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合同

更新时间:2023-10-23    来源:加工合同    手机版     字体:

委托加工合同精选十三篇

服装,是衣服鞋装饰品等的总称,多指衣服。在国家标准中对服装的定义为:缝制,穿于人体起保护和装饰作用的产品,又称衣服。服装在人类社会发展的早期就已出现,当时古人将一些材料做成粗陋的“衣服”,穿在身上。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委托加工合同精选十三篇,欢迎品鉴!

【篇1】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纯棉针织成衣加工业务达成协议,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委托加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签订本。

一、委托加工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利用其工厂已有的生产线,为甲方的oe50s产品进行成衣设计、生产、包装。

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开具加工通知单(包含加工全过程中由乙方负担的添配材料成本价格费用明细),交甲方进行确认,除此乙方不得擅自挪用、调拨和加工所有权属甲方的货物;

3.委托加工履行地为乙方工厂生产区内;

二、代为加工的质量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对成衣款式、质量等技术细节要求进行加工生产;

三、加工费用的计算

1.每件成衣的加工费,按照乙方生产过程实际发生费用计算;

2.按照成衣加工费单价计算,以同等价值数量的成衣抵还甲方投入棉纱价值;

3.按照成衣加工费单价计算,抵还甲方投入价值后剩余成衣产品抵付乙方加工费用;

四、加工产品的存储与移交

加工产品暂存于乙方仓库,由甲乙双方共同在乙方场地办理验货手续,交货地为乙方工厂;

五、知识产权

1.应交于甲方的生产产品,其产品商标由甲方负责设计,甲方享有该商标的所有权利;

2.乙方对在受甲方委托代加工的过程中所掌握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六、委托加工的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从签订之日起到年月 日;

七、纠纷的处理

1.协议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协议,应立即将情况以最快方式通知对方。按照不可抗力因素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

加工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

一、 委托加工项目

委托加工产品: 加工产品数量: 产品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起 个工作日内交货。

二、 委托加工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选用原材料。 乙方对原材料的质量提供保证,并担负法律责任。

三、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 技术标准参照国家标准执行或乙方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为依据。

四、 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

1、 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包装,甲方无特殊包装要求时由乙方自行选择包装方式。

2、 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地点由甲方提供给乙方。

五、 费用结算

按照甲方实际经营情况和销售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乙方以现金结算的方式购买。购买的产品按照双方协定的价格一次性支付,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原料购进发票。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时间交货,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5%的违约金。

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并承担法律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执行过程中出现异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之原则,在双方自愿、意向表达清楚明晰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并据此形成有效的法律依据,用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力和义务。

一、 合作事项

1、甲方为乙方专门加工“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相关系列产品。所加工产品的许可批准文件、产品配方、技术、工艺标准、及法律规定与产品制造的全部相关事项由甲方负责。并由甲方严格按标准组织原料采购、酿造、泡制、调制、灌装、包装、检验、储运等全部生产事宜。

2、每次甲方向乙方交货时须提供真实有效并且清楚明晰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质量检验、卫生防疫化验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同时甲方应尽可能的为乙方提供有利于乙方开拓市场的便利条件,甲、乙双方都应严格为对方保守一切商业机密,并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相关系列产品的包装定位、设计、制作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独家负责该产品的市场运营规划、销售、宣传。

4、如甲方的经销商客户有意经营“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其他相关的系列产品,甲方应通过乙方与客户直接洽谈,不得私自销售或以非销售的方式提供“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相关系列产品。

5、如乙方的经销商客户有意经销由甲方生产的除“健康动力”系列产品之外的所有产品,乙方也需通过甲方直接与客户直接洽谈。

6、甲、乙双方承诺:不得与已经销对方产品的经销商客户洽谈同类产品销售事宜。否则视为违约,每违约一次应向对方一次性赔偿20万元的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确定标准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截止到违约的当天,该经销商客户累计销售对方产品总金额的3倍。并立即停止违约。

7、甲乙双方承诺:在包装装潢方面,不得相互模仿,否则模仿方应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非经济损失,并立即停止违约。

二、产品价格

1、全部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时的到岸价如下:(为保证健康动力系列产品的品质和市场竞争力,所有健康动力产品所采用包装物的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同档次劲酒包装物的质量标准)

2、如纸箱、纸标等纸质包装物由乙方制作并且费用由乙方承担时,则需另外从产品价格中扣除纸箱、瓶标的制作成本。以1箱×24瓶×125ml裸瓶彩箱装为例:纸箱按2.5元/只计算,瓶标1元/箱,共3.5元。即纸箱纸标由乙方制作并送到甲方处,甲方将产品生产完成送到乙方仓库时,乙方只需再向甲方交纳36.5元/箱即可(40元-3.5元)。

3、主要原材料小麦(以小麦作为高粱的参照物)、玻璃瓶、纸质包装物这三项中的两项同时涨价、落价幅度在30%以内时,乙方不得提出降价要求,甲方也不得提出涨价要求。涨、落行情走势确定的依据为普遍的市场行情,而非某一特定的地区市场涨、落行情。只有其中的两项同时涨价、落价超过30%并维持在30天以上时,双方才可以提出涨价或落价要求。具体的涨价、落价标准由双方充分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

4、否则任意一方单方面强行提出涨价或落价要求都视为提出方单方面违约,另一方有权并有权要求违约方一次性赔偿50万元的违约金。同时违约方应另外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本协议签订之日截止到违约当天,乙方累计销售“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系列产品总金额的6倍),并立即停止违约。

三、货款结算

1、乙方向甲方提出生产计划(最低一次不得低于500箱),甲方应在乙方报出生产计划的5天内将产品运送到乙方处。

2、如甲方不能按时交货,应按下列标准向乙方赔偿违约及全部经济损失:

