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的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3-11-06    来源:规章制度    手机版     字体:

公司新的规章制度范文(精选四篇)

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新的规章制度范文(精选四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新的规章制度篇1

第一章入职指引

第一节入职与试用

一、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二、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入职

第二节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半,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7、5小时。其中: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为工作时间

12:00-13:30为午餐休息

周六:上午:8:30-12:00为工作时间

实行轮班制的部门作息时间经人事部门审查后实施。

二、考勤

1、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2、迟到、早退、旷工(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

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

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3、请假(1)病假

a、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30-9:00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4、出差(1)员工出差前填好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5、请假出差批准权限:三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内由隔级上级审批,十天以上集团总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裁审批,子公司员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审查、总经理审批。6、加班(1)加班应填写,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加班工时以考勤打卡时间为准,统一以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

(2)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工作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150%

休息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200%

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300%

(3)人事部门负责审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4)公司内临时工、兼职人员、部门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不计算加班费。(5)公司实行轮班制的员工及驾驶员加班费计算办法将另行规定。7、考勤记录及检查(1)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人事部门汇总,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2)人事部门对公司考勤行使检查权,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3)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1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第四节人事异动

一、调动管理

1、由调入部门填写,由调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并报人事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调动由总裁(子公司由总经理)批准。2、批准后,人事部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3、普通员工须在三天之内,部门负责人在七天之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4、员工本人应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职,人事部门将相关文件存档备查,并于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置换。5、人事部门将根据该员工于新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职责,对其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员工的异动结果。

二、辞职管理

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经批准后转送人事部门审核,高级员工、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裁批准。2、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3、员工填写,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4、人事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办理社会保险变动。5、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6、人事部门将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

三、辞退管理1、见本手册第一章第二节六。1及六2、

2、部门辞退员工时,由直接上级向人事部门提交,经审查后报总裁批准。3、人事部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发。4、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的清还手续;员工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和离职补偿金。5、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的有关规定处理。6、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资料信息置换。

第二章行为规范

第一节职业准则

一、基本原则1、公司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名誉的事。3、公司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4、公司内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工作。二、员工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1、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3、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1、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4、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五、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贪污。

六、保密义务:1、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2、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密级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第二节行为准则

一、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二、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三、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四、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六、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七、文具领取应登记名称、数量,并由领取人签名。严禁将任何办公文具取回家私用。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文具,并节约使用。

八、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英复英传真。

九、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十、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为保障公司高效运行,员工在工作中有义务遵循以下三原则:

1、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并且合理,按规定办。2、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员工需要按规定办,并及时向制定规定部门提出修改建议,这是员工的权利,也是员工的义务。3、如果公司没有相应的规范,员工在进行请示的同时可以建议制定相应的制度。

第三节奖惩

一、奖惩种类

奖惩分行政、经济两类。其中:行政奖励包括表扬、记功、记大功、升职或晋级,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

金、奖品、有薪假期。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除名,经济处罚包括降薪、罚款、扣发奖金。

二、奖励条件1、维护团体荣誉,重视团体利益,有具体事迹者2、研究创造成果突出,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者3、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改进方案或合理化建议,采纳后具有成效者4、积极参与公司集体活动,表现优秀者5、节约物料、资金,或对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6、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7、以公司名义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者8、为社会做出贡献,并为公司赢得荣誉者9、具有其他特殊功绩或优良行为,经部门负责人呈报上级考核通过者

三、惩罚条件

1、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2、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谋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3、贪污挪用公-款或盗窃、蓄意损害公司或他人财物者4、虚报、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者5、泄漏科研、生产、业务机密者6、谩骂、殴打同事领导,制造事端,查证确凿者7、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产秩序者8、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规定措施9、管理和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损失者10、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费公物者11、谈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12、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致使工作发生错误者13、因疏忽导致设施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14、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者15、对有期限的指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16、拒不接受领导建议批评者17、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者18、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听之任之者19、玩忽职守或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奖惩相关规定

1、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可同时执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惩可同时执行,奖惩轻重酌情而定。2、获奖励的员工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将作为优先考虑对象:(1)参加公司举行或参与的各种社会活动(2)学习培训机会(3)职务晋升、加薪(4)公司高层领导年终接见

