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工作总结与下一步重点工作谋划

更新时间:2023-12-21    来源:年度工作总结    手机版     字体:

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工作总结与下一步重点工作谋划四篇

工作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并分析成绩的不足,从而得出引以为戒的经验。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工作总结与下一步重点工作谋划四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一篇: 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工作总结与下一步重点工作谋划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市医疗保障局的关心指导下,全县医疗保障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的中心工作和全年工作目标,扎实有序推进基层党建、医保管理、主题教育、健康扶贫、驻村帮扶等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医保资金总体情况  (一)行政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医保   基本医保基金:参保人员26886人。基金收入11194.50万元,其中统筹基金5418.58万元,个人账户5775.92万元。基金支出11957.73万元,其中统筹支出7641.15万元,个人账户支出4316.58万元,444731人次享受待遇。   公务员补助医保基金:参保人员9948人。基金收入2277.94万元。基金支出1711.35万元,其中统筹支出521.08万元,个人账户支出1190.27万元,3950人次享受待遇。   离休干部及伤残军人医保待遇基金:参保人员60人。基金收入401.15万元。基金支出277.98万元,4347人次享受待遇。   大病保险基金:参保人员26886人,业务委托人保健康保险新余支公司承办,自负盈亏。基金收入322.63万元,基金支出434.58万元,617人次享受待遇。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基本医保基金:参保人员281665人。基金收入2.34亿元(含大病保险基金2112.48万元),基金支出2.38亿元,923226人次享受待遇。   大病保险基金:参保人员281665人。基金收入2112.48万元,基金支出1658.67万元,17067人次享受待遇。   (三)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基金:参保人员11791人。基金收入494.15万元,基金支出156.07万元,263人次享受待遇。   (四)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基金:2019年3月从县民政部门接入,基金收入1317.55万元,基金支出1095.11万元,24645人次享受待遇。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积极对接,有序推进机构职能整合   根据《分宜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分办字〔2019〕4号)要求,我局积极与县人社、县民政、县发改等部门对接,于2019年3月底前,将县人社局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县发改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相关职责,县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接入;将工伤保险、社保卡业务转出至县人社局。职责移交接后,为更好开展医疗救助等业务开展,确保工作不断档,群众利益受保障,我局积极与市医保、县民政、县发改等部门保持着沟通联系,确保了各项医保业务平稳有序开展,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得到了有力提高。   (二)强化组织,稳步开展基层党建工作   1.加强党组织建设。根据机构改革要求,积极加强党组织建设,于2019年5月组织召开全局党员干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分宜县医疗保障局党支部委员会和支部书记,10月又进行了支委补选,相关党员干部组织关系转隶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党组织活动均按要求扎实开展。   2.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组织召开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主题日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江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政治理论,让全局党员干部不断增强理论功底和政治定力。   3.加强主题教育开展。根据县委主题教育办部署安排,在县委第六巡回指导组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在认真抓好理论学习的基础上,采取边学习、边调研、边检视、边整改的方法,不断强化问题意识、整改意识,积极将主题教育融入日常工作,把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主动形成整改清单,加大整改力度,以整改落实的成效检验主题教育的实效,不断推进主题教育走实走深。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全局上下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讲话,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扎实开展“肃清胡高平案毒害”等警示教育、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赴操场乡白泥垇地下交通站旧址等廉政教育基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重温入党誓词,聆听烈士红色故事等,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使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促进党风廉政意识入脑入心。   (三)大力宣传,有效完成医保参保任务   通过电视、电子显示屏、报刊、流动宣传车、印发政策法规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及待遇调整提高等政策,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今年9月初,又启动医保政策秋冬集中“八进”宣传活动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秋季攻坚”行动宣传。成立宣传小组,深入社区、乡村等地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保。全面推动全民参保工作,做好全县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失业的十四类参战人员、低保对象等低收入人员免费参保工作,保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保。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281665人,行政事业、企业单位职工参保人数26886人,圆满完成了医保参保任务。   (四)加强管理,切实保障基金安全运行   1.解决定点医院近年超支问题。一是切实解决部分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近年医保基金超支问题,积极组织人员对2017年以来全县医保基金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同时,深入医疗机构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上报至县委、县政府。经2019年5月9日全县社保、医保基金运行调研会议研究决定,将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节余的840万元拨付各定点医院,用于补助其2017年、2018年医保基金超支部分。二是切实解决2018年市级医院自行承担费用高的问题,通过市医院与我局协商,经县领导同意,在由市级医院自行承担的城乡居民和企业职工医保费用538.73万元基础上扣减15%予以支付,即支付457.92万元。   2.实施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根据“1·10”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4·20”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和“5·9”全县社保、医保基金运行调研会要求,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超支不补、违规扣减”的原则,县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印发2019年分宜县基本医疗保险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分府办字【2019】69号)文件。我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医保付费总额控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基金安全。   3.加大稽核力度,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县金豪财富广场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现场发放了宣传折页、宣传海报等资料1000余份,设置了政策咨询台解答群众疑问;利用电视台、公共区域显示屏等宣传载体,不间断播放了打击欺诈骗保动漫宣传片;在各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显著位置张贴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海报,有利地提高了广大参保群众对打击欺诈骗保行动的知晓率、参与率。二是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通过现场稽核、医保金保二期系统和智能审核系统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地毯式进行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检查,对违规医疗机构进行处罚,并对其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始终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形成了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工作格局。2019年,共对全县27家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33家定点药店,进行了稽核检查,对27家定点医疗机构、5家定点药店进行了处理,追回违规金额40.03万余元,罚款77.66万元。三是加强日常医保审核。对1686人次意外伤害患者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后,不符合条件者195人次,拒付金额347.82万元;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监管窗口事中审核,退、扣费用402.17万元;医保经办服务大厅窗口结算审核,扣减费用10万元。加之稽核检查处罚费用,全年累计减少基金支出877.68万元。   (五)落实政策,扎实优化便民服务水平。  