①、如交货延误的时间在5天之内,应向乙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按乙方当次订货总金额的1%/天计算,违约金应在10天内结清,并立即停止违约。

②、如交货时间延误了10天以上(含10天),应向乙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按乙方当次订货总金额的20%/天计算,违约金在10天内结清,并立即停止违约。

③、如交货时间延误了15天以上(含15天),应向乙方赔偿一次性违约金50万元,并赔偿乙方全部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标为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本协议签订之日截止到违约当天,乙方累计销售“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总金额的6倍,并在10天内结清,同时应立即停止违约。

3、乙方验收无误后一次性向甲方结清货款。如乙方不能及时一次性向甲方结清货款,则应按如下标准向甲方赔偿违约金及相关经济损失。

①、如拖欠货款的时间在5天之内,应向乙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按乙方当次订货总金额的2%/天计算,并在10天内结清,同时应立即停止违约。

②、如拖欠货款的时间在10天以上(含10天),应向乙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按乙方当次订货总金额的20%/天计算,并在10天内结清,同时应立即停止违约。

③、如拖欠货款的时间在10天15天以上(含15天),应向乙方赔偿一次性违约金50万元,并赔偿乙方全部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标为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本协议签订之日截止到违约当天,乙方累计销售“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系列产品总金额的6倍,并在10天内结清,同时应立即停止违约。

四、产品质量

1、在产品的保质期内,所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及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2、在确定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并通告了甲方的当天起,甲方应在15天之内解决产品质量问题及由此而产生的全部相关损失。

五、产品销售

1、“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系列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境外由乙方唯一独家专销。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除乙方之外的任何单位及个人销售或以非销售的方式提供“健康动力”德亿参茸酒及“健康动力”系列产品。

2、如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向除乙方之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销售或以非销售的方式提供“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系列产品。每违约一次应向乙方一次性赔偿20万元的违约金,并按已销售或提供的“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总及“健康动力”系列产品金额的3倍赔偿经济损失费,一次性违约金和经济损失费应在10天之内结清。并立即终止违约,停止向除乙方之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销售或以非销售的方式提供“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系列产品。

六、合作期限

1、双方同意合作期限为20_年,如本协议到期前一年双方中的任意一方未提出终止及变更意向,本协议到期后自动延长五年。

2、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乙双方中的任意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终止本协议,否则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一方为单方面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一次性赔偿100万元违约金,同时还需要另外向对方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确定标准为:本协议签订之日截止到违约的当天,乙方累计销售“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系列产品总金额的6倍(产品价格按本协议规定的甲方向乙方供货价格的2倍核定)。

3、用以衡量并确定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具体行为:

①、乙方向甲方以书面的形式提出了《健康动力系列产品生产计划》,甲方未按《健康动力系列产品生产计划》要求组织并实施生产。

②、甲方虽然按乙方提出的《健康动力系列产品生产计划》组织生产,但交货的时间超过30天(从乙方书面提出《健康动力系列产品生产计划》的当天起,截止到乙方实际收到按乙方当次《健康动力系列产品生产计划》中所要求的全部产品的当天)。

4、用以衡量并确定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具本行为:

①、甲方按乙方提出的将《健康动力系列产品生产计划》中所要求的全部合格的产品送到甲方仓库时,乙方验收无误后,乙方向甲方拒付货款。

②、乙方收到全部合格的产品后,乙方付清甲方货款的时间超过30天(从乙方实际收到《健康动力系列产品生产计划》中所要求的全部合格产品的当天起,截止到乙方实际结清甲方全部货款的当天)。

七、 其他事宜

1、本协议构成了双方之间就本协议所述内容的全部解释,取代所有先前或当前有关的口头或书面协议和理解。双方只有通过其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才可以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正。

2、双方重大事项的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的公司名称、注册号、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执照的有效期、业务重组、经办人、字号名称、注册号、经营场所、经营者姓名、组成形式,经营范围及经营方式、执照的有效期、业务重组、经办人等等相关事宜的变更,不影响本协议的继续执行,本协议所规定的合作事项及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等,在上述事项变更后仍然合法有效。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仲裁,或向郑州市人民法院申请起诉。

4、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七日内进行本协议所涉及的财务清算,并于清算完毕之日起七日内付清各项款项。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委托加工合同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加工的产品及数量 见附件。交货数量允许溢短订货数量的±5%。如交货数量超过订货数量的5%时,甲方有权选择是否按合同单价接收超装的货品,若甲方不接收,乙方不得擅自赠送他人或以任何价格出售,超过5%的部分双方协商处理;如交货数量短装超过5%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所缺货品,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二条、 加工产品技术、质量要求。

(1)乙加工产品应当符合 质量标准。

(2)具体质量标准:

(3)乙方按定作方质量要求,先做样品,由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

验收的依据之一。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甲方提供原材料的提供办法、数量、质量要求。

(1) 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为: ;规格为: ;数量为:质量要求为:提供时间为: 年 月 日。

(2)甲方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详见附件一。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

(3)甲方将原材料交付乙方当日乙方应当进行检验,并将确认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确实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予以更换、补齐。

2、乙方提供原材料的提供办法、数量、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为: 规格为: 数量为: 质量为: 提供时间:年 月 日。

(2) 乙方应当将所提供的原材料于生产前交由甲方检验。甲方应在乙方通知的次日前进行检验,并将确认情况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提供的原材料确实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予以更换、补齐。

(3)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减少价款或退货,并且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交(提)原材料等物品要求所有原材物料均须乙方自备运输工具进行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提供原材料时,乙方还需提前与甲方确定运输时间。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技术资料提供办法。

(1)技术资料及图纸由甲方提供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乙方;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对 2

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2)技术资料及图纸由乙方提供,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甲方;该技术资料及图纸须经甲方签字确认,确认后方可进行加工制作,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定作物。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A、甲、乙双方约定,合同生效之日甲方支付给乙方定金元。 B、本合同签订后先付预付款元。