3、一年内功过相当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后过。可相互抵消的功过如下:(1)大过一次与大功一次(2)记过一次与记功一次(3)警告一次与表扬一次

4、表扬三次等于记功一次,记功三次等于大功一次,记过三次等于大过一次。

5、各级员工奖惩由所在部门或监督部门列举事实,填写,集团总部员工及各子公司中级以上员工奖惩,经人事部门查证后核定,记功(记过)以上奖惩需经总裁审批,子公司其余员工奖惩由人事部门查证后,经总经理审批。

6、各项奖惩事件,需书面通知本人,酌情公布,同时记录备案,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受处罚员工如有不服可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事部门申诉,人事部门经核查后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诉员工。

第三章薪酬福利制度

第一节薪酬

一、薪酬

1、原则:以贡献、能力、态度和责任为分配依据,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2、适用对象:本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3、薪酬组成:基本工资(含工龄工资、学历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奖金。

(1)岗位工资根据工作岗位和岗位所需要的技能确定,不同岗位对应不同的岗位工资级别。

(2)工龄工资根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时间和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时间来确定。

(3)学历工资根据员工所具有的学历水平来确定。

(4)绩效工资根据公司对员工考评结果确定。

4、工资制度

(1)年薪制。适用于公司总裁、副总裁及其他经总裁批准的特殊人才。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年终奖金。

(2)提成工资制。适用于从事营销的工作人员。工资总额=岗位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年终奖金。

(3)结构工资制。适用于中基层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职能人员、后勤管理人员。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4)固定工资制。工作量容易衡量的后勤服务人员。

(5)计时工资制。适用于工作量波动幅度大的生产操作工人。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计时工资。

(6)新进人员工资:试用期内一般定为招聘岗位工资等级内第一档工资的70%发放,试用期内无浮动工资。

5、公司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酬,付薪日期为每月15日,支付上月薪酬。若遇节假日,顺延至最近工作日发放。试用期员工以现金形式领取,正式员工以个人银行帐户形式领龋

二、调整机制

1、集团薪酬管理是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联系市场薪资水平与人力资源供求情况实行“市场化动态薪酬管理”。管理委员会于每年底进行"议薪",人事部门根据公司效益及社会同行业工资变化情况,提出薪资水平合理化调整建议后报管理委员会审议。

2、员工工资级别调整的依据:

(1)公司范围的工资调整。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相应调整全公司范围的员工工资水平。

(2)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在本职岗位工作中表现突出,在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

(3)职级变更。员工职级发生变动,相应调整其在该职级内的基本工资。

(4)员工在年终考核中,工作绩效低下者,将被下调岗位薪金。

(5)根据员工即期表现上浮或下调其岗位薪金,以及时激励优秀、督促后进。

3、岗位薪金晋级,新岗位薪金从公司下发有关通知的下月一日起执行;岗位薪金降级从公司下发有关通知的当月起执行。

第二节福利

1、假期

(1)休息日:公司全体员工在法定工时以外,享有休息日。

(2)法定假日:全体员工每年均享有以下10天带薪(视为上班)假日:a。元旦(公历1月1日)b。春节(农历新年初一、初二、初三)c。劳动节(公历5月1日、2日、3日)d。国庆节(公历10月1日、2日、3日)e。妇女节(3月8日,女员工放假半天)

(3)婚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结婚时,可凭结婚证书申请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4)产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可申请有薪产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晚育的顺产120天,难产135天。男26周岁、女24周岁以上初育为晚育。

(5)男员工护理假7天,晚育者为15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6)慰唁假公司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请5天有薪慰唁假。直系亲属在外地的,带薪路途假另计,路费自理。

(7)工伤假因工受伤休假视为上班,具体情况按国家社会保险法规办理。

(8)公假员工参加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公益活动、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入学或资格考试经所在部门及人事部门批准的,可按上班时间计发薪资。

(9)有薪病假病假三天以上需凭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请假。其中十天以内病假按基本工资80%计发病假工资,累计十天以上者按基本工资50%计发病假工资,医疗期限的确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0)休假规定员工提前15日向直接主管及人事部门申报拟休假的种类和时间,协商安排休假具体事宜。因工作原因,

