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自习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3-11-05    来源:规章制度    手机版     字体:

关于晚自习规章制度【十篇】

制定学校章程,是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举措,是《教育法》提出的明确要求,特别是教育部新出台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对学校章程建设做出了具体的要求。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晚自习规章制度【十篇】,欢迎品鉴!

晚自习规章制度1

晚自习是学校教学和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晚自习的管理,有利于学生进一步理解和消化课堂教学内容、预习未学的课程;有利于根据自身的学习情况,扩大学习范围,优化知识结构;有利于加强学生课外活动管理,减少不安全因素。实践证明,组织好晚自习,对培养学生良好的学风,保持学校良好的校风有着重要作用。为加强晚自习管理、规范秩序,增强晚自习学习效果,做出如下规定:

一、参加晚自习的学生:学校寄宿部的全体学生。

二、晚自习的时间

每周周一到周四晚。作息时间为7:00—7:40, 7:50—8:30。先做语文,再做数学、英语。

三、晚自习的地点

三年级:学前班的两个教室,四年级:幼儿班的两个教室,五年级学生餐厅左边,六年级学生餐厅右边

四、辅导教师:

每晚四名值班教师、四名宿管教师共同辅导学生,一名值班教师和一名宿管教师搭配辅导一个年级。

五、辅导教师职责

1、值班教师要准时到岗辅导,并负责晚自习纪律和秩序的管理,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辅导岗位,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需向值班干部请假,由值班干部安排人顶替,不得脱岗。

2、上晚自习提前5分钟到晚自习班级开灯开门等候学生。

3、教师上晚自习时必须先点名,清点学生人数,及时查明情况。

4、学生自习时,教师不要随意走动,不得离开教室,也不要把学生叫出教室,不使用手机,不得利用辅导时间批改作业、看杂志不做任何与辅导无关的事情,认真督促学生安静自习。

5、教师上晚自习时,认真督促学生完成书面作业,并给不能独立完成作业的学生给予指导,学生作业完成后,教师必须给每个学生每科作业认真签字。发现有学生不能按时完成作业可以推迟晚自习的时间,但最多不得超过半小时。

6、晚自习结束以后,教师要负责组织学生对教室卫生进行保洁,并与生活老师做好交接,由生活老师组织学生有序离开教室及时带领学生回到宿舍,防止出现拥挤、踩踏等安全问题。推迟晚自习的学生由值班老师组织好送回宿舍;学生全部离开教室以后,教师必须认真做好当天的晚自习登记,关好教室的门窗和灯,然后将《课堂纪律记录表》和《点名册》交值班干部后方可离开。

7、教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来学校上晚自习,请提告知当天的值班领导或着经值班领导同意后和其他老师进行调换。

六、值班领导职责

1、上晚自习提前10分钟到教室巡视,在晚自习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迟到、早退。

2、值班干部要加强对晚自习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晚自习纪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如实作好记载,并及时处理晚自习期间的各种突发事情。

3、在晚自习值班老师清点学生后,及时汇总全校晚自习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病事假人数,并进行登记。

4、晚自习结束时,与值班教师一道,组织学生有序地离开教室,防止学生因拥挤而出现安全事故。

5抽查晚自习学生的学习情况,特别是晚自习学生作业的完成情况及签字情况。

晚自习规章制度2

为提升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使我校的学风建设上一个新的台阶,特对晚自习做如下规定:

1、严格遵守晚自习作息时间,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每周一至周四晚上

第一节(7:00-7:50)

第二节(8:00--8:50)

2、自习按正常上课考勤,迟到、早退、缺席按考勤制度处理;

3、教师组织晚自习期间,学生不准大声喧哗,不准交头接耳,不准打闹,不准吃零食,不影响其他学生学习,首犯者给予警告,再犯者扣当堂课教师0.5分。

4、晚自习期间学生不得随意出入,不得随便走动,严重违纪者扣当堂课教师0.5分。晚自习期间,教师不得给学生进行大量时间的自习活动,必须对其进行讲授。

5、值日教师每晚提前10分钟到校,分发各班的点名册,并负责考勤记录及跟踪班级上课教师的上课情况。当堂课的教师,对不到校的学生做好记录。

6、晚自习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学生的出入必须有当堂课教师的亲笔签字。

7、晚自习期间检查人员随时、随机抽查并记录各班晚自习情况。

8、学期末,总评出学风优秀班级。

9、晚自习结束后,关好教室门窗及电灯,9∶00前离开教室。不准在教室、教学楼内逗留。当日晚自习教师及值日教师做好记录,其结果记入年终考核

10、晚自习教师尽量从街上步行到校上课。

以上规定希望全校教师真执行并严格遵守!