E、货到付款。

2、成品单价包括材料费、录入排版费、制版费、上版费、印工费、装订费,以及其它有关的所有费用,该价格为含税价。

3、结算依据:结算时按照甲方实际验收合格的产品数量及合同附件中标明的产品单价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甲方在付款前,乙方应按当期付款金额向甲方开具国家财税机关认可的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 3

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4、双方进行产品原材料的封样,所封样品作为验收标准之一。合同生效前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生产样品,样品经定作方认可后由甲、乙双方当面进行封样。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为:年 月日。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

A、乙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

B、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但乙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C、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3、乙方负责运输至定作方指定地点。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1、包装要求。

由乙方负责包装,以加工产品不受损坏为准,详细标准为:

B、

2、费用负担。

定作物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乙方承诺具备生产本合同所涉产品的国家及地方规定的生产手续及相应条件。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及包装图案,不得擅自把甲方的商标、商号及包装图案使用于委托加工产品以外的其它产品,也不得将其它图案、文字及商标等与上述图案、文字及商标混合使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版权约定:甲方拥有与定作产品有关的全部版权、著作权等不限于以上的知识产权。 乙方完成委托加工业务后,应当认真清点所有产品数量,登记台账,并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将成品、原稿(或电子文档)、菲林片、PS版、校样等全部交还甲方,不得擅自留存,更不得用于此合同以外的其他用途。

4、双方对因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所有技术及商业秘密,在签订本合同时,履行本合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均应尊重对方在该资料中的专有权利,只为执行本合同而使用该资料,只向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属下雇员披露该资料,并只向他们披露为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资料。双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甲方(委托加工方):                                                                                      乙方(受托加工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3】委托加工合同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 ”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篇4】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 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 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5%,I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0.15%,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 BGA为0.05%.

三、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 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 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月结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 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 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篇5】委托加工合同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加工订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规格、数量和质量:

1、用乙方原料完成工作的,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订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订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订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订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订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订作物日期的计算:乙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订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订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订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乙方在发出提取订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可向乙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甲方可向乙方给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订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订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订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订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 %( 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 %(20%-60%幅度)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订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甲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订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订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 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订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 %(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 %(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订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订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订作物的,乙方有权将订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订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订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订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订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订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篇6】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

甲方自主开发的中药小柴胡颗粒(规格:每袋装10g。因甲方生产中药提取能力、规模较小,乙方具备中药提取生产设备、规模较大。为了有效的利用生产资源,实现企业间优势互补,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小柴胡颗粒提取物等(以下简称提取物)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取物的质量、承担该产品质量的法律责任,提取物供生产小柴胡颗粒药品使用,年委托加工药材50吨左右。

2、向乙方提供提取物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等技术文件;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派出质量技术人员,负责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监控和技术指导,确保提取物的.质量,保留提取批生产记录原件以便追溯。

3、按合同规定(另订)支付委托加工费用。

4、提前向受托方提供生产计划和原药材,原药材由甲方检验并出具检验,确保各味原料质量符合规定,并按计划及时到位。

5、提取物由甲方检验,检验合格的提取物由甲方到乙方提货。

6、甲方负责最终产品的销售,承担该产品的经济责任,对产成品的质量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中药提取车间GMP认证证书复印件。

2、按委托方提供的原料标准验收原料,按委托方提供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组织生产。

3、在生产过程中应按委托方技术人员的要求,严格执行生产工艺,确保产品质量达到委托方要求,生产批记录原件交委托方保存。

4、按委托方生产计划组织生产,按时交货。

5、不得向外泄露委托方提供的工艺和质量标准等技术秘密,不得将加工业务转交第三方。

三、结算方式和委托期限

1、结算方式:按市场能源,人工成本变动等情况另行签订阶段性合同执行。

2、委托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期______年,期满后可续订合同。

四、违约责任

1、受托方因生产原因导致质量问题及收率未达到工艺规定,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按该批损失药材全额赔偿,同时委托方不予支付该批加工费用。

2、委托方下达生产计划后对生产的产品承担经济责任,若因市场原因或原因无法使用计划生产的提取物,委托方应承担计划量提取物的加工费用。

3、委托方在收到提取物后应于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受托方验收情况,若逾期则视作验收合格,并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加工费用。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七份,乙方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7】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本着互利共赢、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该合同。现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月饼产品,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代加工的月饼产品信息如下:

产品品牌:

加工数量及规格:

交付方式、时间及交付标准:

价格及支付方式:

(规格、标准、质量、交付时间、价格、包装、等事项,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进行修改)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每次以订单合同形式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月饼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每次订单向乙方提供加工品规格、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信息告知。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委托加工品有关的内容。(此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乙双方确定的标准及要求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不能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私自在其他产品上进行使用或向他人提供。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照甲方确定的规格、数量、质量、生产标准等进行生产,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要求。

3、乙方验收甲方新到包装袋和礼盒及瓶罐等,因验收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根据实际情况修改,若包装由乙方也一并代加工则需要进行修改)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损坏,应承担相应赔偿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乙方应保证按时完成交货,如出现延迟交货、质量不合格等违约行为,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保留对乙方进行索赔的权利。

6、制造材料交付乙方后,乙方应自费承担储存和保管,如造成损坏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7、乙方应将各种原辅料损耗率控制在双方商定的范围内,损耗超出正常损耗率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应给甲方人员提供监控生产过程的便利和协助。

9、乙方不得将甲方包材、原料、印刷有甲方标识的物品用于为甲方加工之外的事项中。

10、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保证在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下不单方面拒绝甲方加工要求,为甲方加工生产所需的资质和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资质和生产条件更改时及时告知甲方。

11、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12、乙方应对生产加工环节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利益受损,乙方应对甲方损失进行赔偿。