未能休以上(3)-(7)项假期的,按休息日加班标准给予工资补贴。

2、保险:公司为正式员工办理养老、工伤、生育、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

3、贺仪与奠仪

(1)正式员工结婚,公司将致新婚贺仪人民币300元。

(2)正式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公司将致奠仪人民币300元。

4、过节费公司视经营情况在法定节日或公司纪念日发放贺金或贺礼。

5、健康检查:公司每两年出资为工作满一年的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6、员工活动:公司不定期举行各种员工活动。

公司新的规章制度篇2

企业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为加强劳动管理,在本单位实施的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行为准则。这种行为准则对单位的全体人员都具有约束力。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应该遵守法定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企业的一种内部“立法”行为,这是法律赋予企业的一项重大权利,用以体现和贯彻企业的管理意志。但是,企业规章制度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制定。企业如何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起到维护经营秩序的作用?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

一、企业职工民主参与

现代企业是以民主管理为基础的,它强调全员管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经营决策的准确性和透明度。而且,劳动规章制度只有在吸收和体现职工一方的意志,或者得到职工认同的情况下,才能确保很好地实施。但是,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不能作为劳动规章制度生效的要件,因为职工代表大会仅存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而我国《公司法》只对国有股参股的公司要求有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股东、监事,而对非国有股参股的公司却没有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应通过以下程序:

(一)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二)由企业工会参与制定;

(三)如果既未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也未设立工会,则应通过适当方式,在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使员工有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并且员工的建议和意见应充分反映在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中。

值得注意的,企业在采取上述方式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应注意保留职工大会、工会或者员工参与制定规章制度的证据。

二、规章制度的公示

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适用对象是本企业的全体职工和本企业行政的各个组成部分,所以它必须为企业的所有成员所知悉。《劳动合同法》对此已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也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的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目前,在我国的一些企业中,仅将劳动规章制度写在员工手册里就作为正式公布,这是不妥当的,此种方式仅是使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为员工所知晓,而不是对劳动规章制度的正式公布。企业对规章制度进行公示的时候,要注意保留已经公示的证据。通常,以下方法可以达到这样的效果:

(一)将规章制度交由每个员工阅读,并且在阅读后签字确认。阅读规章制度的签字确认,可以通过制作表格进行登记,也可以制作单页的声明由员工签字,内容包括员工确认“已经阅读”并且承诺“遵守”;

(二)在厂区将规章制度内容公告,并且将公告的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等方式的记录备案,并可由厂区的治安、物业管理等人员见证;

(三)召开职工大会公示,并以适当方式保留证据;

(四)委托工会公示,并保留证据。

三、规章向劳动行政部门报送备案

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体现了国家法律、法规、劳动政策的执行,因此各国立法都将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置于国家的监督之下。在我国,因为不能将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作为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生效要件,所以,报送备案就显得更为重要。报送备案的环节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用人单位在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过程_叶t可能存在的问题,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以此保障劳动规章制度内容的合法性,保护全体职工的利益。但是,企业在向劳动行政部门报送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企业规章制度生效及生效时间,应以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生效要件为准,是否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并不影响规章制度的效力;

(二)遇到劳动纠纷需要适用企业规章制度时,如果证明规章制度生效的三个要件存在一定困难,那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的程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证明和使规章制度合法化的作用。

因此,如果企业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规章制度提供审查和备案服务,建议企业在规章制度制定后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要求

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针对科研生产、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各项活动统一制定的各种规定、规则、章程、办法、标准、程序等规范性文件。企业的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思想、管理理念的体现,是企业运行活动的依据和所有员工的行为准则,也是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战略规划的保障。

企业规章制度的特点

企业规章制度具有规范性、严肃性、权威性和强制性四个方面的特点。 企业规章制度的规范性表现在三个方面:形式规范,一般以条文的方式表达;内容规范,一般由假定、处理、制裁三个部分组成;程序规范,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颁布、修改、废止均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例如,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严肃性是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特征,企业规章制度一旦制定,在企业内部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企业的全体员工都应受其约束;企业规章制度制定颁布后,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可朝令夕改。

权威性是指企业规章制度作为企业的经营依据和员工的行为准则具有法律一样的权威,企业的其他文件不得与规章制度抵触或冲突,不经过规定程序不可随意废止或更改。

强制性事企业规章制度在执行上的特征,是指任何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都应受到相应的处分或处罚。

