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稳定菜价事关城市民生大局

更新时间:2023-10-21    来源:发展改革    手机版     字体:

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稳定菜价事关城市民生大局五篇

城市是一个大型的人类聚居地。它可以被定义为一个永久的、人口稠密的地方,具有行政界定的边界,其成员主要从事非农业任务。城市通常拥有广泛的住房、交通、卫生、公用事业、土地使用、商品生产和通讯系统。它们的密度促进了人们、政府组织和企业之间的互动,有。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稳定菜价事关城市民生大局五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1篇: 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稳定菜价事关城市民生大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5号)精神,现就放开食盐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放开食盐价格。自1月1日起,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各地要抓紧开展相关工作,确保食盐零售价格如期放开。

二、确保食盐市场供应稳定。各地要做好改革前后政策衔接,细化改革措施,抓紧建立完善食盐储备体系,研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食盐安全稳定供应。食盐生产经营企业要做好食盐调度和配送工作,完善企业储备制度、保持合理库存,切实保障食盐市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和经济欠发达的边疆民族地区普通食盐稳定供应,做到不断供、不脱销。

三、保持食盐价格基本稳定。各地要加强食盐零售市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和经济欠发达的边疆民族地区价格监测,注重研判预警,当食盐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时,要及时采取投放储备等有效措施,保持食盐价格稳定。特殊情况下可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或其他紧急措施,防止普通食盐价格异常波动。同时,要加强食盐价格监督检查,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的作用,及时受理举报投诉,依法查处哄抬价格、串通价格、囤积居奇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食盐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价格放开前,食盐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的相关规定,为改革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四、做好边远贫困地区和低收入群体保障工作。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灵活选择政府补贴运销费用或直接补贴贫困人口等方式,保障边远贫困地区和经济欠发达的边疆民族地区人口能够吃得上、吃得起合格碘盐。要按照已经建立的社会救助机制,确保低收入群体不因放开食盐价格而降低生活质量。

五、加强宣传解读。食盐是生活基本必需品,与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各地放开食盐零售价格时,要加大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稳定社会预期,消除模糊认识和片面理解,阐明食盐价格放开后,政府将采取多种措施稳定食盐市场和价格,营造改革良好氛围。

201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食盐出厂(场)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3094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10月8日

第2篇: 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稳定菜价事关城市民生大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稳定菜价事关城市民生大局

针对近期长江中下游等地出现多轮强降雨天气,部分地方发生严重洪涝灾害,鲜菜、瓜果等农产品价格出现明显上涨的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汛期价格监测预警,加强价格调控监管,保障蔬菜等重要商品市场和价格稳定。必要时,可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防止价格过度上涨。

夏季正是蔬菜、瓜果生产的高峰期,不但能够提供丰富廉价的产品,而且能够充实一部分贮存,保证充足的市场供应。但是,出现大面积的自然灾害,导致大规模的减产或者绝收,出现严重的"求大于供,必然引起较大的市场波动。

此次长江中下游多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包括蔬菜、瓜果、养殖在内的农业损害惨重,已经波及到了农产品市场价格,一些城市蔬菜价格出现明显上涨,这在意料之中,而且由于灾后恢复生产以及农产品生产需要一定的周期,菜价稳定的压力还会加剧,需要未雨绸缪,打好“组合拳”。

首先,城市应重视和加强灾中、灾后农产品市场的监管,防止和严厉打击囤积、垄断经营行为,避免出现哄抬农产品价格现象的发生,让民生因灾而雪上加霜。其次,应运用市场的手段,抓好价格干预与调控。根据市场价格和供求监测,加强储备调节,组织市场调运,保持供量的平衡。同时,应有针对性地降低流通成本,保持菜价基本平稳。

第三,关键还得在“供给侧”解决问题。菜价稳定的压力还须靠生产供给来缓解,受灾地区政府组织农业、养殖业灾后恢复生产固然必不可少,但是城市也应以一定方式加入到蔬菜、畜牧等农产品的生产中,比如,将产区或者养殖企业纳入定向供应基地,给予资金扶持,鼓励城市市场向农户和企业下订单等等。

第四,应重视低收入家庭的基本民生。由于此轮受灾区域大,影响波及的面更广,在未来一段时期,菜价会稳定在相对较高的水平,社会救助与保障应同步调整,保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到影响。

灾后稳菜价打好“组合拳”,需要部门之间、地域之间、行业之间系统联动,功夫全在菜市场之外,在遵循市场规律的前提下,有效发挥行政的引导作用,破解好灾后农产品生产、流通以及市场秩序的问题,才能给民生兜底。

第3篇: 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稳定菜价事关城市民生大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xx年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改运行[20xx]21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能源局、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今冬明春天然气供需形势严峻。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3年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13]2024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天然气供应的通知》(国能油气[2013]279号)以及2013年天然气迎峰度冬供应保障协调会有关工作部署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做好今年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多渠道筹措资源,增加市场供应。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要保持在产气田高负荷生产,加快新区块投产进度,加强与资源国衔接协商,尽可能增加进口。新疆庆华、内蒙古大唐煤制气项目要及早投入使用。确保实现增加天然气供应的既定目标和任务。同时,中石油、中石化等要尽可能压减内部企业自用,尽力增加外供天然气商品量。