13、乙方使用食品添加剂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产品的安全、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4、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乙方不得将该产品投向市场,销售权归甲方所有。

15、在生产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或其它财产损失,应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甲方的包材,印刷有甲方标识的物品和其他甲方交付给乙方的物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商讨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准。

第六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商讨后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甲乙方分别的违约责任与情形由双方协定)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以订立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协商修订。

第八条、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乙方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8】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委托加工合同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制作两台消音器。(图纸已提前交付乙方审阅),乙方应按图纸技术要求加工制作,甲方提供材料,乙方负责制作。按图纸重量11.294吨,两台重22.588吨。每吨加工费1150元,合计25976.2元。工期2011年11月8日完成。产品装车后,加工费一次付清。

二、乙方负责联系装车吊车(甲方付费用,价格应合理)装车前产品应打磨干净。去除毛刺、电焊皮、除锈后再喷防锈漆。

三、乙方负责生产辅料。如电焊条、氧气、工具、起重设备等均由乙方自理。生产期间一切工伤伤亡等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费用。工期必须保证。如需加工人加班干活,乙方自己解决,甲方不负担任何费用。如不能按时完成,造成甲方受罚,受罚款项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负责加工制作全过程的质量监理。乙方应主动与甲方沟通,协助甲方检查产品生产过程及产品验收。并提供办公方便。如检查中发现有违反技术要求及不合格零件。甲方有权责令改进,必要时重新制作。

五、乙方下料应正确,制作精细,如有废料现象。乙方自行补料,不得影响生产。补料费用与甲方无关。

六、其它约定事宜:加工费可用其它材料票补齐。

此协议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2011年10月20日签订

【篇9】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传真

委托加工合同

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水田第二工业区民营路 2号电话 0755-29683125传真 0755-29684059

甲乙双方为建立策略性的业务关系,本着平等自愿扬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子机(OEM)项目达成本合同。

1、物料控制与损耗

1.1

1.2

供。

1.3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来料检验标准对来料检验,如来料有任何不符合检验标准的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甲乙双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相应处理。乙方应在对物料质量进行确认后方可投入生产。

1.4乙方的收扬发扬退料单上,应注明产品的型号 /批次;如有工程变更或替代料,乙方应向甲方索取有关的工程变更或替代料的确认书附在相关单据后面,否则甲方不予承认由此产生的费用。

1.5 甲方确认生产过程中会有一定的合理物料损耗,但超出以下规定的部份由乙方自行承担;

1.5.1针对 SMT生产物料损耗的标准如下(试产时物料损耗由甲方承担):

a.贵重材料(A类)价值大于 RMB10.00(如:主芯片,RF模块等),元件缺陷是以一对一交换,生产损耗:三 0.1%;

b.中等材料(B类)价值小于 RMB10.00,大于 RMB0.50(如:发光二级管和其他元件):生产损耗:三 0.5%;c.一般材料(C类)价值在 RMB0.50以下(如片式电容和电阻等):生产损耗:三 1%;

1.5.2装配扬包装生产物料损耗的标准如下(试产时物料损耗由甲方承担):

a.电子元器件,包括主板扬键盘板扬 LCD扬摄像头,生产损耗:三 0;

b.结构料,包括 Lens以及闪管灯 FPC组件扬 声器扬 IC扬 达扬 话器等,生产消耗:三 0.6%;

C.其它物料如外壳扬螺丝扬泡棉扬背胶等,生产损耗:三 1%;

1.5.3生产中有损耗品A扬 B类乙方应将实物归还甲方,双方同意就物料损耗进行每月核对。

1.6 由于乙方加工控制不良而造成的材料损耗超出 1.5条规定的标准部份由乙方承担,乙方需以书面方式向甲方申请书料,费用从加工费中扣除。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私自采购物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所需的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乙方领用。乙方收到材料确认后,乙方指定的收料负责人在材料清单上甲方应按完整的最小物料包装量向乙方供应物料。如有散装物料时,应预先得到乙方的确认后方可提签字后给甲方。

1.7 乙方负责承担由其自身原因导致成品扬物料或设备的遗失或损坏等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8 乙方与甲方每月底进行一次盘点,双方必须对盘点数量进行确认签名。

2、费用

1.1加工费按订单加工时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为准。

2.SMT:RMB:8000元/次,组装: RMB:4000元/次,如果该机型试产后生产量大于 20000台时,甲方将试产

费用退还给乙方。

3.3铜网甲方负责提供。如需由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铜网制作费用(激光铜网:RMB:1200元/张),甲方支付

乙方货款的同时支付铜网费用。

4.4测试工装扬夹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由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用(以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为准),甲方支付乙方货款的同时支付测试工装扬夹具费用。

3、订单控制与交货期

1.甲方在每月 25日前下达下月的需求加工订单,订单应写明产品型号扬数量扬价格扬质量要求扬加工费标

准扬履行期限扬验收标准和方法扬交货期等,乙方在甲方下达订单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书面确认,乙方未在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回复方式提出异议,则视同认可,订单在两个工作日后即行生效。

2.经确认后的采购订单,甲方原则上不应更改或取消,如甲方确实因某种原因要求更改或取消,乙方应尽力

满足,并在收到订单变更书面要求后两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3.3在物料齐套,无其它由甲方造成的阻碍因素及不可抗力的情况下,乙方应保证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保质

保量地按甲方的订单为甲方交付产品,乙方可以提前交货但不应迟于交货期交货。乙方提前交货的,需提前征得甲方的认可。

4.若特殊情况下乙方不得不延期交货,则需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双方应立即协商新的交货期。