晚自习规章制度3

第一条 各班晚自习的时间为:每个周日至周四晚上的18:30-20:30。各班学委应在自习开始前将本班总人数、当日出席人数、缺席人数、缺席学生姓名、原因及学号,全部记录于白纸和黑板上,并在学习部检查自习期间将写好的白纸上交,供学习部核对检查。如有班级未写,则视情节给予班级扣(1~3)分处理。 第二条 严禁无故缺席晚自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自习,须在当天晚自习检查前向本班级辅导员老师请假,各班学委负责收齐本班全部假条,于当晚自习检查时统一交于学习部。如有极特殊情况来不及在当日自习检查前向辅导员老师开出假条,可于第二天补开假条并最迟于第二天晚自习结束前上交学习部。

第三条 如有实训、上课、参与活动等集体不能出席晚自习的情况,应提前告知学习部及到辅导员老师处办理相关证明并立即上交学习部。

第四条 逾期迟交或不交假条者,即视为无故旷自习一次,给予个人通报批评一次,并对班级进行扣2分处理。

第五条 晚自习期间无故迟到或早退的同学,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个人通报批评或扣(1~3)分处理,并对班级进行扣1分处理。

第六条 班级每周累计出现一人次通报批评,班级扣1分,出现三人次通报批评及以上班级扣3分。

第七条 晚自习期间,严禁在教室和教学楼内吸烟、饮酒,如发现一律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个人警告以上处分,并对班级进行扣3分处理。

第八条 晚自习期间,班级整体应保持安静,并具有良

好的学习气氛。严禁出现打闹、大声喧哗、交头接耳、集体讨论等扰乱自习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个人通报批评或扣(1~3)分处理,并给予班级扣2分处理。

第九条 晚自习期间严禁在自习室和教学楼内进行各种娱乐活动和体育活动,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个人通报批评或扣(1~3)分处理,并给予班级扣2分处理。 第十条 晚自习期间,严禁在自习室和教学楼内打电话、玩手机、听音乐、聊天、吃东西等违反自习纪律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个人通报批评或扣(1~3)分处理,并给予班级扣2分处理。

第十一条 无故在自习期间锁门或未写出勤表的班级视为拒检,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扣(1~3)分处理。

第十二条 晚自习期间,严禁破坏教室内公共设施,如发现,按《学生须知》相应管理条例处理。

第十三条 晚自习期间,环境应保持整洁,每天学委安排值日生保持自习室卫生,对检查当天卫生情况较好的自习室,班级及当天值日生各加1分;对情况不好的教室,班级及当天值日生各扣1分。

第十四条 晚自习期间,自习室内桌椅应排列整齐,学生应自觉按学号做好。对检查当天学生就做座整齐的自习室,班级加1分。对情况不好的自习室,班级扣1分。

第十五条 班级纪律情况良好给予当天加1分。

第十六条 经发现有同学无故旷自习,由院学习部对个人给予通报。

第十七条 晚自习期间,在自习室内动用明火,违规使用用电器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个人警告处理。

第十八条 晚自习期间,不允许出现攀爬栏杆、窗台等

教室内外危险设施现象,如若发现对个人通报批评。

第十九条 所有在校一年级、二年级及三年级学生均要实行晚自习。如三年级班级根据专业需要,需变换晚自习形式,须由班级提出申请,系(部)认定并制定考勤方案,经系主管导员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条 各部门(社团)未经批准不准组织学生利用晚自习召开会议或开展活动,因比赛或其它原因确实需在晚自习期间召开会议或开展活动,须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经院主管导员及分管副主席同意后方可,并由相关管理部门签发假条。否则一律按旷晚自习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对自习期间无故顶撞检查人员的个人及班级,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扣(1~3)分处理,并上报辅导员老师。

第二十二条 对于学习部召开的会议或举办的活动,视其表现情况给予个人或班级加、扣(1~3)分处理。

第二十三条 每月累计扣5分或5分以上的班级或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或以上处分。

