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主题党日活动方案|2018年“扶贫日”活动方案

更新时间:2021-03-01    来源:活动方案    手机版     字体:

扶贫主题党日活动方案|2018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精选8篇

水利局2018年“扶贫日”活动方案1

2018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5个扶贫日,也是第26个国际消除贫困日,组织开展好扶贫日系列活动,对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战略,加快精准扶贫步伐具有重要意义。为组织开展好2018年“扶贫日”系列活动,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18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x水扶〔2018〕x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广泛学习宣传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推进精准扶贫要求,通过多种方式全面展示水利扶贫工作部署和经验成就,大力宣传水利扶贫先进典型,引导全市水利干部职工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动员广泛参与扶贫工作,为实现2018年脱贫攻坚目标营造浓厚的氛围。

二、基本原则

(一)协同联动。充分发挥局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在全局扶贫开发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引领和舆论宣传,动员广大水利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着力推动扶贫日系列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配合,形成同频共振的工作合力和舆论声势。

(二)形式多样。围绕市委、市政府以及水利厅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走访慰问、强化宣传等多种方式,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积极支持水利扶贫工作的氛围。

(三)精准帮扶。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推动建立健全扶贫机制,突出水利行业帮扶的精准性,引导精准扶贫到村、到户、到人,树立水利扶贫形象。

(四)注重实效。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节俭务实、公开透明、务求实效,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三、活动时间和地点

2018年9月18日至10月17日在市水利局以及定点帮扶钦北区平吉镇平里村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

四、活动内容

根据本局制定的2018年“扶贫日”活动方案,各级各部门、单位领导要带头深入扶贫联系村开展走访慰问,指导协调解决当地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我局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一)积极推进面上水利扶贫工作。由局水利站牵头,督促各级有关单位对今年计划脱贫的贫困户饮水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督查,核对安全饮水信息情况,避免出现应解决而未解决的情况。

(二)开展自愿扶贫捐赠活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定点扶贫单位开展扶贫捐赠活动的通知》(桂扶领办发〔2015〕10号)精神,组织局机关及局属有关单位开展扶贫捐赠活动,所募集的钱款由局计财科负责统一管理,用于定点帮扶贫困村、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发展或发展村集体经济,并将职工捐款使用情况进行公布。

(三)开展“一帮一联”进村入户活动。根据自治区、xx市关于进一步抓好“一帮一联”“一户一册一卡”有关文件精神,帮扶责任人每年开展进村入户不少于4次。帮扶责任人要入户向帮扶联系户宣传各项扶贫政策,跟踪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同时补充完善《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相关记录。

(四)定点村脱贫成果展示。加大定点扶贫宣传力度,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一帮一联”、驻村帮扶等主题开展集中宣传,营造全局干部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助力脱贫攻坚的良好环境。

(五)开展中秋慰问活动。今年9月24日是中国传统中秋佳节。在此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每个帮扶责任人入户开展节日慰问活动,关心贫困户家庭、子女等情况。

(六)开展党支部结对共建活动。围绕我局定点帮扶中心工作,局属各单位党支部可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进村入户慰问活动并与结对帮扶的贫困村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支部共建活动,可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或微型党课等方式开展。

五、慰问安排

在9月18日-10月17日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帮扶责任人深入到定点帮扶贫困村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引资引智,推动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慰问活动所需慰问品经费,由单位统筹安排解决。慰问品按一户一份统一定点采购,原则上不再现金慰问。

(二)请各单位对扶贫日各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0月17日上午下班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汇报材料及“结对帮扶行动月”定点扶贫单位扶贫捐款等活动情况统计表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本局扶贫办。

扶贫办2018年“10.17”扶贫日系列活动方案

今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5个扶贫日,也是第26个国际消除贫困日。组织开展好扶贫日活动,对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战略、动员社会力量坚决打好扶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为引导我市社会各界关心关爱扶贫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到扶贫工作中来,营造全社会了解、关心、参与扶贫工作的浓厚氛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宣传和充分展示习近平扶贫思想指导我市脱贫攻坚的丰硕成果、生动实践和感人至深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和“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动员引导全社会人人关注扶贫、人人支持扶贫、人人参与扶贫,为实现“户脱贫、村出列、县摘帽”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广泛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引领和舆论宣传,牢牢把握主旋律,充分凝聚正能量,动员社会广泛参与,着力推动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

