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普法中期督查迎检]街道“七五”普法中期自查报告

更新时间:2021-05-16    来源:自查报告    手机版     字体:

[七五普法中期督查迎检]街道“七五”普法中期自查报告

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以来,友谊路街道认真贯彻落实本市“七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七五”普法决议精神,紧紧围绕街道党、工委重点工作,根据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优势,持续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力度,切实发挥法治引领发展、服务民生、促进稳定的重要作用。按照《上海市“七五”普法中期督查指导标准》,结合街道实际,现将我街道“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明确责任,构建普法工作格局

(一)完善领导体制,加强组织领导

“七五”普法伊始,街道积极落实“党委领导、政府实施、社会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及时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调整领导小组成员构成。成立以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主要责任人、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为副组长的“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党政领导定期听取普法工作阶段性汇报,适时召集职能部门负责人召开普法工作会议,加强街道普法工作的协调推进。

(二)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条块联动

由党政办、司法所、社区共建办牵头,侨联、计生办、社区管理办、安管所等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法宣办公室,作为街道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各部门普法工作的主要机构,2016年街道下发《友谊路街道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落实普法责任,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强调“七五”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并在《规划》的指引下将普法教育纳入各部门年度计划和中心组学习计划。形成年初部署、年中小结、年底考核的考评机制,全力保障普法工作的落实。

(三)工作保障有力,普法队伍不断壮大

友谊路街道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在经费、人员方面给予充分保障:一是每年拨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保持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用于制作、发放各种普法资料、普法产品,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充分发挥律师等各类群体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引领作用。2016年友谊路街道在全区率先落实“一居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三是持续充实基层普法队伍。2017年街道全面完成辖区38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使社区民警、居委干部、志愿者和律师形成合力,打通了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达到精准普法、有效引导群众在法治实践中接受法治熏陶的社会效果。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016年至2020年,是友谊路街道加快建设“繁荣优美、文明和谐、安居乐业”的现代化中心城区的关键时期,街道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普法学习教育活动。

(一)围绕重点工作,全力服务大局。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党和国家的重大部署、重大任务和街道“幸福谊家”建设、“五违四必”整治、“无违居村”创建等重点工作,开展持续、广泛的宪法宣传,有针对性的开展区域环境治理、安全生产、城市化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工作。

(二)抓住关键少数,开展分类施教。一是抓好领导干部的普法工作。友谊路街道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作为普法工作“重中之重”,建立了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以研读学法读物、聆听专题法治讲座、召开法治研讨会、参加学法测试、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确保学法常态化。二是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每年暑期,友谊路街道与宝山法院少年庭法官合作,为爱心暑托班的孩子们组织“我为青春护航”专题活动,提高学法活动的互动性、趣味性、知识性。引导他们树立公民意识、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三是依托街道工会,加大企业经营者、来沪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成职能部门广泛开展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三)把握重大节点,开展主题教育。每年充分利用“3·8”妇女权益保护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8·16”依法治市日、“12·4”国家宪法日及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节点,广泛深入开展集中法治宣传,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和能力。

通过统计,近两年街道各部门组织开展法律咨询200多场,咨询人数6480人;举办法治宣传讲座56场次,参训3890人次;发放各种法治宣传材料、法治宣传手册5万余份,图书2200册;利用电子屏、黑板报、挂悬法治宣传标语1000多幅。

三、依托普法媒体,打造城市特色的法治文化。

友谊路街道地处宝山中心城区,按照“阵地、传媒、作品、活动”四位一体建设格局,多形式、广覆盖的开展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活动,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使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形成社会法治的新风尚。

(一)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为把法治元素融入城市公共空间,纳入城区建设规划设计,街道在友谊绿地、淞沪抗战纪念公园、宝钢七村、华能城市花园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居民聚居地建设了一批具有鲜明特点的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楼道、法治小区等法治阵地,努力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并依托阵地建设,适时推出“弘扬法治文化”法治书法作品巡展;“维护宪法权威 建设法治宝山 共建美好生活”大型法律服务等系列活动。同时,积极推进“法治文化进地铁”,在区域内着力打造平安、有序、法治的公共及生活空间。

(二)发挥传媒在法治宣传中的重要作用。一是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发挥大众传媒法治传播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电子屏、公告栏、社区报等大众传媒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二是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升级传统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在需求研判、活动推广、报名参与、互动问答等环节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力度。2018年5月街道在社区通平台开通法律服务板块,建立“新法速递”、“法律咨询”、“以案说法”、“调解故事”等功能模块,向全体居民提供网上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真正体现“便民、利民、集约、高效”的具有友谊特色的线上法治服务。

四、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街道积极探索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实践形式,定期向各执法部门收集整理典型案例,总结和推广依法治理工作成功经验,把“五违四必”、“无违建村居”创建的过程变成面向社会公众的法治公开课。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七五”普法以来,街道在普法工作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我们也能清醒地看到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普法的需求导向有待进一步挖掘。“七五”普法以来,街道虽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针对性不强、需求导向不够、群众普及度不高等问题。结合大调研工作,街道将根据普法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动态调整,丰富教育内容,丰富宣传形式,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增强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二)法治文化建设与本土文化的结合有待进一步加强。友谊路街道地处中心城区,革命传承、历史文化丰富,但在与法治文化的融合上依然有所欠缺,如何进一步提高法治文化的感染力,有必要将法治精神、法治理念与淞沪抗战的革命传统和抵制列强侵略的历史传承相结合,打造具有友谊地区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三)整合法治资源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长期以来都致力于对普法活动的深根细作,却存在固守一方,内部整合的狭隘观点,造成了普法效果的局限性。为进一步合理利用资源,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及教育的实效性,一方面积极推广12348上海法网,利用其法律服务平台弥补自身资源不足的缺陷;另一方面充分结合友谊街道的区位优势,依托辖区内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区法律援助中心、区人民调解中心的法律服务职能,主动对接,形成优势互补,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分享法律知识、获得法律服务的便捷性。

综上所述,我们将以这次“七五”普法中期检查为契机,认真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及时整改,结合友谊实际,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将普法教育与街道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增强各类群体的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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