           扎实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涌现出彭雪莲等一批深受办事群众满意的工作先进典型。   1.优化经办服务流程。积极推进简证便民等政务服务,印制并发放医保办事服务指南、一次性告知单等材料,设立“一站式”结算窗口,简化异地安置、异地就医和医保零星报销等业务办理手续,让“只跑一次”成为常态。2019年,共印制并发放医保政策汇编、医保办事服务指南、一次性告知单等材料2万余份;875人通过掌上社保APP完成了医保参保缴费;办理医保“只跑一次”业务24940件;为5785人次办理慢性病证;为237人次办理了异地安置,为9377人次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异地就医报销4094.98万元;救助重大疾病免费(专项)人员248人次;新制社保卡4650张,补换社保卡780张。   2.优化服务方式及效率。在工作日中午、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提供错时延时预约服务,做到业务办理长时“不打烊”。2019年,共办理错时、延时、预约服务1900余件,进一步便利了群众办事。同时,积极实行领导大厅带班制、党员干部模范带头制、首问责任制、从业人员业务学习制等工作机制,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得到不断提升。   3.强化工作纪律作风。作为窗口单位,严禁干部职工对群众态度冷漠、作风蛮横、言语粗暴和刁难怠慢,要求干部职工面对办事群众虚心热情,只说YES不说NO,努力做到“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同时,统一窗口工作人员着装仪表、文明服务用语,让群众办事更放心、更舒心。   (六)多措并举,逐步推进健康扶贫工作   1.加强医保新政策宣传。印制健康扶贫医保政策宣传单、宣传折页等资料1800份,在县金豪财富广场举行专题宣传活动,进行资料发放和现场答疑。同时,在经办服务大厅窗口,各乡镇政府、医保所、卫生院、街道及村委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材料,将健康扶贫政策宣传进村入户。   2.贫困人员应保参保。积极与扶贫等部门对接,获取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信息,及时为其办理医保参保手续,确保贫困人员享受医保待遇“不断档”,2019年全县7815名(12月份省扶贫系统数据)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部参加医保,参保率达100%。   3.保障贫困人员医保待遇。根据中央巡视组对江西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要求,严格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相关“保障线”要求,确保贫困患者住院费用保险比例稳定在90%的适度目标。2019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7815人,享受医保待遇43933人次,医保支付金额2035.12万元,其中住院补偿5176人次、医保支付金额1631.70万元;门诊补偿38757人次、医保支付金额403.42万元。   4.开启绿色通道办理慢性病证。开启绿色通道,与卫健部门联手,依托卫健部门专业性强、基层医疗机构覆盖面广等优势,将服务触角伸到乡镇和村里、伸到贫困户的家中。同时,通过简化办证程序、放宽办证条件、集中办理与零星办理相结合、指定专人专办等方式,快速及时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关人员办理慢性病证,2019年,共为432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办理了慢性病证,累计为全县3200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办理了2490本慢性病证,切实便利了贫困人员看病就医,减轻了贫困人员看病负担。   (七)注重行动,扎实落实驻村、企业帮扶政策   