新能源学院学习部

晚自习规章制度4

一、辅导教师应在预备铃前到岗,组织学生作好晚自习的准备工作。

二、辅导教师负责班级学生的出勤检查,对迟到、缺席的学生调查原因并做好记载。对请病假、事假的学生,应有班主任的准假手续,否则以缺席处理。

三、每节课上课铃响后,教师均要点名一次,维护和保持好课堂纪律,对课堂情况做好记载。

四、热爱关心学生,严格管理,对违纪学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若遇本人解决不了的重大问题,可请值周领导配合解决。

五、晚自习结束后,辅导教师要负责组织学生有序离开教学楼,防止出现拥挤、踩踏等安全问题。

六、晚自习辅导教师不得无故请假,若确需请假的,由请假教师必须在本校内找寻一位自愿代替本人的所有工作职责的教师,作好书面说明并由自愿代替的教师签字同意后方可向学校申请请假。

七、晚自习辅导教师发生严重失职行为时,经学校行政研究讨论后作出严肃处理,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级、评聘高一级职称资格,解聘学校与该教师签定的专业技术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作出处理;

八、几类严重失职行为:

(1)由于辅导教师迟到、旷课、早退导致学生发生各种相关事故的:

(2)对缺席学生没有记录、不及时联系和了解情况、不及时上报值周行政领导而导致学生发生各种相关事故的;

(3)末经值周领导批准,擅自离开教室导致学生发生各种相关事故的;

(4)酒后上岗及导致学生发生各种相关事故的;

(5)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的;

(6)辅导教师下晚自习未组织学生有序离开教学楼导致学生发生种类相关事故的;

(7)未经学校准假擅自离岗的;

(8)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学生或学生家长各种钱物的;

(9)私自对学生进行钱物惩罚的。

九、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执行。

二0xx年三月一日

晚自习规章制度5

1、任课教师应在预备铃前(6:55时)到岗,组织学生作好晚自习的准备工作,并检查楼道各电灯使用情况是否良好。

2、任课教师负责班级学生的出勤检查,对迟到、缺席的学生调查原因并做好记载。对请病假、事假的学生,应有班主任的准假手续,否则以缺席处理。3、第一节课7:00—7:55组织学生认真收看《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节目;第二节课督促、指导学生自习、预习、复习(电视必须关闭)。

4、每节课上课铃响后,教师均要点名一次,维护和保持好课堂纪律,对课堂情况做好记载。

5、负责学生仪容仪表及着装的检查,对穿拖鞋、背心、吊肩带等不规范着装进教室的学生进行教育,并督促整改。

6、端正教育思想,热爱关心学生,严格管理,对违纪学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若遇本人解决不了的重大问题,可请值班干部配合解决。

7、晚自习结束后,教师要负责组织学生对教室和楼道清洁卫生进行保洁,督促班级学生关好电灯、电视、电扇和门、窗,并组织学生有序离开教学楼,防止出现拥挤、踩踏等安全问题,然后教师将《课堂纪律记录本》和《点名册》交值班干部后方可离开。

晚自习规章制度6

第一条学生公寓自习教室是学校在学生公寓区为学生提供的学习场所。为加强学生公寓自习教室的日常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公寓自习教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天晚18:00至次日凌晨6:00(寒暑假及法定假日除外),由所在楼栋的值班员负责按时开关门。

第三条学生进入自习教室应注意文明礼仪。做到衣着整齐,举止端庄,严禁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入教室。自习座位随到随用,不得用书包、书本等物品占座位。

第四条自觉保持自习教室的安静,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自习教室播放广播、视频,不得在自习教室使用通讯工具,以免影响他人。

第五条自行管理好个人物品。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不要置于桌上。离开自习教室时应将个人物品全部带走,以防丢失。

第六条自觉维护自习教室的清洁卫生。禁止将食品带入自习教室,不得随意在墙上张贴涂画,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离开教室,带走垃圾。自习教室的日常清洁卫生由所在楼栋的值班员负责。

第七条爱护自习教室中的公物。自习教室内的桌椅设备,不得随意挪动,严禁刻划桌椅墙壁。爱护空调等电气设备,提倡节约用电,空调的使用月份原则上为每年的1月、2月、3月、6月、9月和12月。夏季室内的空调温度不低于摄氏26℃度,冬季的空调温度不高于摄氏26℃,空调的使用由所在楼栋的值班员负责。