5.交货方式:甲方到乙方生产厂家提货。

4、质量要求及验收方法质量要求扬技术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组织生产,如由乙方生产工艺导致其加工的产品不能满足甲方设定的质量扬技术标准,乙方须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如设计原因需返工的整机,由双方技术人员判定后,协商解决,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修复。返工费用由不合格品处理:甲方在对乙方提交的产品进行验收时,若判为不合格,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双方协商解决。第一时间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修理和返工重新检验等事宜。甲方检验发现的批量不合格产品,原则上是整批退回乙方处理;对于可就地筛选或返工的产品,经甲方2.3如果不良品产生的原因是因为甲方所提供的不良物料造成且不能修复的,则甲方将无条件接收不同意后,乙方可在甲方生产场所筛选或返工,由此产生的实际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良品并支付产品加工费。2.4如不良品产生的原因是因为乙方生产工艺造成且不能修复的,乙方将向甲方负责该产品的 BOM成本损失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2.5如果不良品经双方共同确认不能修复且找不到不良原因的,则甲方将无条件接收不良品并支付产验收方式及标准:3.1甲方对乙方生产的批量产品进行检验验收。:乙方工厂仓库。品加工费。

163.3验收方式:采取批量抽验的方式。3.4验收人员:由甲方质量部门的检验人员担当。3.5验收对象和前提:乙方完成全部规定生产流程后经过生产线QC全检扬F QA抽检合格的批量产品。3.6允收水平:抽样标准采用 GB2828-2003,通常情况采用正常检查扬一般检查水平1;3.7允收标准A QL:严重缺陷 0.65;重缺陷 1.0;轻缺陷 1.5;3.8乙方对于甲方验货代表的判定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向甲方负责该产品的质量主管工程师进行申诉,若对申诉后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由双方的质量经理共同进行最终协商解决。

183.9甲方检验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如由乙方原因导致的,乙方须免费提供合格品进行更换或维修。3.10甲方有权在委托加工过程中,定期或者不定期前往乙方工厂扬仓库对乙方的加工流程和操作环节进行检查,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20技术资料:本合同项目范围内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扬产品样品扬文件资料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及使用甲方企业名称扬地址扬联系方式等权利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仅享有在履行本合同的合理范围内的使用权。但乙方有权为了提高产品质量或降低成本扬提高产品档次而提出改进建议的权利。

5、结算与付款

1.1结算方式:当月底乙方将对帐单传真给甲方确认,甲方在两个工作日内确认盖章后回传给乙方。

2.付款方式:每月底双方进行对帐,次月 1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加工费。

6、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产品或未按合同规定质量扬数量交付产品的(交货时间扬数量以具体订单为准),甲方有权要

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可单方终止合同。

2.甲方因自身原因逾期付款,应就逾期付款金额向乙方支付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7、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按照约定的条件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可抗力发

生的详细情况及不能履行或不能按约履行的理由,并应在三十天内提供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2.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所提供的文件经另一方核查属实的,由双方商定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并根据实际情

况部份或全部免除 不可抗力影响一方的违约责任。因战争扬爆炸扬政府行为扬禁运扬罢工等无法抗拒的非自然灾害的事件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全面履行的,视同不可抗力事件影响。

8、信息保密与安全责任

8.1 本合同中所披露的任何信息,如在披露时有注明保密或专用字样,或就其性质而言,明显是保密的或专用的,则该信息应被视为保密信息。

8.2 除本合同规定的情形外,保密信息的接方应对其接 的该等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且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得为任何目的将保密信息直接或间接地泄漏给任何其它个人扬公司扬组织或实体,亦不得使用或复制该保密信息。接方只可将该保密信息披露给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而有合理需要且对接 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接方雇员。

8.3 以下信息将不被视为保密信息,任何一方都不负任何保密义务;

8.3.1 披露方披露前己为接 方所知晓的信息;

8.3.2 非因接方的行为或疏忽成为众所周知的信息;

8.3.3 接方诚意地相信第三方有权披露的情形下向接 方披露该信息的;

8.3.4 在未使用任何来自披露方获得的保密信息的情况下,接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8.4 在本合同终止后,应披露方的要求,接方应及时迅速地归还其所持有的所有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不得留下任何复制品扬摘要或注释。

8.5乙方理解安全问题在双方的合作关系中有极端重要的地位;乙方将遵守甲方向其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的合理要求和指导。

9、纠纷解决方法

为长期持续合作,由本合同引起的一切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此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具有同等约束力,除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0、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甲乙双方之间的采购订单扬报价单等书面资料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11、甲乙双方一致认可,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相关业务人员扬技术人员及经办人员的行为分别视为其所代表的公司的行为,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经双方书面同意外,任何一方无权修改本合同及附件,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签字(盖章)

签定日期 :年月日: 代表签字(盖章)签定日期:年日乙方月

【篇10】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商):_______________

本学期由___________为甲方食堂供应___________。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并让甲方用上安全卫生的放心食品,甲方全体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特签定供货合同如下:

1、乙方将本公司(或本商店)合法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原件送交甲方查验,并向甲方本公司(或商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公司(或商店)经营人身份证复印件(供甲方备案)。

2、乙方按甲方指定的食品(原料、调料)品名、规格、等要求供货。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

3、乙方所供食品(原料、调料)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符合《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如因食品(原料、调料)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甲方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甲方所需要的食品资料: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食品检测报告等。

5、乙方向甲方供应的食品(原料、调料)价格批发价或优惠价。

6、货款按月结清。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补充。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为一学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另行续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经营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篇11】委托加工合同

加工合同是承揽人根据定作人要求的品种、数量、质量及规格等内容,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利用自己的设备、劳动为其加工特定的产品,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下委托合同,喜欢的来阅读哦

委托加工合同样本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共同协商,在乙方生产设备能力允许的情况下,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为甲方加工生产系列饮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议项:

一、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2.产品规格为: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二、加工费用

