(7) 其他公司所规定的保密资料等。5.员工应爱惜公用公物,维持工作环境整洁,减少损耗,提高工作品质和产能;6.禁止在公司的计算机上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7.维护公司的良好工作风气,未经公司负责人认可,不得接受来自客户、供应商或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赠予、招待、金钱,或者向其借款、借物。出于礼节等原因收到的礼品或者礼金,应当交公司统一处理;8.维护公司的形象,不的在公司从事与公司无关的集会、宣传、散发文件、张贴告示以及其它类似非职务活动行为;9.忠实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10.工作时间内禁止办私事;11.杜绝法律上禁止和不道德的行为;12.员工与公司所有同仁应和睦相处、互相支持、不的阻扰他人导致业务进度受阻之行为;13.服装规定: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留长指甲,不染发,仪容整洁。一律穿着公司制服,制服保持平整清洁,皮鞋保持光亮。(员工制服只能在上班时穿,不得带出工作场所,除非特别准许,当必须把工作铭牌取下。)工作时必须佩带铭牌,(铭牌丢失、损害须申请向人事部补发,补发需收制作费);这是制服一部分,非制服穿着不准在公司营业场所逗留出入。14.遵守公司的包括本制度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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