二、搞好需求侧管理,确保民生重点需求。各地要提前制定有序用气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优先用气和限制用气的次序,压减发电用气及其它非居民用气,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加强对有序用气情况的监管,严格落实责任制,以民生为本,确保居民生活等重点用气需求。推广控制公共场所室温、节假日低温运行等有效措施,适度减少用气。

三、尽力增加储气,缓解高峰供应压力。中石油、中石化要合理安排资源,对今年冬天能发挥作用的储气库,尽量在用气高峰前增加注气。新投产、今冬明春尚不能采气的,要适当延缓注气进度。各地要研究出台一些临时性优惠政策,支持城市燃气经营企业及大用户利用储罐等设施增加储气,提高调峰能力。建有小型液化工厂的新疆、陕西、内蒙古、山东、四川、湖北等地,迎峰度冬期间要适度减少或停止液化生产,减少液体销售、提高库存,作为高峰时段应急保障资源。

四、切实落实气源合同,有序实施“煤改气”项目。坚持“先规划、先合同、再发展”的原则,把供气合同作为发展用户与保障供需平衡的"首要条件,实现非居民用户供气合同全覆盖,并逐步过渡到所有用户合同全覆盖。各地要增加天然气供应,必须首先与供气企业签订增供合同或协议以落实气源。供需双方要规范约定供应总量、峰谷期供应量以及可中断用户的中断时间等,确保用气总量与峰值可预、可控。新启动的“煤改气”项目要通过合同落实气源和价格,规划实施的项目也要落实气源规划,气源不落实的,主管部门不予批准,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五、调剂用好液化天然气资源,保障应急需要。同时使用液化天然气和陆上管道气的沿海地区,在高峰时段适当增加液化天然气使用,减少管道气用量。供需矛盾突出的内陆地区,要尽早委托中石油、中海油采购液化天然气,在高峰时段采取第三方代理气化运输的方式,就近下载管道气。长输管道沿线价格承受能力强的工商业用户,可通过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开交易等方式,购买进口液化天然气。

六、充分利用价格杠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各地要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246号)要求,抓紧出台销售价格疏导方案和配套措施,并利用价格杠杆调节供需,有效缓解供应压力。用气峰谷差大的地区要抓紧研究推行季节性差价、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性价格政策,开展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试点,促进移峰填谷,引导合理消费。

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安全平稳运行。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要加强安全检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油气田和输油气管道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平稳运行。各地要加强重要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油气田生产和管网设施的违法行为。

八、加强综合协调,促进市场供需平衡。各地要统筹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科学控制或削减煤炭消费。确保已建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设施改造达标并正常投运,在改善环境质量的同时,减轻天然气供应压力。新建燃气热电联产项目必须纳入2013-电力布局规划,将落实气源和价格作为项目开工建设的前提条件。严格控制新建陆上使用管道气的液化工厂(包括石油企业内部工厂),抑制消费需求过快增长。加强煤电油气运综合调度,制定联调联供方案,缓解天然气供应压力,努力实现供需平衡。各地要加快电力外输通道建设,综合施策增加清洁能源供应。相关部门要尽快研究在内蒙古等地合理发展煤制天然气直供北京的可行性方案。

九、做好社会引导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各地、各有关企业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信息披露,主动宣传天然气供需现状、利用政策等,提高公众节约用气意识。要针对可能出现的供应紧张状况,及时通报供需形势和采取的措施,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争取各方理解、配合与支持,促进相关工作开展。

十、加强监测分析,及时掌握供需动态。各地要尽快建立和完善由发改、经信、城建、能源、气象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热、电、油、气、煤供应企业参加的联合会商调度机制,及时沟通信息,提前采取针对性措施,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平稳度冬。

以上,请按照执行,如有重大紧急情况,请及时报告。

联系人:蒋x xxxxxxx,王x xxxxxxxx

国家发展改革

国家能源局

20xx年x月x日

第4篇: 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稳定菜价事关城市民生大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东北电网电价的通知

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东北电监局,东北电网公司: 为疏导电价矛盾,完善电价结构,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经商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决定适当调整电价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 (一)为合理反映燃煤电厂投资、煤价、煤耗等情况变化,辽宁省统调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下调0.38分钱,现行上网电价高于标杆电价的.统调机组,按上述标准同步下调. (二)黑龙江、吉林、内蒙古东部地区燃煤机组脱硫加价标准由每千瓦时1.5分钱调整为1.3分钱,燃煤机组脱硫标杆电价保持不变.

作 者: 作者单位: 刊 名:中国水能及电气化 英文刊名:CHINA HYDROPOWER & ELECTRIFICATION 年,卷(期):2009 “”(12) 分类号: 关键词: 

第5篇: 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稳定菜价事关城市民生大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财税[]11号),自201月13日起,将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分别提高0.12元和0.10元,由每升1.40元和1.10元分别提高到1.52元和1.20元,影响此次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少降215元和150元。

二、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80元和230元,考虑车用柴油质量升级至第四阶段的因素,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6595元和5640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标准品价格见附件1。

三、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调整。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 6995元和6040元。其中,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四、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等额调整。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水平见附件2。

五、98号汽油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制定具体价格。

六、其它相关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七、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89: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八、调价执行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24时。

九、相关价格联动及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十、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并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十一、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本文来源:http://www.cyloushi.cn/jianghuagao/3472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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