(二)坚持上下联动、互相配合。各乡镇、街道及市直各单位要根据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任务安排,结合自身特点,开展特色鲜明、丰富多彩的活动,形成上下联动、部门互动、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同频共振的工作合力和社会效果。

(三)坚持创新机制、精准帮扶。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推动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机制,突出社会帮扶的精准性,引导社会力量精准扶贫到村、到户、到人,打造社会扶贫品牌,进一步强化大扶贫格局。

(四)坚持依法合规、注重实效。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节俭务实、公开透明、务求实效,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三、活动主题

以“10·17邀您一起,聚力脱贫”为活动主题,弘扬中华民族人心向善、扶贫济贫的传统美德,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积极参与到扶贫工作中来。

四、活动内容

(一)举办一次习近平扶贫思想学习报告会

8月底前,围绕习近平扶贫思想的重要内涵、精神实质、科学规律,开展一次市委中心组学习,并邀请省、市领导或相关专家作一次专题报告。(牵头单位:市扶贫办;协办单位:市委办、市政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委讲师组等)

(二)开展一次艺术作品展览义卖活动

8月初―10月15日前,组织一次具有社会影响力、富有正能量的艺术作品展览,并面向社会公开义卖,义卖所得纳入市慈善基金统一管理使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协办单位:市文广新(体)局、市文联、市民政局等)

(三)举办一场扶贫分享会

9月15日前,以“我的扶贫脱贫故事”为主题,举办一场扶贫分享会,大力弘扬柳西周、高利萍等先进典型事迹,围绕如何帮扶、如何脱贫、如何带动,让帮扶干部分享自己的扶贫故事,激发新担当;让贫困户与他人分享自己的帮扶人,学会感恩;让驻村工作队员讲自己身边的典型,激励斗志。(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协办单位:市扶贫办、xx广播电视台,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四)开展一次社会扶贫评选表彰

9月底前,对在“百企帮百村”社会扶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进行一次评选,组织召开“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现场会,总结交流学习“百企帮百村”扶贫经验、做法,表彰“百企帮百村”好企业及社会组织、个人,彰显先进。(牵头单位:市委办;协办单位:市工商联、市扶贫办、市高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等)

(五)开展一次美德少年评选表彰

9月底前,全面开展一次贫困户家庭品学兼优好少年、助人为乐好少年、孝亲敬老好少年评比表彰,充分保障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减轻贫困家庭负担,促进贫困家庭脱贫。(牵头单位:团市委;协办单位:市教育局、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等)

(六)开展一次移风易俗典型集中表彰

10月1日前,对乡镇评选、发现的“新乡贤”、“清洁家园带头人”和“不要彩礼好媳妇”等典型,采取“敲锣打鼓接进来·披红戴花送回家”的方式,进行一次集中表彰,彰显道德引领、典型带动,做强做靓乡风文明品牌。(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协办单位:市文明办、市妇联、团市委、市文广新(体)局、各乡镇街道等)

(七)开展一次脱贫攻坚成果图片展

10月1日前后,以“喜看扶贫新变化”为主题,发动社会各界创作、讴歌我市扶贫工作取得的成绩、贫困户脱贫变化、帮扶干部风采的扶贫题材的摄影作品,并在扶贫日前后进行巡回展览。(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协办单位:市文联、市网信办、市文广新(体)局、市扶贫办、各乡镇街道等)

(八)制作一部脱贫攻坚宣传专题片

8月底前,高质量、高水平制作一部脱贫攻坚专题片,总结我市脱贫攻坚取得的成绩,梳理我市扶贫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向社会展示我市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所取得的丰硕成果,讲好xx扶贫故事,凝聚前进中的最强音。(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协办单位:xx广播电视台、扶贫办、各乡镇街道等)

(九)开展一次心系扶贫签名活动

“10.17”扶贫日之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不同形式的“心系扶贫”大型签名活动,开展签名关注“中国扶贫网”活动,进一步营造关心关爱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动员全社会参与扶贫、支持扶贫。(牵头单位:团市委;协办单位:市文广新(体)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市扶贫办、市文明办等)

(十)开展一次扶贫项目认领和社会各界认捐

8月底前,梳理45个贫困村基础设施、文化广场、道路建设等短板,形成项目,制发倡议书,倡议社会各界、社会组织、爱心企业认领贫困村项目,参与贫困村建设,从根本上提升贫困村环境。动员爱心企业和社会团体以及在外商会、协会进行捐赠,推动镇村“爱心公益超市”建设,为贫困户提供更好更优的服务,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

