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片]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方案

更新时间:2021-05-22    来源:活动方案    手机版     字体:

[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片]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方案3篇

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方案 1

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年)颁布施行后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为扎实组织开展好我局今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二、参与单位及科室

市城乡规划局开发区分局(1人)、市城乡规划局孝南分局(1人)、市城乡规划局临空经济区分局(1人)、市城乡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2人),局机关建设监督科(2人)

三、活动时间

2018年12月4日(星期二)上午8:30-11:00

四、活动地点

市建委大门口

五、活动形式

1、在单位门前悬挂“12·4”法治宣传标语或横幅,在公示栏、宣传橱窗、显示屏宣传宪法知识,张贴宣传挂图。(责任单位:各参与单位)

2、展示近期规划工作图片。(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3、活动现场发放宪法和规划类法律法规宣传手册、“12·4”宣传挂历。(责任单位:各参与单位)

4、在市城乡规划局官方网站进行法治宣传。(责任科室:局机关建设监督科)

注:为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宪法精神进农村,各精准扶贫驻村干部活动当天向扶贫点村民发放宪法、“12·4”宣传挂历及规划类法律法规等法治宣传资料。

六、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我局系统法治宣传日活动顺利开展。

2、活动当天,参加活动人员须在8:10之前到达宣传点,摆放好桌椅,不得早退,市普法办将检查活动开展情况。

3、建设监督科负责活动资料汇总、存档,及时报送活动信息。

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方案2

根据市委法治办《关于开展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承办单位:益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法规宣传科

二、活动参加单位:办公室、法规宣传科、特设科、监督科、计量科、标准化科、质量科、认证科技科、稽查支队、赫山分局、资阳分局、纤检局。

三、活动时间:2018年12月4日10:00-12:00

四、活动形式和地点:

1、参加由市委法治办主办,由市工商局牵头组织的第3分队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发放宣传资料。

2、制定宣传标语,在市局大楼电子屏滚动播出。标语内容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3、市局机关、各直属单位制作法治宣传栏,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开展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

 

五、宣传重点: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质量技术监督专业法律法规,党章和党内法规。

六、活动准备:法规宣传科牵头组织协调,稽查支队、纤检局各派1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由市委法治办主办,由市工商局牵头组织的第3分队活动,办公室制作宣传栏和负责电子屏宣传,各科室提供宣传板报及与本部门相关的法治宣传资料,赫山分局、资阳分局分别参加本行政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组织的相关工作。

七、活动要求:本次活动是市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已纳入年初绩效考核。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要把“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各参加单位要根据部门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组织好宣传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方案3

2018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化宪法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加快全面依法治市进程,扎实开展“七五”普法,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现将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传播法治信仰,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扎实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促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切实增强统计干部法治观念,努力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统计法治环境。

二、活动时间

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其中,“宪法宣传周”从12月2日至12月8日。

三、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四、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推进依法治统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学习宣传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依法治区、依法治市的重要部署,使使全系统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区、依法治市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网络等,使宪法走进千家万户、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形成遵守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宣传《新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作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结合《石嘴山市统计系统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普法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五)深入学习统计法规知识。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遵守统计法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统计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切实提升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五、活动安排

(一)紧抓“关键少数”,加强领导干部宪法教育。把宪法学习教育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组织一次以宪法为主题的中心组学习,开展统计干部诵读宪法活动,加强宪法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责任科室:工业科,配合科室:各科室)

(二)紧扣“全员教育”,开展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全局干部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宪法,并将此次专题学习登记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登记卡”内,作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核的依据之一。(责任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各科室)

(三)组织参加“法润石嘴山 宪法伴我行”系列主题活动。组织参加2018年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宪法”主题有奖知识竞答二期活动和全市“12·4”宪法知识竞赛活动,邀请普法讲师团成员对统计干部开展宪法专题培训,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牵头科室:统计设计管理与政策法规科,配合科室:办公室)

(四)推进“宪法六进”宣传活动。依托“法律八进”活动,结合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时点,有计划、有针对性的深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机关、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宪法热潮。(责任科室:统计设计管理与政策法规科,配合科室:各科室)

(五)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宪法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更新完善法治文化阵地已有的宪法相关宣传内容,发挥好电子显示屏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中的作用。在职工阅览室、道德讲堂等场所以摆放宪法读本、播放宪法宣传片、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开展宪法宣传,形成遵守宪法的良好氛围。

(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在“12·4”国家宪法日上午9:30至11:30在青山公园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各县(区)统计局按照要求在本辖区内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横幅,现场发放宪法和统计普法宣传资料。(责任单位:三县区统计局,本局统计设计管理与政策法规科,配合科室:各科室)

(七)开展网络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统计网站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在统计微信、微网站积极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宪法、统计法知识,播放相关宣传标语,营造宪法宣传的浓厚氛围。(责任科室:普查中心,配合科室:统计设计管理与政策法规科)

(八)积极践行“以案释法”制度。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学习宣传各类“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普法宣传读本。利用年报培训和专业培训会,宣讲统计法规,并“以案示法”,重点解读常见统计违法行为与应负的法律责任,使统计法核心要义、依法统计的必要性、统计执法检查等法治实践的过程成为向统计从业人员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增强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三县区统计局,各科、室(中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12·4”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作为贯彻实施宪法和推进“七五”普法的一项具体举措和工作任务,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全面落实好“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各项活动要求,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主题,营造氛围。三县区统计局,各科、室(中心)要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深入宣传解读党的十九大精神,广泛宣传宪法知识,积极营造浓厚氛围。

(三)突显特色,注重实效。各科、室(中心)要结合统计特色,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载体,设计组织形式多样的系列法治宣传活动,重在时刻提醒统计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意识,以宪法为准则、为红线,不越权、不越界。系列宣传活动结束后,三县区统计局、各牵头科室要将活动落实情况汇总报市局统计设计管理与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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