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具体要求

(一)合法

企业规章制度所规定的管理权限、管理内容和管理方式,不能超越企业自身的职权范围;企业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遵守国家在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税费征管等方面的强制性法律规范。(Sq158.cOM 申请书范文网)

(二)统一规范

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的“内部立法”,应呈现统一规范的特点:形式规范是企业规章制度应按照法律法规的结构形式,分为章、节、条、款、项、目,并以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条款规范,即规章制度的名称结构、制定目的、制定依据、

适用范围、解释部门、施行日期等条款的表述应规范、完备;规章制度的文字应备而不繁、简而不漏、逻辑严谨、用语准确,不能产生歧义。

(三)协调一致

企业规章制度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相互之间必须协调一致、衔接有序。企业拟定的规章制度不能与已颁布的规章制度重复或相互矛盾,不同的规章制度对同一事项的表述、同一行为的规范应表述一致。

(四)便于实际操作

企业规章制度要有可操作性,便于理解和执行。一是力求切实符合企业的客观实际,反映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的内在规律;二是在内容上要重视责任的落实,明确管理、执行督促检查的主体,明确具体的考核、奖惩措施;三是要定期清理汇编,根据企业的发展需求及时修改补充,确保规章制度的全部规范都处于有效执行的状态。

制订企业规章制度程序的法律操作实务

制定规章制度的法律操作实务,包括合法性及程序性的要求。 如果公示的程序不合法,民主的程序不合法,就会导致规章制度的无效。

民主程序及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里面规定,民主程序就是企业行政一方制定出规章制度以后,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政务大会讨论通过。这是目前法律生效的唯一规定。

根据目前国家体制,包括企业工会体制建立方式,这个民主程序形同虚设。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对制定规章起不到监督制度作用。虽然有这样的法律规定,企业行政一方把规章制度拿出来进行民主讨论,但是结果还是按照企业行政一方的意志来办。

基于这种情况,在制定新的法律,尤其在《劳动合同法》制定的过程中,对企业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环节上要求更加严格。它把企业规章制度分为两部分:

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

不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

对待两类制度的制定过程,民主程序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法律具体规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

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这是《劳动合同法》的条文,对企业的约束更大了,首先把规章制度进行了分类。

(一)企业的两类规章制度

1.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

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比如说劳动报酬,涉及到企业的薪酬制度,涉及到扣或者减,惩处员工时候的工资规定,涉及到加班费的支付问题以及加班方面的制度、工作时间,涉及到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福利、培训、劳动技能等。把八类规章制度基本上涵盖了。企业日常管理员工的所有的规章制度,基本上都要经过《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民主程序。

这些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就是说,只有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才能出一个规章制度的方案。这样的规定是合理的,是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实际是劳动合同关系,如果授予企业行政一方单方制定规章的权利,那对劳动者是不公平的。

现在的法律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拿出方案进行协商确定。职工代表需要推举或者选举产生,企业没工会不要紧,上级有工会,上级工会要知道企业选举职工代表,并真正代表着员工利益。要经过这样一个民主程序。

【案例】

企业要制定一个奖惩制度,规定:如果员工做一件好事,奖励

100元,如果做一件坏事,惩处100元。企业行政一方把这个想法提交到职代会上,职工代表在讨论的过程中,有的员工认为这个制度不好,应该是做一件好事奖励500元,做一件坏事一般的警告处分。

如果行政一方做不通这些职工代表的工作的话,只好按照员工的来办。员工后面有工会,有职工代表协商通过。

民主程序对企业是一个很大的难处,《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后,企业的规章制度更加难以拟定。涉及到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无法通过的时候,企业如何行使自己的管理权?如何在劳动权利义务履行过程中进行管理?

其实,劳动合同是管理员工一个很好的办法。既然涉及到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民主程序很难通过,那么能不能把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这些内容,包括权利、义务的分配方案,放在劳动合同里面,这样就避免了经过民主程序。

劳动合同一定要实行个性化的管理,在微软公司,他们的规章都是四五十页,而且是3个月一签,体现了劳动合同的个性化管理。《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劳动合同实行个性化的管理,是个大的趋势。

2.不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

例如企业章程、董事会的议事规则,这些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不一样的,只是对领导层、决策层、部分人员来使用这个规章制度,没必要经过民主程序。

(二)民主程序证据的保存及运用

既然民主程序作为规章制度生效的一个要件,那么人力资源工作者就要想办法把证据保存下来。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经过民主程序,企业就很容易陷入被动的局面。