(牵头单位:市委办;协办单位:市工商联、市扶贫办、市招商办、市房产局、市住建委、市民政局、市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等)

(十一)开展一次政策大宣传

“10.17”扶贫日上午,在市政府广场,集中开展一次扶贫政策、扶贫成果宣传,展示我市脱贫成效,激发全市干群脱贫“摘帽”的信心。(牵头单位:市扶贫办;协办单位:“十大工程”牵头单位、双基建设单位、各乡镇街道等)

(十二)举办一台文艺晚会

在“10.17”扶贫日当天,以“10·17邀您一起,合力脱贫”为主题,举办一场大型爱心募捐文艺晚会,对社会扶贫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现场募捐进行义卖,向社会公开接受捐助使用情况,将整个扶贫日系列活动推向高潮。(牵头单位:市委办、市政办、市委宣传部;协办单位:市扶贫办、安徽省艺术职业技术学院、市文广新(体)局、xx广播电视台、团市委、市工商联、市招商办等)

五、组织领导

(一)强化宣传发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广泛宣传,多方联系,市几套班子要带头联络在外xx商会、协会和成功人士,鼓励引导他们关注xx脱贫“摘帽”。市工商联、招商办要利用自身优势,广交朋友,广泛发动爱心企业参与活动,奉献爱心。全市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创新思路,动员社会各界广泛直接参与,引导身边人更加关注支持脱贫攻坚。

(二)精心组织实施,强化责任分工。全市2018年“10·17”扶贫日系列活动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各乡镇、街道及市直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分别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把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要主动参与,积极支持配合,确保扶贫日系列活动开展取得实效。在各项活动结束后,市扶贫办要总结活动经验,做好信息上报。

(三)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协调推动。各活动牵头单位和乡镇、街道要按照任务项目,根据自身职责,尽早谋划和安排部署扶贫日活动事宜,对每一项活动制定出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分工,抓好协调,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圆满成功。

(四)统筹各项活动,广泛组织动员。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相关单位要参照本方案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社会公募、调研慰问等活动;要加强宣传策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扶贫日宣传报道,注重面向全社会,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参与。

(五)规范活动管理,严明纪律要求。系列活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坚持节俭务实原则,杜绝以扶贫之名谋取私利;要严格各项捐款捐物的使用,按照《慈善法》做好所捐款物的监督、公示、管理工作。

卫计系统2018年扶贫日活动方案3

2018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5个扶贫日,为进一步组织开展好我市卫计系统扶贫日系列活动,根据《xx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2018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明扶办〔2018〕33号)精神,结合我市卫计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扶贫日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从2018年8月28日开始,至2018年10月20日结束。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扶贫日活动,使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卫计系统干部熟悉健康扶贫政策,提高各级卫计部门和医疗机构责任意识和政策执行力,切实维护好贫困群众享受健康扶贫政策的权益。活动期间,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的舆论引导作用,及时捕捉新闻素材,切实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扶贫日活动宣传报道工作有重点、有亮点、有特点,进一步增强健康扶贫工作的影响力,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三、活动内容

(一)更新签约信息。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应与扶贫部门做好信息核对,更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底数,及时兑现签约服务项目,开展个性化的随访干预活动,并将履约情况录入基层卫生信息网家庭医生签约模块。对扶贫日活动期间临时外出贫困人口,通过电话联系、邮寄签约协议书等方式,开展签约服务,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覆盖,兑现签约服务“一个不能少、一个不能漏”的目标要求。

(二)开展五项服务。一是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各种形式指导贫困人口学会常用健康保健知识和防病治病知识,引导贫困人口改善生产生活方式,做到生活规律、心态乐观,防止过度劳累,保持良好睡眠,科学摄取营养,低脂低盐饮食,膳食合理,戒烟限酒,达到满足人体所需营养和预防慢病的目的。二是开展中医保健。鼓励各级医疗机构向贫困人口提供中医药服务,大力推广中医适宜技术,指导贫困人口运用刮痧、艾灸、拔罐、药浴等简便的保健方法,引导贫困人口积极利用中医适宜技术、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开展家庭保健,达到治未病的目的。三是开展优生优育宣传。举办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育咨询等活动,优先为贫困人口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育龄人群妇女病普查、出生缺陷干预、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四是开展健康体检。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65岁以上的疑似慢病对象进行健康检查并登记造册,根据检查结果甄别健康、亚健康、慢性病、老年病和患病人群,做出疾病诊断和制订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科学指导、合理分流健康服务和医疗服务。五是开展健康管理。根据体检排摸结果,对贫困人口目标人群健康问题实施跟踪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积极利用中药材、食疗方法、运动疗法、心理疏导等综合干预措施,对健康、亚健康、患病贫困人口的健康危险因素进行全程干预,达到节约医疗费用支出、维护健康的目的。