加工费按元/瓶,以每箱元(每箱瓶,核算加工费按箱计算)。

三、加工方式

甲方负责提供内容物及包装原材料(包括瓶、标、箱、盖、封箱胶带等包装物),乙方负责水、电、蒸汽的供应和配料、加工、封盖、喷码、套标、装箱等工序的完成。

四、加工数量:分批加工,以甲方通知乙方批量为加工量。

五、结算方式

每月20日,有双方保管、会计人员根据生产及耗损情况,盘存加工数量,以实际发货数量计算加工费。

计算方式:实际加工数量(箱)*加工费(箱)-超耗料费=应付加工费,每月25日前付清当月加工费,甲方以现金或者汇票支付。

六、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样版和标准制作。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只要产品达成甲乙双方所确认的样版和标准,皆由甲方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

4、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5.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6.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七、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八、交货方式

甲乙双方按甲方指定之每批产品发货日期在乙方仓库进行交货,由甲方派驻发货人员与乙方仓库人员按共同清点产品数量签署交货凭证。

九、物料耗损标准

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耗损应控制在原浆2%、盖2%、包装箱3%,瓶2%、标签2%以内,超耗部分从加工费中扣除。因瓶子质量所造成的耗损(需瓶厂认可),不属2%耗损控制范围。

十、装卸

甲方负责所有原辅材料的装卸,乙方负责免费提供机械予以协助。

十一、仓储

乙方负责成品的仓储工作,产品在发运前由乙方负责仓储保管,产品所有权属甲方,出库必须由双方人员共同进行。

十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2.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3.加工费后,甲方须书面通知乙方:本旬、本月所要加工的数量等方面的生产计划,以更乙方组织生产;

4.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内容物及包装物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给乙方提供产品质量标准及质量参数、罐装温度等,如甲方提供pet瓶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瓶罐温度,所造成的损耗由甲方负责;

6.甲方需留技术人员二名(联络员),对生产时发生的内容物及包装物可能出现的问题协商解决;

7.内容物的收、发、保管由甲方负责;

8.废旧包装物权属甲方,由甲方收集、保管、处理;

9.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版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十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接甲方生产通知后,立即组织生产;

3.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进行生产,否则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

4.负责包装物的收、发、保管工作;

5.给甲方提供仓库,库房(免费)由甲方保管内容物所用;

6.入库由乙方负责保管,由甲方负责发货;

7.负责为甲方工作人员免费提供住宿。

十四、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六、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字地点:

合同签定日期

委托加工合同模板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联系方式: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为从事机械设备和环保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租赁的企业,欲委托乙方加工生产合同产品;

鉴于:乙方具备工程机械和焊接件的生产加工能力,并希望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生产加工服务;

鉴于:双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合同产品的委托加工生产和服务,并建立互利互惠的长期合作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仅适用并包含双方间关于[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合同产品的业务往来]的所有理解。

二、此基本合同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合同,其与此合同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三、任何本合同没有包含或明确说明的双方业务往来的项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合同产品:指所有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的产品。

五、合作方式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加工合同产品所需的全部材料,并向乙方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加工合同产品需要另外增添的相关生产设备。

3.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的产品质量要求进行生产和交货。

4.甲、乙双方以委托生产加工单为准进行确认和生产。

六、加工费用和付款方式

1.产品的加工费用:具体以经双方确认的委托生产加工单为依据。

2.由于产品设计有缺陷或物料来料不良并经过甲方书面确认、需乙方做加工,造成乙方加工工时的损耗及如因甲方其他原因造成乙方停线,具体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3.加工费对账、结算事项:

①.按当月完成的订单结算相应的加工费,付款方式:月结15天内付款,但因乙方原因延误时,付款时间可顺延。

②.《对帐单》必须经甲乙双方财务部门共同确认(以盖财务专用章、财务对帐人员签字为准)后才正式生效并以此作为确认甲方应付乙方加工费金额以及甲方安排付款的唯一有效凭据。

③.《对帐单》的确认时间:乙方应于每月2日前以票据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对帐单》,甲方应在接收到乙方提供的《对帐单》后的2日内以票据的形式回复乙方。确认后的对帐单要双方签字盖章。双方确认后应在次月15号以前支付上月加工费用。

④.如出现异常,合作停止,双方应就最后货款的支付作出时间确认并严格执行,最后支付时间定为停止合作后的15天内.如违反一方将按赔偿加工费的10%加收违约金.

七、订单与生产安排

1.订单下达:甲方需提前2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书面的订单通知,提前1天通知物料齐套及到达计划,乙方在接到书面订单后需在1个小时内确认并回复。

2.订单的履行:乙方按甲方订单要求及时组织生产,按时交货。

八、物料供应、管理与损耗核算

1.所有原材料的运输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提供合格的加工物料,并在乙方物料员来收料前提前备料,避免收料时浪费太多时间,物料交接时双方清点数量,并双方签字认可。

3.加工前,乙方抽样检验甲方提供的物料质量,如有物料质量明显不能达到双方认可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退换该物料给甲方,或根据双方商定来处理。

4.乙方要合理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生产材料,严格管控损耗,产生的废料按月返还给甲方处理。

九、成品交货

1.所有加工好的产品运输及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原则上将完成的成品送到甲方公司指定仓库,特殊情况待双方书面协商确认后再执行。

2.成品包装为气泡膜,费用由乙方承担,特殊包装和费用由双方商定后执行。

十、违约责任及处理

3.对经甲方书面确认认可的,因甲方原因(如计划变更/物料不良等)而导致乙方额外增加的工时费用及停产损失,由甲方承担。

4.对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事故,物料超额损耗/遗失等而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5.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任一方不对因不可抗力导致之协议义务不能履行、逾期履行承担责任,但协议可以协商解除。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有义务及时告知另一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天内提供当地政府机关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给另一方,以便大家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停电、火灾、爆炸、洪水、暴风雨、地震、罢工、暴乱、流行病、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一、保密信息

