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宪法修正案将什么写入宪法2018年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更新时间:2021-05-22    来源:活动方案    手机版     字体:

【2018年宪法修正案将什么写入宪法】2018年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方案4篇

2018年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1

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年)颁布施行后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制文化,增强人民群众法制观念,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xx普治办﹝2018﹞xx号)要求,结合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学习宣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切实承担“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制社会环境,逐步实现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制化,为我市推进“一极两中心”建设增添力量。

二、时间安排

2018年全市“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25日开始,到12月25日结束。

三、组织保障

为确保本次系列宣传活动的顺利实施,中心成立法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全系统宣传活动的落实,及时解决活动中的问题。

领导小组组长:xx

领导小组副组长:xx

领导小组成员由中心各科室、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系列宣传活动的实施,由王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中心审计法规科,负责活动具体落实及日常工作。

四、活动安排

根据市普法办相关通知精神,本次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开展宪法知识测试。活动期间,市普法办将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利用“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组织宪法知识专题测试。在12月中下旬组织2018年无纸化学法用法统一考试,届时中心审计法规科将安排落实并适时开展检查通报,所有参加考试对象应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责任部门:中心党组,各办事处、管理部,中心各科室部门。

(二)深入宣传发动。发放“12?4”宣传挂图和印发相关法律宣传资料、读本、画册等。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宣传印发涉及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规政策,以及与住房公积金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责任部门:审计法规科、综合科,各办事处、管理部。

(三)开展宣誓、宣法。围绕法治xx建设,深入彻落实习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再学习、再领悟,适时开展宪法宣誓及法制讲座,以及送法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

责任部门:中心直属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四)开展多媒体宣传。利用LED电子屏、手机APP、微信群、QQ群和公积金门户网站,大力宣传我省宪法微视频优秀作品和宣传挂图、影片展播等(从“湖北法治网”下载,也可自行组织)。

责任部门:审计法规科、信息科、综合科,各办事处、管理部。

(五)法制宣传进支部。将“12 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与12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相结合,中心各党支部要在12月20日前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把《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列入学习内容。

责任部门:中心直属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六)参加全市宣传展。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宣传内容,按标准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单(册),组成专门参展队伍,于12月4日上午8:20在xx人民广场指定位置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着重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涉及住房公积金管理领域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及住房公积金政策普及、宣传讲解、便民服务等。各科室按照活动要求安排1-2人参加,xx管理部组织人员一同参与。各办事处、管理部根据所在地普法办要求组织参加宪法宣传活动。

责任部门:中心各科室,各办事处、管理部。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沟通协调。各责任部门根据中心宪法宣传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工作,统筹协调系列宣传活动中的具体细节和工作项目,及时将工作中的动向以及落实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报告中心领导小组,确保本次系列宣传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强化信息报道和经验总结。各责任部门要及时梳理、总结活动推进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形成文字信息向中心报送;12月20日前,各办事处、管理部将系列活动开展情况形成简要文字报告(附5-10张照片),报中心审计法规科,以便汇总上报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三)强化工作责任。各责任部门要在中心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各司其职,明确责任,创新方式、注重实效,以本次系列宣传活动为载体,推进普法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对责任不清、措施不力、工作失职失责行为,将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学院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2

各处室、二级学院、系部:

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一个“宪法宣传周”。为有效开展好、宣传好“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x人社办函〔2018〕x号)要求,特制定我院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以这次宪法修正案为重点内容,在全院集中一段时间,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更好地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大作用。

二、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三、时间安排

2018年12月3日―12月31日

四、活动方式

(一)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

(二)组织全院教职工宪法宣誓活动。

(三)开展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宪法座谈会。

(四)全院教职工人手一本宪法,人人通读一次宪法。

(五)组织教师开展旁听法院庭审活动。

(六)组织全院教职工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知识竞赛网络答题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作为纲领、旗帜和灵魂,牢牢把握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方向。

(二)切实履职尽责。各有关处室、二级学院、系部要切实担负起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组织领导职责,根据院党委统一部署安排,有条不紊开展好、宣传好各项活动,做到活动组织者又是宣传者,为本部门开展活动积极代言发声,做好分项活动的宣传与新闻及时发布。

(三)注重宣传实效。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以活动促宣传。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中的运用,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讲准、讲透、讲活,使文本上的宪法真正活起来、落下去。

(四)强化工作保障。学院相关部门要保障“宪法宣传周”活动所需经费,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六、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一览表

序号

活动项目

组织部门

开展时间

1

“树立宪法信仰 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主题升旗仪式(需要横幅)

学生处、团委

12月3日

2

全院教职工和学生宪法宣誓

(12·3主题升旗仪式结束后)