(三)强化政策引导。各县(市、区)卫计部门、总医院要定期组织乡镇卫生院、村医和计生专干进村入户宣传健康扶贫政策、卫生计生惠民政策,让每个贫困人口的扶贫资料袋中都有健康脱贫政策宣传品,让每位贫困群众明白健康扶贫政策、熟悉报销程序。积极引导贫困人口合理分级就诊,减少医疗资源浪费和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提高贫困人口对各类医疗资源的合理选择意识和各类利好政策的受益程度。

(四)做好健康关怀。9月底至10月上旬,各级卫计部门领导要对挂包责任村进行入户走访贫困户,在宣讲健康扶贫相关政策的同时,深入了解生产生活情况,适时提供资金、项目技术、物资、信息等方面的帮助,重点解决因病至贫、因病返贫的贫困户迫切需求。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18年9月1―9月10日)。制定扶贫日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制作悬挂扶贫宣传牌匾,编印宣传手册。

第二阶段宣传报道(2018年9月11日―10月20月)。主要围绕上述扶贫宣传举措及重点内容,大力宣传报道健康扶贫工作中的新进展、新举措、新成效,报道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吸引带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扶贫工作。

第三阶段经验总结(2018年10月21日―10月25日)。做好成果展示、整理资料存档及总结上报,及时总结活动经验,为下一阶段健康扶贫工作提供参考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卫计部门切实把扶贫日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宣传内容及方法步骤上提出具体要求,做出具体规划安排,指定专人负责,开展扶贫活动,收集相关信息,及时报送材料。

(二)全力营造氛围。各县(市、区)卫计局要会同扶贫办、广播电视台等单位对在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典型事例,及时予以通报表扬和宣传报道,激励广大医务人员参与健康扶贫工作的热情。

(三)严格督导评价。各县(市、区)卫计局要对辖区内开展扶贫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评价;县级总院要将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扶贫日开展系列活动工作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相关内容,进行综合督导和考评,对工作不积极、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兑现奖惩。

(四)做好经验总结。各级卫计部门要认真总结扶贫日活动的经验做法,收集活动影像图片和文字资料存档备查,并于10月20日前将扶贫日活动统计表(见附件)和工作总结电子版以及纸质盖章件报送市卫计委基层妇幼科。

交通运输局2018年“扶贫日”活动方案4

2018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五个“扶贫日”。为组织开展好我市第五个“扶贫日”活动,大力营造扶贫济困的社会氛围,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扎实推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重大意义

开展全国“扶贫日”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习近平扶贫思想指导xx脱贫攻坚成果的充分展示,对促进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我市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显著,但全市尚有5.42万户、13.73万人未脱贫,122个贫困村未出列,4个重点县未摘帽,扶贫任务依然艰巨。各地各部门要将“扶贫日”活动作为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一个重要契机,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扶贫、支持扶贫、参与扶贫,构建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

二、基本原则

开展“扶贫日”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政府引导、广泛参与;二是上下联动、互相配合;三是创新机制、精准帮扶;四是依法合规、注重实效。

三、活动安排

(一)组织参加全省社会扶贫经验交流会和“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现场会

组织参加全省社会扶贫经验交流会和“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现场会,总结2018年全市社会扶贫工作,部署下一阶段社会扶贫工作。

此项工作由市委统战部、市扶贫办承办。

(二)全市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活动

为树立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引领社会风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评选脱贫攻坚组织创新奖、奋进奖、贡献奖、奉献奖、组织创新奖各10名。组织创新奖评选表彰对象为各县(市、区)、定点帮扶单位。奋进奖、贡献奖、奉献奖、创新奖评选表彰对象为对脱贫攻坚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此项工作由市扶贫办、各县(市、区)扶贫办承办。

(三)《我的帮扶故事》《我的脱贫历程》主题征文活动评选

根据《关于开展<我的帮扶故事><我的脱贫历程>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宜宣明电〔2018〕20号)要求开展。评选个人奖和组织奖,个人奖:“我的帮扶故事”、“我的脱贫历程”征文各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50名;组织奖:对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评选优秀组织奖5个;在扶贫日活动期间进行表彰,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分别颁发奖牌、获奖证书和奖金。获奖作品编印成册,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