保密信息是指一方根据本协议披露的、以文档或实体形式存在并被标记为保密的任何和所有信息。保密信息也包括一方根据本协议而披露的口头的或可视的信息,前提是这些信息在首次被披露时被应被标记为保密,同时披露人在首次披露后1日内应将该信息制成书面文件形式并将其标记为保密,且将该书面文件传递给接受人。双方进一步同意,双方应采取合理措施,从而在信息披露后1日内向对方提供通过口头方式披露的信息的摘要,但一方未能提供前述摘要并不导致信息保密性的丧失(只要具有合理思维的人经过合理的注意即可确认该等信息为应予以保密的信息,无论该信息是否被标记或确认为保密信息)。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息、技术资料以及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的其他文档或信息。保密信息不包括下列中的任何一项:

1.在披露前已被公众知悉的信息;

2.接受人可以确认的证明文件显示,披露前接受人已经拥有的信息,且接受方无需为拥有该等信息而承担任何义务;

3.从任何有权披露该保密信息且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人处获得的信息;

4.在根据本协议被定义为保密信息后,因接受人的过错之外的其他原因而被公众所知悉的信息;或经接受人可确认之证明文件证明为接受人独立开发的信息。

十二、知识产权

1.知识产权指任何国家法律规定的知识产权、工业产权和其他无形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①.有关专利、专利申请的权利和其他类似的权利(包括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②.关于著作权、商标(包括商誉)、数据库和布图设计的权利以及与之有关的申请、登记和其他权利;

③.与商业秘密、保密信息、技术和专有技术有关的权利。

2.乙方应遵守甲方就甲方标识和其他商标的使用而制订的书面规定。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甲方外任何第三方提供含有甲方企业标识或知识产权的产品、材料。

4.在本协议终止后的合理期限内,双方应(并应监督其合同厂商)将作废、剩余的带有对方企业标识和知识产权的产品、材料妥善处理,防止此类产品和材料被用于与本协议不符的目的。

5.因一方故意或过失导致的该方及其员工以及其合同厂商或其他任何人对对方企业标识或知识产权的侵犯,该方应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

6.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使用甲方标识或标志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使用其他可能产生混淆的类似标识或名称作为乙方名称或业务名称,或进行其他可能产生混淆的行为。

十三、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之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XXXX法院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四、合同期限及终止条件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在合同正文及附件上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

2.双方可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书面一致后终止合同。

3.如果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则任何一方均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合同:

4.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5.如果一方根本违约,且自收到另一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天内未能补救,或该违约根本是无法补救的。

6.如一方被提请破产或清算,而该等程序在启动柒天后仍未解除。

7.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3天并经过双方确认认可。

8.如订立合同时所依赖的客观情势发生变化,而且这种变化使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或者继续履行已不符合合同的目的,则一方有权提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本合同,一旦一方发出此等通知在经另一方确认后,则本合同终止。

9.合同之终止不影响[权利归属、保密义务和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十五、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字并盖章的补充内容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同等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任何对合同之修改、变更须经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

2.除公司盖章确认的文件,任何以个人名义对外签订或出具涉及本协议生效、执行、验收、接收或发送货物、款项及变更、解除、终止的资料均无效。

3.合同任一方未依约定行使本合同所述权利的,不得解释为该方已经或将要放弃本合同所赋予的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将来行使该权利。

4.乙方需在本合同总则中规定的乙方注册经营场所和办公地点生产加工甲方的产品,并且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将加工事项转托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甲方带来所有损失及相应的责任。

5.乙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得知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商业信息、技术信息等信息资料,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泄露,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也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机械委托加工合同阅读

委托方:江阴市恒业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揽甲方加工业务所涉的有关内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拟承揽甲方的产品加工业务,承揽期间,乙方将以自己的人员、设备、技术完成加工业务。

二、合同期限:暂定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限届满,双方可以顺延期限。

三、本合同系双方之间建立加工承揽业务的框架合同,具体的操作程序如下:

1、甲方有外协加工业务,通知(一般以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天内到甲方,乙方确认其能够按甲方要求(包括交货时间、质量等)完成加工业务的,应派人到甲方接收待加工工件(或原材料),办理交接手续,在《外加工通知单》及工艺质量文件上签字确认(如有特殊工艺质量要求,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外加工通知单》、工艺质量文件等系双方的结算依据,同时《外加工通知单》作为乙方的签收凭证。

2、完成加工业务后,乙方应制作(或填写)送货单,将送货单及与送货单数量相符的加工件(及铁屑等)送至甲方,堆放在甲方指定地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对产品进行标识。

3、甲方工作人员根据乙方送货单数量进行数量点清,并对乙方交货的数量进行签收,但数量签收不作为双方结算加工费的依据。

4、甲方检验人员在乙方交付工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对产品的外观质量(如尺寸、表面情况)等进行检验,并在交货单上签字,甲方仓库人员凭甲方检验人员的检验凭证,对合格的加工工件予以入库,并向乙方开具入库凭证或在送货单上签字。

四、工件交付在甲方进行,在途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保证金及加工费标准。

1、若乙方系首次承揽甲方加工业务,应在接收第一批代加工工件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保证金在个月后视乙方履行合同的情况归还。

2、若乙方在甲方留存足额加工费,则乙方所留存的加工费即作为保证金。

3、保证金金额不低于元,不足部分乙方应及时补足。若乙方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相关违约金或损失甲方可直接在保证金中扣除。

4、加工费按甲方《外协加工费结算规定》进行结算,甲方《外协加工费结算规定》见附件。如有特殊加工要求,价格另行结算的,双方另行就加工费达成补充协议。

六、甲方权利、义务:

1、按照约定支付加工费。

2、对于乙方的加工的进度及质量进行跟踪及监督,若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加工义务,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间,甲方有权与乙方以外的其他单位发生加工业务。