院办

12月3日

3

校园广播站:“宪法之声”系列广播

团委

12月3-7日

每天中午

12:00-12:10

4

教学楼电子屏滚动播放

(1)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2)弘扬宪法精神 树立宪法权威

(3)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网络中心

12月2-8日

 

5

迎接国家宪法日 化院学子宪法晨读

教务处

12月4日上午8:00-8:10

6

全院学生观看视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视频》

(2)《法治中国》专题片第一集《奉法者强》

教务处

12月7日前

利用晚自习开展完毕

7

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宪法座谈会

党办

12月20日

8

“宪法进化院 人人学宪法”教职工学习活动

(全院教职工人手一本宪法,人人通读一次宪法)

院办、工会

12月10-22日

9

 

化院教师旁听法院庭审活动

 

保卫处

12月10-14日之间

10

全院教职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知识竞赛网络答题活动(全员参与)

 

院工会

2018年12月4-31日

以上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实施,上级单位如有新的通知部署,院党委再行安排。

教育局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3

各县、区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经开区社会发展局,市直各学校:

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一个“宪法宣传周”。根据省教育厅、市法宣办有关部署要求,结合xx教育实际,现就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以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为契机,以第五个宪法修正案为重点内容,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营造全市教育系统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三、时间及活动安排

“宪法宣传周”从2018年12月2日至12月8日。活动安排如下:

(一)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集体学习宪法一次,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

(二)局机关及二级机构工作人员和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做到人手一本宪法文本,带头通读一次宪法,把学习宪法作为履行教育管理、教育教学职责的必修课。

(三)围绕“学宪法讲宪法”部署安排,继续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宪法小卫士”网络火炬传递活动。“宪法宣传周”期间,各学校要主动邀请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为中小学生上一堂生动的宪法课,推进宪法进校园。

(四)组织好“宪法晨读”活动,12月4日,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请各县区教育局按照时间节点和有关要求,设立分会场,组织中小学生通过网络直播、同步参与“宪法晨读”活动,营造仪式感,让青少年学生感受宪法的尊严。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各单位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宪法法律宣传教育,让广大青少年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宪法宣传教育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以宪法教育为重点,落实好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各项要求。要把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把“宪法宣传周”各项活动安排落到实处。

(三)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各学校在发挥好课堂主渠道作用的同时,把宪法教育融入升旗仪式、成人礼之中,通过开展模拟法庭、知识竞赛、书写宪法板报、召开宪法主题班会等实践活动,多渠道弘扬宪法精神,通过电子屏、黑板报、校园网、小广播、宣传橱窗和微信公众号等载体,营造浓厚氛围。及时总结经验,巩固活动成果,加快形成体现宪法精神的育人环境。

各单位“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请于12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法规科。同时报送图片信息(县区教育局10张、市直学校2张)。活动开展情况运用于2018年度“平安校园.普法工作”目标考核分值项。

电话(传真): 邮箱:

2018年“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方案4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司法局,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中发〔2018〕xx号)和《中共xx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实施意见》(xx发〔2018〕 号)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18〕xx号)有关要求,决定于今年“12.4”国家宪法日前后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省深入开展宪法集中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以第五次宪法修正案为重点内容,大力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全省人民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行动自觉,更好发挥宪法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xx建设中的统领作用,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xx提供坚强的法治保证。

二、 活动主题

活动的主题是“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三、时间安排

今年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从2018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其中,“宪法宣传周”从2018年12月2日至12月8日。

四、活动安排

(一)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学习教育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宪法宣传周”的首要政治任务,充分运用多种学习宣传方式,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加强教育培训,使之入脑入心,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2.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宪法。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集体学习宪法,特别是深入学习第五次宪法修正案,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其核心要义。

3.组织厅级领导干部宪法学习考试。为加强领导干部对宪法的学习,增强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依宪执政、依宪行政能力,根据相关规定,定于12月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全省厅级干部学法考试,考试采取在如法网进行网上学习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直接与年度考核挂钩。

4.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习宪法。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做到人手一本宪法,带头通读一次宪法。各地要组织乡以上干部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宪法,把学习宪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

5.举办宪法宣誓和旁听庭审活动。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依法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各级各部门可选择典型案例,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一次旁听法院庭审,开展生动直观的宪法法律教育。

6.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双百”活动。积极开展“百名法学家 百场报告会”活动,发挥各级“七五”普法讲师团作用,组织法学专家学者,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学习宣讲培训。

(二)强化青少年宪法学习教育

1.组织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在全省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全省中小学生共同诵读宪法条文,营造宪法学习宣传的严肃性和仪式感,让广大青少年感受到宪法的权威。