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文联、xx日报社、xx广播电视台、市扶贫办承办。

(四)开展扶贫项目认领和社会各界认捐

一是扶贫项目认领。在xx日报等媒体发出倡议书,倡议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项目认领和认捐。各县(市、区)负责筛选编制扶贫项目,在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布。二是社会公众捐款。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倡议社会公众自愿捐款。

此项工作由市扶贫办、各县(市、区)扶贫办承办。

(五)各县(市、区)、各级帮扶单位、各级驻村扶贫工作队自主开展“扶贫日”活动

1.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组织社会各界开展一次集中进村走访和送项目、送技术、送信息等社会帮扶活动。

2.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开展一次驻村工作队与职能部门座谈会,沟通情况、对接项目、落实政策,解决实际困难,谋划一批帮扶项目。

3.各级定点帮扶单位和驻村工作队要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帮助联系爱心企业开展扶贫项目认领、村企共建签约等扶贫济困活动。帮扶单位要开展一次进村入户访贫问苦调研活动。

此项工作由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定点帮扶单位、市扶贫办承办。

(六)开展“点亮微心愿”活动

全市各定点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要结合“扶贫日”活动,及时深入到贫困户家中,面对面了解贫困户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形成贫困户“微心愿”。各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要本着立足实际、力所能及的原则,积极为贫困户“点亮微心愿”。对不符合实际或暂时不能帮助解决的,要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各驻村工作队、扶贫专干等要协助帮扶责任人利用“中国社会扶贫网”发布“微心愿”需求,全程在“中国社会扶贫网”上完成“微心愿”对接,各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要全员注册扶贫网爱心人士,且对接成功数不得低于本单位帮扶贫困户“微心愿”数的30%,此项工作将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内容。“扶贫日”活动结束后,市直各帮扶单位上报“微心愿”对接表(见附件)。各县(市、区)要及时收集“微心愿”条目和“扶贫网”对接情况,并将本区域内对接成功情况在“扶贫日”活动总结中一并汇报。

此项工作由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定点帮扶单位、市扶贫办承办。

(七)组织开展社会扶贫系列宣传报道

扶贫日前后,加大在市级主流媒体的公益宣传。运用短信宣传、互联网宣传等多种手段,广泛发送扶贫公益信息。各县(市、区)要在主要公共场所和涉及建档立卡帮扶的375个贫困村开展标语宣传。依照《xx市脱贫攻坚志愿服务宣传工作方案》,开展脱贫攻坚志愿服务宣传。

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市直工委、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扶贫办、xx广播电视台、xx日报社、各县(市、区)扶贫办承办。

四、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市2018年全国“扶贫日”活动在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应主动参与。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好本地的各项活动,努力推进扶贫日活动规范化、制度化。

(二)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各县(市、区)要围绕全市年度“扶贫日”活动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方案,确保活动实效。

(三)规范运作,科学管理。加强对活动开展的管理,严格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监督等环节的管理,及时对外公布扶贫日活动信息、社会参与和募捐资金信息,增加工作透明度,增强活动感召力和社会公信力。

(四)总结成效,弘扬善举。各县(市、区)和各片区牵头单位要加强对“扶贫日”活动的情况统计,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于10月23日前汇总报市扶贫办。

司法系统2018年扶贫日活动实施方案5

2018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5个扶贫日,也是第26个国际消除贫困日。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省扶贫办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司法工作实际,现就2018年扶贫日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开展法治扶贫集中宣传月活动。把10月份定为“法治扶贫集中宣传月”,注重抓好与扶贫开发工作、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强化法治扶贫先进典型宣传,总结一批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其功能及寻求公共法律服务的途径、方式等。突出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将其与法治扶贫有机结合起来,使广大群众知晓法律援助是法治扶贫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各单位要系统总结、大力宣传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扶贫政策措施及工作成效。

二、广泛开展扶贫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广泛开展公益服务活动,为贫困群众提供免费咨询和法律服务。各级司法机关要通过多种途径将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送到贫困群众身边,送到扶贫干部身边,主动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难题、提高法治素养。特别是对省委确定的“4个2”脱贫任务较重地区,司法机关要主动加强与本地扶贫办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增强专项活动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三、大力实施“孝善敬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扶贫日”活动期间,开展为期2个月的“孝善敬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以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而陷入贫困的老年人为重点,组织指导村居人民调解组织深入排查,主动靠上做工作,宣传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预防和避免更多老年人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而陷入贫困。