        1.快速掌握帮扶挂点村、帮扶企业情况。我局帮扶挂点村由钤山镇檀溪村调整为洋江镇山田村,接到通知后,在积极做好檀溪村帮扶扫尾工作的基础上,立即确定驻村第一书记及帮扶干部,局主要领导任挂点村“大村长”。“大村长”迅速履职开展走访调研,了解山田村贫困户基本情况和实际需求。同时,组织帮扶队对帮扶企业新余市景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新余市国兴锂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走访,了解企业情况,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   2.扎实推进挂点村党建工作。紧紧依靠村党组织,积极开展“三会一课”等党建活动。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组织村党员采取集中学习、交流发言、送教材上门、为外出务工党员图书资料、微信群交流学习等方式,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推进主题教育扎实开展。   3.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着力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在单位经费困难的情况下,筹集帮扶资金3万元给山田村,用于驻村帮扶,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一是通过“大走访、大摸排”,全面摸排贫困户门窗破损、跑风漏雨、墙面裂痕等突出问题以及贫困户投亲靠友居住的情况,对无房户新建房屋,对存在住房安全问题的贫困户进行房屋维修,切实解决住房安全问题。二是与分宜银龙水务有限公司配合,完善供水网络,为所有贫困户接入集中供水系统,家庭用水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全部达标,实现了饮水安全。三是推进贫困户户厕实施项目计划,为袁牛牙等8户贫困户申报了户厕改造项目,10月底,新建的8户户厕已经全部通水通电并投入使用,极大的方便了贫困人口的日常生活。   4.发展扶贫产业,提高脱贫质量。与分宜县雨樊农业有限公司洋江龙舟小镇山田村田园综合体旅游产业基地进行合作,由雨樊公司投资500万元在石陂村小组开展农业综合开发,村委会和贫困户分别以2万元和每股1千元资金入股,年底将获得不低于10%股金的分红。同时,8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还与产业基地签订了劳务协议,每天可获得80元的务工收入。2019年度,山田村通过田园综合体扶贫产业项目,使贫困户每人平均增收1000元,帮助7户贫困户稳定脱贫。   5.注重帮扶模式,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对贫困户开展感恩教育,引导他们转变观念,摒弃“等、靠、要”思想,使他们认识到“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同时,改变过去“送钱送物”的简单帮扶方式,充分发挥“晓康驿站”的作用,通过镇、村干部组成评分组,每月对贫困户的户情进行打分,利用“积分换物品”来引导贫困户通过自身发展来脱贫致富。   6.服务人民群众,助推乡村振兴。驻村帮扶队时刻关注村情民意,积极为村级产业发展、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出谋划策,特别是在产业发展、医疗保障、低保评定、殡葬改革、防洪防火、民事纠纷等工作中始终坚持清正廉洁、热情服务,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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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工作总结与下一步重点工作谋划

  毕节市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访、应急、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合作、安全、保密等工作。组织开展医疗保障领域政策研究工作。承担军民融合、扶贫开发、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目标绩效、退休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群工作。联系电话:0857-8253713

  (二)规划财务和法规科。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起草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政策规定,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承担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相关工作。联系电话:0857-8245510

  (三)待遇保障科。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和市属困难企业离休人员及其遗孀医疗待遇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联系电话:0857-8296110

  (四)医药服务管理科。执行医保目录并制定支付标准,建立支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并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联系电话:0857-8245505

  (五)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联系电话:0857-8245504

  (六)基金监管科。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联系电话:0857-8245503

第三篇: 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工作总结与下一步重点工作谋划

  一、办公室(信访工作室):负责中心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年度工作会议的组织和综合性报告、工作总结、领导讲话的起草或修改;负责日常公文流转、宣传、信息工作;承办主任办公会会议议题收集和会议记录工作;负责落实、督促检查主任办公会议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中心领导公务活动安排组织和对外联络、公务接待工作;负责经费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受理日常群众来信、来访受理、登记、交办工作,并负责督促、检查,限期解决;牵头负责行政复议、各类诉讼案件的处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和上级党组织、党委有关决议决定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负责职工的考勤、请销假和工作纪律检查工作;负责举报投诉事项的调查、处置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承办工作人员社会保险、人事、劳动工资、职工教育等有关报表的编制和报送工作;承办党总支会议并做好纪录,督促检查党总支会议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党、青、工、团、妇管理、教育、活动和党费、会费收缴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和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三、行政科:负责多险合一办公场所公共部分的后勤、安保、消防、环卫、绿化、食堂等综合保障工作;负责社保中心值班安排和值班管理工作;负责社保中心办公用品、办公设备采购、管理工作;负责社保中心车辆管理和固定资产的登记、建帐、管理工作。

