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责任书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书实用

更新时间:2023-10-10    来源:责任书    手机版     字体:

安全管理责任书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书实用精选五篇

责任书是写明责任的书面文件。特别是一项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的时候,写明责任范围、职责,多用于平行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管理责任书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书实用精选五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管理责任书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书实用篇1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明确学校、家长、房东的责任,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新安边中心小学校外寄宿生安全责任书。

一、原则上在我校上学的学生不得在校外租房寄宿,特殊情况确实要寄宿的,要告知学校详细情况并签订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责任书。

二、房东必须保证租房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所提供的房屋、水、电等生活设施要保证安全,否则房东不得给学生及家长租房居住。

三、校外寄宿学生必须要有家长或委托人陪同看护管理,委托人必须是身心健康,能够履行看护责任的直系亲属,否则不允许在校外寄宿。

四、家长或委托人要定期检查租住房屋安全情况,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房东解决并向学校告知情况。

五、家长要经常教育孩子:不参加低级庸俗或有危险的活动;避免与房东及周边群众发生矛盾;注意租房用电、用火安全,严禁私接电源,贮藏易燃、易爆物品;放学后及时回住处,不东游西转,不惹事生非;有病及时治疗,有事及时与家人联系,有困难向房东、老师求助,遇到其他意外情况及时向房东或学校报告,采取其他有效的保护急救措施;保管好自己的钱财与物品,按时作息,照顾好自己。

六、房东要定期检查所出租的房屋的安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当场解决。否则,严禁对有各种隐患的处所出租给学生及家长。

七、房东有义务提醒房客:看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具;注意安全,防盗、防火、防煤气中毒;不要聚众吸烟、喝酒、打架,阻止其他人随意进入住宅,房东有义务在学生有病或出现意外事件时,尽力帮助学生,并在第一时间告知学生家长和学校。

八、家长(监护人)要协助房东作好学生寄宿期间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九、校外租房寄宿学生,在教学时段以外的教育管理,家长(监护人)、招宿人要全面负责。

十、校外租房寄宿学生,在教学时段以外出现安全事故,由家长(监护人)及招宿人负全部责任,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本责任书以学期为限,一式三份,家长、招宿人、学校各一份,家长(监护人)要认真履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生签字:班主任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招宿人签字:

校长签字:

新安边中心小学

20xx年8月20日

安全管理责任书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书实用篇2

河道管理责任书为切实加强县城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改善和保护扎西河水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威信县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威信县县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县城规划区外的河道整治由扎西镇组织实施,保洁管理按村民自治、分区域、分河段、责任到人。

二、沿河单位或个人在县城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擅自填堵、覆盖河道;

(二)搭建与引洪排涝无关的房屋、棚舍或构建物;

(三)倾倒工业、农业、建筑、医疗废弃物和垃圾等;

(四)清洗储存过油类或有害污染物等溶液的车辆、容器;

(五)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等;

(六)禁止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

(七)其他影响河道美观或妨碍河道防洪排污的活动。

三、村委会必须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协助监督沿河单位或个人责任区河道管理。

四、沿河单位或个人不履行责任区河道管理,由上述第二条行为之一的.,经查实,将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双方各执一份。

村委会 沿河单位或个人:

责 任 人:

责 任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责任书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书实用篇3

抓好安全生产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生产年”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平安迎仙、和谐迎仙的迫切需要。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镇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迎仙镇政府 决定与各行政村和镇直各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

一、责任对象

各村、镇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人对其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二、责任目标

各村和镇直各部门要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职责,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培训,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全力完成迎仙镇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全年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指标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各类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确保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

1、各村、镇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健全和充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政策法规和上级工作部署,制订和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

2、各村、镇直各部门要在班子成员中明确一名负责安全的安全员,并结合实际,有组织地开展对辖区内的水陆交通、教育、林地、农房、农电、消防、水利、企业、药店(含村级卫生室)、食品、烟花爆竹等进行安全检查整改,及时研究处理或请示上报有影响生产、生活、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并及时落实行之有效的防范整改措施,确保安全。

3、各村、镇直各部门要定期对辖区内加油站、液化气站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并监督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高标准配置安防设施,落实专职安全员,定期查险、处险,确保将一切安全隐患都控制在萌芽阶段,不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与此同时,严禁辖区内各经营站点非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