各级司法机关要根据本地实际,细化措施,创新载体,组织开展有地方特色的扶贫日活动。要将扶贫日活动与省扶贫办部署的影像档案征集活动、征文活动等结合起来,积极创作和征集法治扶贫影像作品、理论研讨文章等。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有关规定精神,加强管理监督,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各市司法局、厅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10月18日前,各地各单位要向厅扶贫办提供扶贫日活动总结。

乡镇2018年全国第五个“扶贫日”活动方案6

2018 年 10 月 17 日是全国第五个“扶贫日”,也是第 26 个

国际消除贫困日,为动员全镇各级组织、各类企业、爱心人士、扎实开展好“扶贫日”系列活动,对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扶贫思想和在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区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扶贫事业,积极扶贫工作,为实现脱贫攻坚目标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举措的扶贫日系列活动,营造“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社会帮扶参与机制,为全区高质量整区“摘帽”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积极 引导 、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引领和舆论宣传,动员社会广泛参与,着力推动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

(二)上下 联动 、相互配合。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全镇性重要活动,各村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特色鲜明、丰富多彩的活动,乡镇层面与村社层面和部门的活动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和舆论声势。

(三)创新机制、精准帮扶。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推动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机制,突出社会帮扶的精准性,促进精准帮扶到村、到户 、到人,打造社会扶贫品牌。

(四)依法合规、注重实效。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坚持节俭务实、公开透明、讲究实效,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三、活动内容

活动主题:扶贫济困献爱心、齐心协力摘穷帽。

四、主要活动

我区第五个全国“扶贫日”,以党政机关、乡镇(街道)等为主,在全镇各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单位和部门全面开展活动。

(一)全方位多形式宣传。紧紧围绕“扶贫济困献爱心、齐心协力摘穷帽”主题,22 个扶贫专项牵头部门和乡镇(街道)

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宣传巡展活动,借助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

幅、利用微电影、微视 频等创 新媒介,集中宣传相关扶贫政策。

(二)媒体网络专题宣传。扶贫日活动期间,在xx区广

播电视台、xx区政府网、“走近xx”“xx扶贫”等主要媒体及其所属微博、微信平台、新闻客户端进行新闻报道;开手机用户发送“扶贫日”公益宣传短信及利用其它创新宣传载体、形式,扩大公众对“10.1 7”全国扶贫日的知晓度。

(三)开展“干部服务联系基层”帮扶活动。组织全镇帮

扶干部走访帮扶贫困户、联系非贫困户。全镇帮扶干部要带头深入对口帮扶联系贫困村、贫困户开展“一帮一、一帮多”,活动指导协调解决落实帮扶项目、帮扶资金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各定点帮扶部门(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赴结对帮扶的贫困户和联系的非贫困户家中宣传脱贫攻坚政策,与结队帮扶贫困户和联系的非贫困户面对面座谈和帮助打扫清洁卫生等,按照脱贫台帐有计划地协调落实帮扶项目,确保贫困农户获得一项以上的政策扶持。

(四)全领域开展爱心捐助活动。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发动社会爱心人士认捐认助,动员社会各界人士注册《中国社会扶贫网》爱心人士,发挥大数据效益,积极促进对接成功。

(五)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4 月―9 月,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按乡镇活动统一部署,采取多形式、多策略、紧密度的方式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川篇”、新时代治蜀兴川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脱贫攻坚所作的十七条重要指示精神要点及当前全省扶贫移民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确保活动深入人心,保证活动质量。

(六)组织 开展走 访慰问 活动 。扶贫日前后,组织开展镇领导同志走访慰问贫困老党员、劳动模范和脱贫致富带人、脱贫光荣户、脱贫攻坚先进典型等慰问活动。

(七) 组织开 展企业 、商会 、协会 等认捐认 帮活动 。在扶贫日活动期间,组织 动员由 镇政府领导参加的镇属企业、商会、协会等主 要领导 参与认捐 认帮座 谈会,捐 赠资金 主要用于今年 预脱贫的 贫困村 和贫困户 。

(八)开展专项特色扶贫活动。实施“ 童伴 计划”项目、推广农村专业技术项目和“中国社会扶贫网”、“栋梁工程”、“立德树人”、“百工技师工程”,开展“万企帮万村”、农业重点“龙头企业”、金秋助学延伸行动、我要上大学―希望工程助困入学关爱行动、就业援助行动、发动侨界力量参与扶贫行动、“励志 自强. 脱贫 奔康”文化扶贫下乡村主题文艺演出扶贫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扶贫日系列活动在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村(社区)要积极参与,认真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