  四、综合计划科:负责国家和省、市社会保险政策落实,编制社会保险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全民参保计划组织实施,下达全市扩面计划,指导各县(市、区)扩面工作;负责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年度业务工作目标和考核办法;负责组织有关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经办服务工作的调研;制定社会保险调整政策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基金管理科编制、调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基金调剂计划和上级补助基金分配方案;负责组织、协调破产改制单位、退转军人的社会保险业务工作及其它特殊情况的业务处理;负责本级改制企业、破产企业等社会保险费用的数据认定和业务协调工作;负责发文的政策性合规性审核工作;开展社会保险运行分析和评估工作;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意见和提案办理答复工作。

  五、系统建设科:负责组织落实全省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负责制定全市社会保险服务规范,指导全市建立社会保险服务评价体系和服务监督机制;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年度经办工作要点、工作计划;负责全市社会保险标准化体系建设;负责全市社会保险政务服务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系统行风建设;负责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人员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各类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提出社会保险业信息化建设需求和汇总信息化系统修改完善意见建议;负责全市工伤预防相关工作。

  六、基金管理科: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上解、划拨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基金结算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报表及预决算编制工作;承担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警工作;负责与市财政局、税务局对账工作。

  七、稽核科:负责参保单位和协议机构社会保险稽核检查工作;负责市本级人事(人才)代理机构代办社保业务的监督管理;承办移交的群众信访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理和重大案件调查工作;承办上级和本级移交的社会保险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社会保险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全市稽核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

  八、风险防控科:负责贯彻落实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控各项规定、制度,制定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基金管理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督导落实;负责数据比对结果利用工作,做好全市疑点数据核查及疑点数据整理、分类、转办、汇总、分析上报和整改督导工作;负责全市不相容业务岗位、信息系统使用授权规则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本级标准化工作。

  九、信息统计科:负责制定全市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核心信息系统、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和风险防控信息系统运行和数据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网络安全、业务权限设置、社会保险数据管理应用和数据内外交换工作;负责微信客户端、网上经办平台、协议机构联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业务工作与计算机管理的衔接;负责全市社会保险统计和精算工作。

  十、服务大厅管理科:负责多险合一综合服务大厅(窗口)工作秩序、工作纪律、服务质量、行风建设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服务大厅值班主任和值班人员的安排管理工作;承办群众的来访接待、政策咨询、业务引导和自助服务工作;负责综合服务大厅设施设备维护、便民物品、办公用品配发、来信来访登记、转办工作;承担综合服务大厅信访维稳、应急处置工作。

  十一、业务受理科:受理本级参保单位和个人临柜业务申请和申报材料的电子化处理工作;负责临柜即时业务办理、反馈和限时业务初审工作;负责要求补正申报材料一次性书面告知业务;负责对受理、办理的业务材料、报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电子化处理并定期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十二、登记核定科:负责本级参保单位和个人网上申请的登记核定类即时业务、限时业务的审核、办理;负责临柜受理限时业务审核、办理;负责本级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初次费率核定审核和费率调整工作;负责本级行政审批部门传递的新注册单位的参保登记;负责完成本级扩面和缴费核定任务目标;负责本级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补缴资格审核和补缴基数核定;负责县(市、区)养老保险补缴资格审核;负责本级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欠费统计及补缴欠费审核;负责本级退费核定工作;负责本级参保登记、征缴环节业务记账和统计报表。

  十三、个人账户管理科:负责本级参保单位和个人网上申请的个人账户管理和转移类即时业务、限时业务的审核、办理;负责本级建立个人账户前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审核、补录工作;负责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建账、记账、计息、归并退费等管理工作;经办本级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负责县(市、区)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补录、缴费信息、账户信息变更的审核工作;承办本级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业务审核、金额计算工作;负责本级到达退休年龄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工作。

  十四、养老保险待遇核审科:负责受理参保职工正常退休手续申报办理工作;负责参保单位退休(退职)人员的退休资格审核和待遇核算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变更确认、待遇变更和待遇调整工作;负责本级参保人员违规领取或重复领取养老待遇的追缴工作;负责县(市、区)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审核及待遇审核。

  十五、工伤保险待遇核审科:负责本级参保人员工伤待遇资格及伤残待遇、工亡待遇、医疗待遇核定和县(市、区)相关工伤保险待遇审核;负责参保人员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工作;负责参保单位工伤人员就医、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审核工作;负责制定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调整方案;负责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年度考核和服务协议签订工作。