4、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及职工教育工作,每年不少于四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同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意识及法制观念。

5、各村、镇直各部门一定要对辖区内经营各类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门店,一定要进行规范化管理,特别是各类经营烟花炮竹的门店,一定要督促经营业主强化责任,严格规范贮存、销售流程和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标准配齐、配强安全设施。对无烟花炮竹经营许可证经营烟花炮竹和安全设施不到位的门店一定要及时报告 镇安监站,以便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6、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每半年至少开展二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对重点场所和部位,必须落实可靠的消防器材和安全管理人,切实制订消防安全的防范制度和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7、各村、镇直各部门要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管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坚持月报告制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建档工作,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跟踪督办,直至隐患消除。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落实好预警措施。全面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

四、考核与奖惩

1、迎仙镇人民政府组织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实行通报批评 ;对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第一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年度内不得评先评优。

2、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报请政府和上级安全管理机构进行表彰。

3、对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事故调查处理中,责任单位配合不力的,将对单位第一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4、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实行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迎仙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

安全管理责任书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书实用篇4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管理目标,将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部门及部门人员,落实责任,考核到人,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制定本责任书。

1、落实保卫消防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安全消防知识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消防意识。

2、定岗定员进行保卫消防日常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存在的隐患及时责令有关责任人进行整改。

3、合理配置符合使用要求的消防器材,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时必须有专人监护,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杜绝火害事故的发生。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工程项目部、保卫消防部门各存一份。

工程项目部 保卫消防部门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责任书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书实用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按照省、市人民政府着力构建“六化”、“六化”煤矿的基本要求,切实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省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系列要求,结合全区煤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管理责任范围

二、管理责任目标

全年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为零,其余指标在下达指标以内。

(一)各煤矿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地质规定》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方针。

(二)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加大对煤矿的投入,全面提高煤矿的安全技术装备水平,提高煤矿企业抗风险、灾害能力。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队伍,严格按规定配齐、配足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特殊岗位人员。

(四)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培(复)训任务,使从业人员的培(复)训合格率达到100%,持证上岗;未经培(复)训合格,严禁上岗作业。

(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规定;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每个工区,每个从业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按规定正确使用、管理和维护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所有作业场所不许处于监测监控范围。配足各种监测剑龙仪器,并按时进行校验,正常使用。

(七)对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书严格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各类数据、资料、报表。

(八)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排查所有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场所、环境、人员和设备设施,根据排查结果确认隐患等级,制定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隐患能够及时整改消除。

(九)强化瓦斯治理,严格按照瓦斯综合治理“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排除隐患、综合利用”二十四字工作体系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推动实现瓦斯防治“五零目标”(零突出、零爆炸、零燃烧、零窒息、零超限)。必须认真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做到瓦斯治理达标,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十)采掘工作面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并定期进行断电试验;严格落实瓦斯超限撤人、停电停风撤人、放炮撤人制定;对新开掘进工作面和启封密闭实行报告备案制度,对密闭实行编号管理。

(十一)严禁超定员、超通风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设计产能30万吨/年及以下矿井,只能布置2个掘进工作面和1个采煤工作面作业(瓦斯治理工程除外);严禁超层越界开采。

(十二)全面认真执行“双七条规定”,六盘水市煤矿安全生产8个100%、“1077”措施和先探后掘各项规定;严格落实矿级领导带班入井制度;实现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矿灯发放记录和出入井检身记录三统一。

(十三)必须编制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和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应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应急救援合同。

(十四)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各项规定,认真履行职业健康主体责任,开展粉尘防治及高毒物品危害治理转向行动,积极配合完成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十五)加大对“四新技术”的推广力度。推进采掘工作面的支护改革和采、掘、运机械化的运用。

(十六)认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国有煤矿达到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地方煤矿必须达到二级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强化动态达标,各煤矿每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严格对照标准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自评工作。

(十八)严格按照省、市、区关于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制定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实践安排和方法步骤逐项开展。

(十九)监督管理部门端正工作态度,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发现“吃、拿、卡、要”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有权利进行举报。

上述工作由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和区能源局监督实施并列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能源局和煤矿企业各执一份。

签名:

时间:20__年__月__日

本文来源:http://www.cyloushi.cn/wenmi/3392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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