第八条自觉遵守自习教室的安全规定。严禁携带宠物进入自习教室,严禁在自习教室内抽烟、使用明火,严禁违章使用电器。

第九条自习教室原则上仅用于学生自习,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借用自习教室的,应由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处批准,方可使用,使用时不得占用每天的正常开放时间。

第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在校学工部(处)。

扬州大学学工部(处)

扬州大学后勤保障处

二0xx年十二月一日

晚自习规章制度7

晚自习是学校教学和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晚自习的管理,有利于学生进一步理解和消化课堂教学内容、预习未学的课程;有利于根据自身的学习情况,扩大学习范围,优化知识结构;有利于加强学生课外活动管理,减少不安全因素。实践证明,组织好晚自习,对培养学生良好的学风,保持学校良好的校风有着重要作用。为加强晚自习管理、规范秩序,增强晚自习学习效果,我们做出如下规定:

一、参加自习室的学生

作业无忧晚托班的学生。

二、自习室的时间

每周的周一到周五 16:30-20:30 三、自习室要求

1,所有同学必须于19:30之前准时进教室.

2,严格遵守晚自习作息时间,自习按正常上课考勤,迟到、早退、缺席按考勤制度处理;迟到一次扣0.5分,未到或早退扣1分。

3,学生开始晚自习后,要自觉维持自习秩序,不得进行非学习事项的活动,晚自习期间不准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打闹跑动、吃零食、抽烟、打接电话、充电,不影响其他学生学习。

4,自习室学生要自觉保持室内卫生清洁,严禁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纸屑杂物自习学生要自觉爱护桌椅等公物,不准在桌面上乱写乱画。

5,自习室期间不得出现交往不得体、说脏话、打架、吸烟、饮酒等有损于学生形象的不文明行为。如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6,自习室时不准离开座位随意走动,更不准擅自离开教室,遇特殊情况时,应该先向考勤班干部报告,在得到允许之后才可离去。

7, 学生要规范着装,不得穿拖鞋,背心,吊带等衣服进入教室。

8,校园内严禁吸烟,走廊内要保持肃静,离开课室其间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保持安静.

9,自习时学生要自觉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课本、钱包、手机、衣服等私人物品,凡因个人保管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

10,自习室严格履行请假制度,事假需要班干部同意,否则按缺席处理。 说明:以上各项(除缺席扣1分外)违反任何一项均扣0.5分,重复违反重复扣分,本表班主任可以根据情况酌情修改。

四、自习室老师职责

1、教师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上晚自习提前5分钟到晚自习班级开灯等候学生。

2、及时让学生签到,与学生交流,了解学生每日的作业量,并督促学生高效率完成作业.

3、清点学生人数,发现有缺席情况,及时向主任反应,与家长做好交流与沟通,查明细况.

4、自习室老师不可随意走动,不玩手机游戏,不与其他老师闲聊,督促学生安静自习。

5、教师上自习室时,认真督促学生完成书面作业后再完成口头作业,学生作业完成后,教师必须给每个学生每科作业认真检查并签字.

6、有学生有疑问的都要求其举手示意,挨个帮助解答疑惑, 学生上厕所或喝水等必须一个个去,要求学生不得大声喧哗,或在自习室外打闹嬉戏.

7、自习室结束以后,必须由孩子家长亲自来接,并做好登记,方能接孩子回家。教师提醒学生收拾好东西,检查课桌抽屉,以免学生落下东西.

8、教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来学校上自习,请提前与主任联系,并及时告知校长,安排新的老师值班.

9、管理学生纪律可采用积分制, 根据得分情况,每周评选班级小明星. 10、对于作业很少或已完成作业的学生,可布置考卷让其完成,并批阅和讲解给学生听.

11、自习室老师及时更新各个学生各个阶段的测试卷,保证测试卷充足,并通过观察学生各个阶段的测试成绩制定出学生成绩变化的表格. 五、各校区主任职责

1、全程跟踪,检查督促,加强对晚自习的管理,确保良好的秩序,并对晚自习的老师进行考核,根据自习纪律和学生的学习效果给予老师奖励或惩罚。 2、对于未来参加自习的同学及时回访,确保学生的安全 3、负责学生每日的订餐情况,了解订餐余额,及时与家长沟通.