在保存证据时还存在一个误区,好多企业会下达一个文件,说这个规章制度已经经过了什么程序,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职代会讨论通过提出方案,又经过和工会协商确定下来,现在予以发布,大家遵守执行。

这个制度是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实际并没有起到证据保存的作用。还要有充分的依据来证明。是哪些证据呢?比如职代会讨论方案的时候,讨论过程的记录,记录上参与讨论人员的签字等,这应该是第一份证据;第二份证据是当讨论形成一致意见的时候,决议性的文件以及相关人员的签字;第三份证据就是和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的过程记录,协商的过程可能会产生一些意见的分歧,相应的记录有没有,双方达成协商一致的时候,证据有没有。这些必须有客观的书面的证据。

只有这样,才能起到一个证据的作用。一旦发生争议,就有相关的证据作为基础性的材料来佐证。《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就是20xx年1月1日起,一些基本的规章制度,都要经过这样的程序。

公示的程序及要求

(一)公示的目的是让员工知晓

公示很简单,目的就是为了让员工知道,就是通过如通知、会议等公开告知的形式,使员工知道我们企业有这样的规章制度,作为企业的员工是必须遵守的。

(二)HR必须做到有证据证明员工已经知晓作为人力资源工作者,还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员工已经知道了这样的规章制度,如果员工不知道的话,后果非常严重。

【案例】

北京的一个汽车生产公司,到某报社来做广告,要求的广告式样是跨营业中位广告,就是上下距离是一样的。结果广告登出来以后,发现了一个问题,这个广告变成了跨营业下位广告。

那么这个企业就不愿意了,你做的广告没有按照合同的要求去做跨营业中位广告,作成跨营业下位广告,要求报社进行赔偿。双方进行谈判,报社同意免费再做一期。

按照广告实际履行过程中报价,这种广告一期就是16.3万元。这样就发生了什么后果,《劳动法》第25条第3项,是某一个员工严重失职,某一个合版没有合好,给企业造成了16.3万元这样重大的损害。

于是企业就要处罚员工,杀一儆百,最后找到有责任的合版员,解除了他的劳动关系。这个合版员在这个报社工作了11年,月薪1万元,他就非常冤枉,要求赔偿。毕竟这种违纪性的解除是没有补偿的。

公司新的规章制度篇3

一、调动管理

1.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由调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并报人事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调动由总裁(子公司由总经理)批准。

2.批准后,人事部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

3.普通员工须在三天之内,部门负责人在七天之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

4.员工本人应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职,人事部门将相关文件存档备查,并于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置换。

5.人事部门将根据该员工于新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职责,对其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员工的异动结果。

二、辞职管理

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人事部门审核,高级员工、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裁批准。

2.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3.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4.人事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办理社会保险变动。

5.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

6.人事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

三、辞退管理

1.见本手册第一章第二节六.1及六2.

2.部门辞退员工时,由直接上级向人事部门提交《辞职申请表》,经审查后报总裁批准。

3.人事部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发《离职通知书》。

4.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的清还手续;员工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和离职补偿金。

5.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6.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资料信息置换。

公司新的规章制度篇4

一、市场营销部是车辆销售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

二、市场营销工作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目标,营销人员必须发扬爱岗敬业、团结奉献精神,具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完成公司所交给的车辆营销任务。

三、营销人员要做到诚实守信、规范交易、热情服务,自觉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四、市场营销部应认真作出切实可行的营销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销售价格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五、销售帐薄的记录要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月底及时向总经理上报销售情况,及时报表。

六、车辆销售后,要及时将预售协议书、买卖合同、结算单等销售资料整理入档管理。

七、所有购房款必须由市场营销部于收款当日交财务部,存至指定银行帐户,严禁公款私存。

八、营销人员要保守商业机密,确保车辆销售情况等内部信息不泄露。

九对于在售车辆销售人员不得擅自开动及上路行使,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应当由责任负责赔偿。

十任何公司员工包括车辆销售人员在下班后,不得从事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载客行为,该行为应当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如有发现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如造成财产人身损害等交通事故侵权事故,其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并不得认定为工伤,不享有任何工伤待遇。

本文来源:http://www.cyloushi.cn/wenmi/3578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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