七、乙方权利、义务:

1、按照《外加工通知单》、加工图纸的要求完成加工业务,并且遵守甲方的《外加工管理制度》。

2、按时、保质完成加工业务,禁止将承揽的业务转发给第三方完成。

3、对在加工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包括图纸等)必须予以保密,且在完成每件加工业务后,将图纸等资料随工件交还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复印、复制。

4、乙方人员到甲方公司,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否则由此所致的一切损害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工件加工前,应当检查待加工工件的外观、尺寸、所标明的材质、工作令号、件号是否与《外加工通知单》及加工图纸相符,若不相符,则应立即通知甲方。若由于乙方怠于检验就加工,后续所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对于所加工工件的内在质量保证期为自交货之日起两年,在保质期内,甲方因乙方所加工的工件存在质量问题(无论甲方或其客户是否使用)所致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件本身的材料费、加工费、运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检验人员对工件的检验不能免除乙方因加工工件存在质量问题所应承担的责任。

八、加工费的支付:

乙方每月月底凭《外加工通知单》及有甲方检验人员和库管签字的《委托

加工送货单》到甲方财务进行结算,根据结算确定金额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90个工作日内付款。

九、违约金及损失计算:

1、若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逾期超过十天的,自第十一天起,每天支付违约金2000元。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工艺要求、质量要求进行加工,若乙方未按照甲方的工艺要求、质量要求进行加工的,按所加工工件成本价格的5%--30%支付违约金。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另行赔偿损失(损失计算按本条第3、4款计算)。

3、对于加工存在质量问题的工件,可以返工的,所有返工费用(包括运输费)均由乙方承担,且因返工造成延期交货的,乙方另行按本条第一款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4、对于存在质量问题报废的工件(锻件补焊即视为报废),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损失计算方法如下:原材料损失(按工艺下料重量计算)+工件交付乙方前所产生的加工费(加工费标准按合同附件进行结算)+甲方向客户支付的违约金及赔款+预期利润(按工件价格20%计算)-报废工件残值(按该材质市场废料价格折算)。

十、其他:

1、合同附件:《外协加工费结算规定》。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江阴市恒业锻造有限公司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篇12】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模具及样件,经双方平等协商后确定如下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实物样件及图纸、验收标准、模具制作要求。

2、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规定的模具质量及要求制作,并及时向甲方汇报模具制作进度。

3、乙方负责甲方提供图纸及实样的保密,并在模具交付时将实样返回甲方

4、模具制出的零件质量需达到实样外观尺寸、结构合理、强度要求,无毛X等其它不良,模具等级按照甲方制定的内部标准。

5、

①、模具制作要求以人性化、安全为基础,模具在调试、正常生产情况下不得出现掉落或断裂等严重危害生产安全的情况,此类情况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②、试模前按要求完成模脚刻字、镶块刻字。

③、模具制作完成后,由乙方负责全部试模费用,直至模具与产品验证合格。试模材料由甲方提供(跟生产用料一致)

7、模具验收后如果甲方由于各种原因需修改模具,费用另外报价,相关修改模具费用双方进行协商,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

8、模具费由甲方承担,产权由甲方所有,合同生效后模具费先预付50%,余款待模具小批量试产后付30%,尾款20%在模具移加工合同模板交给甲方后三个月内结清。(如果模具无订单试产则在样品合格后三个月内付40%,尾款10%在五个月内结清)

9、开模周期为收到预付款后天(第一次交付符合功能装配的样件)

10、首次试模样品按合同推迟超过二天罚款1%天、超过十天罚款3%天;合格样按合同规定时间推迟超出二天罚款2%天、超过10天罚款5%天。

【篇13】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保障本合同能够顺利进行,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食品安全法》,结合甲乙双方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 加工生产内容及其说明

1、产品品名:大米

产品规格为:5KG、10千斤

产品执行标准名称及标准号:GB 1354-2009大米

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委托范围:由甲方提供全部合格大米原料和包装材料,乙方从磨米、内包装、外包装等工序进行生产加工。

3、乙方按甲方产品规格要求进行加工,若甲方的包装规格有更改,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加工费为行业市场价格。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食品要求自行设计产品包装,负责提供该产品的备案质量标准、加工工艺、产品配方等相关资料,并加盖鲜章。

2、每次产品加工前由甲方准备充分的合格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

3、甲方提前十天向乙方提供生产加工计划,所有物料应在生产开工前两天,将合格的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交给乙方检验合格入库。

4、甲方可协助乙方对产品进行加工,并有权利对产品加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抽查。

5、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原辅、包装材料原因,所造成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和生产损失,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6、甲方印刷性包装材料上如印有乙方信息,仅限于在乙方进行产品加工时使用,如作他用,甲方应承担法律责任。

7、甲方该产品广告宣传,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作任何形式广告宣传,否则若由此引发的任何不良后果,及由此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 乙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要求对产品进行加工。

2、乙方加工产品前,应保证上次加工场地清场完全,符合生产标准,若因乙方清场不严而产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对每批次原辅、包装材料进行检验。乙方发现物料存在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作退货处理。乙方检验发现问题后,未及时通知甲方,由此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赔偿由此带来的相应经济损失。

4、乙方必须对加工产品的质量负责,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产品的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5、乙方必须按食品相关规范进行生产,如果因为操作问题而产生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结款方式: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乙方加工费用,逾期10天以上,则每天加收加工费的1%作为延期付款赔偿给乙方。

2、乙方如果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经济损失。

3、如果在履行合同时产生纠纷,双方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合同暂时中止,双方都可向当地司法部门提起诉讼。

六、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协议形式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本合同不一致时,以最后一次协议为准。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合同有效期间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在生产过程中,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协商而不执行合同者,视其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违约赔偿金额万元)。

3、本合同共四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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