4、抽查晚自习学生的学习情况,特别是晚自习学生作业的完成情况及签字情况。

5、及时处理晚自习时间的各种突发事情。

教育学生晚自习学习情况记录表

日期: 年 月 日 责任教师:

晚自习规章制度8

以班级为单位,按每周、每月、每学期对各班晚自习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出勤率及纪律状况。分别评出周、月、学期晚自习综合考核优秀班级及月、学期晚自习综合考核最好班级,并以此作为学期“优秀班级”评比的重要依据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评分标准

1、出勤人数(70分)

旷晚自习者每人每次5分,经批准请假的人数在5人内不扣分,超过5人超过部分每人扣2分,扣完为止。

2、纪律(30分)

在教室或走廊大声喧哗,随意走动,自习时间放音乐,在教室接、打手机,发手机短信,吃东西,一人次扣2分,扣完为止。起哄、打架等严重违纪事件,影响到邻班学习,或集体性迟到、早退或不上晚自习的班级则当日班级纪律分为零分,且全院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晚自习纪律较差的班级当日评分中扣10分。

学习部将加强常规管理,加大惩罚力度,为同学们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创造安静的学习环境。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学生会的工作,共创优秀学院。

晚自习规章制度9

为加强我院学风建设,加大晚自习管理力度,提高英语四,六级过级率,督促我院学生的学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学习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目的:加大晚自习管理力度,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适用对象:化学化工学院大一,大二全体同学(学生会所有干部更应以身作则,严格遵守)

三.具体制度

1.全体同学必须按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去上晚自习,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晚自习,需向学习部出示请假条请假条要按照要求来写,如不规范,请假人一律视为旷课,相关内容如下:

①长期请假者,如校卫队,法律辅修等需要写一张长期请假条交于学办老师签字盖章,将复印件交于学习部,原假条由副班长自行保管。

②临时请假者,需按请假条格式用规定纸张填写,交于班主任,班导签字;学生会成员如有部门会议或在办公室值班需写请假条交分管或在办公室的签字,任何伪冒签字,一经查实,请假条视为无效,并记请假人为旷课,同时给予警告处分。

③晚自习请假盖章时间为每晚6:50——7:10,地点为四教-503,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晚自习,请提前签字,时间一过,请假条不予盖章。

④未请假又没参加晚自习者直接记为旷课,如有特殊事由,需找学办老师签字盖章开出证明,方能取消旷课名单。

2.晚自习旷课情况,每天,每周进行统计,每月打出一次通报批评。

3.在晚自习时间内,不准迟到、早退,随意走动,大声讲话,对于纪律较差以致影响到其他同学上晚自习的人,先予以说服教育,如不行,则对其进行通报。晚自习纪律整体较差的班级,如经一再提醒无效,则对班级进行通报。

4.将统计结果列入班级考核之列,与优秀班级评比挂钩。

5.各班副班长必须切实履行好晚自习考勤及纪律维护工作,如有不如实记录,或屡次没有做好纪律维护工作,将上报到组织部将其评为最差班干,同时打出通报批评。

以上制度望所有同学严格遵守。

此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学习部所有。

晚自习规章制度10

1、教导处和德育处具体负责晚自习的安排和管理工作,要加强对晚自习纪律的控制、检查和管理,对晚自习纪律差的班级进行通报批评。

2、值班干部和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不得迟到。

3、晚自习时间学生不得迟到、早退、无故请假。

4、学生要规范着装,不得穿拖鞋、背心、吊带等衣服进入教室。

5、学生不得随意在外闲逛,出教室必须经值班教师同意,出教学楼必须经值班教师书面批准,并由值班干部签字同意。

6、值班干部要加强对晚自习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晚自习纪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如实作好记载,落实好责任人。

7、值班教师要准时到岗辅导,并负责息纪律和秩序的管理,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辅导岗位,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需向值班干部请假,由值班干部安排人顶替,不得脱岗。

8、成立晚自习学生自治小组,由学生会干部和各班学习委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对教学区域进行检查和管理,主要是登记学生迟到,早退情况,检查自习纪律,并对晚自习纪律情况进行记录学生自治小组,由教学部门值班人员负责管理。

9、晚自习任课纳入教师工作考核,其教育管理质量考核与日常课堂教学工作同等对待,并由值班干部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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