  十六、待遇发放科: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基金转移等业务结算与财务对账、业务记账和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本级社会保险待遇比对和发放工作;负责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审核及待遇复审。负责新增待遇发放账户及更换待遇发放账户的审核变更工作;负责工伤保险协议机构费用拨付;负责社银联网发放信息系统推广应用;负责死亡冒领、服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追回工作。

  十七、权益服务科:承办社会保险业务、参保证明、权益记录单等个人权益服务事项查询、打印、邮寄工作;负责本级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限时业务办理结果反馈;负责本级待遇核定、待遇变更、待遇发放、业务办理进度、业务办理结果的告知服务工作;负责个人权益记录的公开事项,受理、转办个人权益记录异议工作。

  十八、社会化管理服务科:负责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目标的制定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指导工作;承办本级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和资格认证工作;负责本级负责本级参保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和档案移交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中央、省属参保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和档案移交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项经费的筹集使用管理工作。

  十九、档案管理科:负责全市社保经办机构档案管理资料安全保存、归类技术指导和咨询;负责市本级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资料、行政文书和财务凭证的归集整理、登记保存、分类归档的管理及查阅;负责本级业务档案数字化、信息化和电子档案应用工作;负责现存档案数字化工作;负责出具档案证明工作;承担撰写本级社会保险年鉴工作。

  二十、城区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所(居民养老保险管理科):负责指导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工作;负责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考核;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数据资料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调研工作;负责石家庄市本级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审核、待遇支付、档案管理。负责督导县(市、区)落实省、市社保扶贫工作。

  二十一、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站:负责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待遇(统筹外)支付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职教幼教退休教师、享受事业单位待遇退休人员统筹外项目待遇发放工作;负责改制企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职工管理工作;负责对管理的离退休人员走访慰问、医药费报销和慢性病申报工作;负责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站财政预算草案的编制工作。

  二十二、失业保险科:负责对全市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负责市本级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失业保险登记、失业保险费核定、失业保险基金核算和管理、个人权益记录、失业保险待遇支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管理等工作。

第四篇: 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工作总结与下一步重点工作谋划

  一、深化医保制度改革  (一)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同步做好医保系统机构改革工作。按照省市关于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部署,要求从2021年起将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制度整合,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医保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监管为基本内容的“六统一”管理,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与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进行业务整合。撤销县药品采购与结算中心,重新组建县医疗保险基金安全防控中心,完成医保系统机构改革。   (二)创新监管体系,提高监管能力。组建医保稽核队伍,优化队伍结构,加大基金监管队伍业务培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对两定机构全面实行智能监控全覆盖,提高打击欺诈骗保的针对性,创新监管方式,把事后监管向事中、事前监管延伸。   (三)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全县医改整体安排和医共体建设需求,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重点推行总额控费、医共体医保基金打包、按病种付费为主的等多种支付方式。研究出台医保基金总额预付管理办法,完善制定单病种付费相关标准。   (四)深化医药价格改革,推动药品与耗材采购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改革,根据中、省、市药品集中采购结果,开展带量采购,以量换价、量价挂钩,使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能降下来,给老百姓带来真正的实惠;探索短缺药品县内医共体共济使用,减少平台下采购的数量,降低药品费用支出;规范诊疗行为,减少高值耗材和药品浪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收费。严格辖区医疗机构、各配送企业通过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上报药品采购计划、接收配送等工作,坚持月报制,做好药款结算。   二、强化医保基金监管  (五)持续打击欺诈骗保。继续把打击欺诈骗保作为全县医保系统首要政治任务,创新工作方法,深入开展以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交叉检查,加大检查力度,从医疗机构延伸到医保经办机构。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活动,主动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监管队伍综合能力。   (六)加大两定机构管理。按照市局统一制定的协议范本,结合我县实际细化相关条款,增强协议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县域内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协议管理和行政监管双重管理。   三、扎实做好医疗保障扶贫工作  按照《榆林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继续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边缘户精准参保和资金补助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和边缘户100%参保;精准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待遇,保障贫困人口住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控制在80%—85%,防止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反贫”,做好医疗救助民生工程;认真做实做细计划退出户医疗有保障认定工作,完善全县医保扶贫总台账,建立乡级分台账,村级子台账,做到依据清晰、准确无误、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扩大参保覆盖面  突出“应保尽保”,扎实推进精准扩面。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突出新生儿、返乡大学生、复退军人、低收入群众等重点群体,加大参保宣传力度,采取数据比对、行政推动、便民服务等方式,力争做到应保尽保,提升参保率。与此同时,积极协调各级财政医保配套资金及时配套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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