2.创新宪法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鼓励各地各校通过主题板报、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法治辩论赛、模拟法庭、情景剧、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教育活动。将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成人礼、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培育校园宪法文化。组织普法讲师团、法制副校长深入校园开展宪法宣讲活动,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中专门开辟宪法主题区、宪法馆,增强学生宪法体验。

(三)推进面向基层群众和社会公众宪法宣传教育

1.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法院、检察院和政府有关部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可结合部门特点,组织开展开放日活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宪法法律就在身边。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各级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公园、法治宣传教育中心要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专题宣传教育。

2.大力开展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宪法进基层活动,组织在宾馆、车站、码头、机场等人员来往频繁的公共活动场所、公共交通场所和公共服务窗口摆放宪法读本,供群众免费取阅,让公众随时受到宪法宣传教育。发挥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村(局)法律顾问的作用,上门开展宪法宣传,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起来”“落下去”。开展“宪法进万家”活动,全省各部门各行业要在“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期间开展法律便民、法律惠民活动,通过送法进村入户、开展法律咨询、播放宪法公益宣传片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法律,推动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

(四)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组织好宪法学习宣传活动

1.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司法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全国普法办将组织开展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12月4日晚播出《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18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专题节目,节目播出后,中央网信办安排在全网推送。省司法厅将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xx建设年度盛典活动,隆重纪念第5个国家宪法日。盛典通过表彰推进法治建设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展演法治文化作品全面展示2018年全省法治建设成就。全省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单位、本系统实际,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省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的浓厚氛围。

2.展播改革开放40周年xx法治建设成果纪录片。为隆重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全面回顾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我省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省司法厅将分别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角度,分4个篇章拍摄4集电视纪录片,并组织于12月4日至9日在省级电视媒体晚间黄金时段分集播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学习观看的组织工作。

3.进行宪法短信推送宣传。省司法厅将在今年12月份的每周一面向全省所有手机用户发送1条关于宪法学习宣传的短信息,不断扩大宪法宣传的受众面和影响力。

4.开展网上宪法知识答题有奖活动。12月在《微言说法》微信公众号开展宪法知识答题有奖活动。每个工作日推出3道宪法知识题,全部答对且速度最快的前100名给予50元话费奖励。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学法积极性,掀起宪法学习的热潮。

5.开设宪法宣传专栏。各级各单位要在“宪法宣传周”期间,通过新闻网站、客户端、微博、微信公众号、网络视频直播等宣传平台开设宪法学习专栏、专刊,持续宣传宪法和“宪法宣传周”各项活动,确保在12月份宪法主题宣传持续不断,形成浓厚氛围。

6.整合平面媒体夯实宣传效果。在xx日报专版刊发“致敬宪法”专题报道,联合xx省内主流报刊媒体,对“宪法宣传周”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地方各主流媒体要加大宪法宣传力度,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整合全省法治文化阵地、户外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集中开展宣传,确保活动影响持续、深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作为纲领、旗帜和灵魂,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部署和要求。在宪法学习宣传中,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认真组织开展好各项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确保宪法学习宣传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制定详细方案,抓好推进落实,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内容,将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情况纳入干部绩效考核重要内容。要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同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相结合,认真梳理“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发现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进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同时作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内容,要加强工作督导检查,总结宣传典型经验,通报表扬先进单位。

(三)形成宣传合力。实行“谁立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立法部门在立法过程中,要多渠道、多环节加强法律起草的解释、说明,引导公众参与讨论,把立法的过程变成普法的过程,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理解宪法法律,遵守宪法法律。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级执法、司法机关要把宪法学习宣传列入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在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要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在服务和管理过程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四)增强宣传实效。要结合工作实际,针对不同人群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分类普法,推动宪法学习宣传精准化、宣传举措项目化、考核体系化、指导专业化,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与普法讲师团的衔接,充分发挥好普法讲师团的作用。要充分运用好大众媒体和新技术新应用,充分运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载体,扩大宪法宣传覆盖面,增强感染力和影响力,兴起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热潮。

(五)加强工作保障。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创作、制作符合宪法精神、贴近群众生活的宪法宣传品,确保宪法宣传教育的准确性。要保障“宪法宣传周”活动所需经费,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制定详细的“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并且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取得实效。

另外,为保障宪法宣传教育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全国普法办制作了宪法学习系列报告会视频和一批宪法宣传公益广告片、挂图、标语、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电子版统一放置在中国普法网“宪法学习宣传资料”飘窗(网址:xx),各级各单位可根据需要下载使用。

请各市州司法局,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对本地区、本部行业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于12月31日前报省司法厅。(联系人xx。)

中共xx省委宣传部 xx省司法厅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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