(三)加强 监督检 查。加强对扶贫日公募活动、募捐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扶贫日募捐资金的使用效益。2018 年

扶贫日系列活动捐赠受赠人为xx市xx区慈善会(开户行:中

国农业银行xxxx支行,募捐账号:xx),接

受社会各界捐赠,其他任何账号不得接收扶贫捐赠款项。

1.增强扶贫日系列活动的透明度。扶贫捐赠受赠人,在接受扶贫捐款中,对受赠的每一笔捐赠款项的来源、去向、成效均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全程向社会公开,社会公众能够通过公共方式查询到相关信息,做到一目了然。

2.开通监督举报电话。设立统一的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各界对扶贫日系列活动存在问题的监督举报,针对群众反映的情况,严查到底。

3.加强审计监督。由区审计局牵头,对扶贫日捐款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审计,及时 发现存 在的问 题和不 足,督促整改落实,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4.加强情况通报。在xx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滚动报道各类捐赠主体认捐及到账情况,发布扶贫日系列活动年度发展报告和审计情况,报告向社会公开。

全省2018年扶贫日活动方案 6

2018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5个扶贫日,也是第26个国际消除贫困日。为扎实做好我省2018年扶贫日系列活动,根据国家《2018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广泛宣传学习习近平扶贫思想,通过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人心向善的传统美德,培养和践行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提振士气,增强凝聚力,传播正能量,为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内容

(一)举办“深入学习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活动。重温总书记精准扶贫“十六字”方针,观摩十八洞村践行精准扶贫思想取得的重大发展变化。10月30日,召开深入学习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大会,省委主要领导作主旨讲话并开展表彰和学习经验交流等活动。

(二)举办扶贫宣传活动。9-10月份为扶贫重点宣传月,在xx日报、xx广播电视台、红网、xx扶贫网等新闻媒体上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①发表省领导署名文章。10月17日当天在xx日报发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署名文章,广泛动员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投身脱贫攻坚。②广泛宣传我省脱贫攻坚成效和先进典型事迹。在xx日报、xx广播电视台等省内主流媒体开辟脱贫攻坚典型专栏进行宣传报道。③加强活动情况推介。向各大媒体积极推介扶贫日相关活动报道。

(三)组织开展全省脱贫攻坚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①组织开展“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表彰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村支两委干部在脱贫攻坚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②组织开展2018年xx省 “百名最美扶贫人物”评选表彰活动,表彰社会各界人士在脱贫攻坚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方案见附件2)。通过开展脱贫攻坚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凝聚精神动力。

(四)组织开展“我想有个家”为主题的公益募捐活动。以“我想有个家”、扶贫助学等为主题,每个市州、县市区在10.17扶贫日前后组织一次公益募捐活动,动员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助力脱贫攻坚,培养和践行“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良好社会风尚。

(五)组织脱贫攻坚先进事迹报告会。组建脱贫攻坚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各市州组织开展巡回报告会。通过典型示范的榜样作用和具体人物、具体事迹的感人力量,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脱贫攻坚,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六)配合做好国家扶贫日系列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国务院扶贫办举办的“习近平扶贫思想研讨会”和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交通扶贫等系列论坛等活动;认真做好“全国脱贫攻坚奖”候选人推荐申报工作。

三、活动保障

(一)加强领导。全省“扶贫日”活动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定活动方案,协调联系相关工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立足职责职能,按照任务分工(见附件1),积极主动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各市州、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对“扶贫日”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确保活动实效。

(二)加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发动,积极运用新媒体、开辟新思路,探索新的宣传动员路径,推进扶贫日活动的载体创新、内容创新和形式创新,激发内生动力,增强活动感召力和社会公信力。

(三)加强监督。坚持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节俭务实,确保安全高效。组织公益募捐活动要坚持依法依规进行,加强公募资金规范管理,严格使用审批程序,确保经得起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

四、有关要求

各市州、省直有关牵头单位要按照该活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责任人和时间表,制定本地、本部门工作方案,于2018年8月15日前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30日前,请再报送扶贫日活动情况总结。

乡镇2018年扶贫日系列活动方案 7

各村、各部门:

2018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五个扶贫日,也是第26个国际消除贫困日,组织开展好今年的扶贫日系列活动,对聚焦我镇年度脱贫目标任务,打好脱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依据《德阳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开展 2018年扶贫日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xx镇2018年扶贫日系列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扶贫日系列活动,深入宣传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政策举措,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友善互助传统美德,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励志自强·脱贫奔康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发挥政府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牢把握主旋律。

(二)协同联动。各村、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特点,开展特色鲜明、丰富多彩的活动,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动的工作合力。

(三)广泛参与。加强政策引导和舆论宣传,把活动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激发内生动力,形成攻坚合力。

(四)创新务实。运用新媒介、开辟新思路,探索新的宣传动员路径,努力推进扶贫日系列活动的载体创新、内容创新和形式创新。

四、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扶贫思想

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对四川脱贫攻坚所作的十七条重要指示精神要点,结合xx实际找短板,理清工作思路,努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

牵头单位:党政办、脱贫攻坚办

责任单位:11个村、所有部门

(二)开展脱贫攻坚奖评选表扬活动

通过各村层层推荐,评选出“最美帮扶单位”,“最美援建团队”,“最美军地共建示范单位”,“最美帮扶之家””“最美爱心企业”,“最美帮扶干部”,“最美名誉村主任”,“最美脱贫致富家庭”等奖项(具体名额待定),并在各个群体中按比例推荐代表参加市“扶贫日”晚会颁奖。

牵头单位:党政办、脱贫攻坚办

责任单位:11个村、所有部门

时间安排:9月1日――9月30日。

(三)开展先进事迹、先进典型宣传活动

利用镇域内外媒体及所属微博、微信平台、 宣传脱贫攻坚先进事迹, 营造人人参与扶贫济困的良好社会氛围。

牵头单位:党政办、脱贫攻坚办

责任单位:11个村、所有部门

时间安排:9月1日――9月30日。

(四)开展一次“洁美行动”

围绕脱贫攻坚主题,政府在南阳村贫困户中组织开展一次“洁美行动”,其他各村的帮扶单位同时进行,通过此次活动,树立贫困户扶贫先扶志的思想,养成讲卫生、爱环境的良好行为习惯。提振贫困户的精、气、神,推动我镇脱贫攻坚不断纵深推进。

牵头单位:社事办

责任单位:11个村、所有部门

时间安排:8月底

(五)开展专项特色扶贫活动

开展就业援助行动、金秋助学延伸行动;实施希望工程助困入学关爱行动;开展“微爱同行”公益项目;引进和推广农村专业技术;发动台侨力量参与扶贫行动;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实施“百工技师工程”工程。

牵头单位:社事办、农业服务中心、党政办

责任单位:11个村、社事办、农业服务中心、党政办

时间安排:2018年7月1日――9月30日

(六)举办一次扶贫日专题讲座

为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结合xx脱贫攻坚实际情况,在扶贫日当天邀请专家莅临xx,为全镇镇、村两级干部及“第一书记”作脱贫攻坚方面专题讲座。

责任单位:党政办

责任单位:11个、所有部门

时间安排:2018年9月30日――10月10日

(七)开展一次“扶贫日”宣传周活动

镇、村在“扶贫日”前后自行组织其他形式的扶贫日帮扶活动。

责任单位:11个村、所有部门

时间安排:10月10日――10月17日

(八)开展自愿捐赠活动

要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党委、政府、村两委要加强引导,确保自愿捐赠活动取得实效。

组织动员镇、村全体干部,驻镇单位开展自愿捐赠活动。(牵头单位:党政办)

组织全镇中、小学开展自愿捐赠活动。(牵头单位:社事办)

组织镇卫生院开展自愿损赠活动。(牵头单位:社事办)

组织企业开展自愿损赠活动。(牵头单位:经发办)

组织群团、社会组织开展自愿损赠活动。(牵头单位:社事办)

组织镇农商业银行开展自愿捐赠活动。(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自愿捐赠资金由镇收拢,统一交到市慈善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扶贫日系列活动在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组织实施,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分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市级各部门要广泛发动,组织干部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扎实开展好各项活动。

(二)规范活动管理

各村、各部门要坚持节俭务实的原则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加强对各项活动和各项资金的规范管理。

(三)务求活动实效

各村、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扶贫日活动,切忌走过场,应付了事。要留存扶贫日活动开展期间全过程资料,做好痕迹管理和资料备查。

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扶贫日系列活动实施方案8

按照《xx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开展xx市 2018 年扶贫日系列活动的通知》(x脱贫领发〔2018〕x号)要求,结合我局帮扶黄草村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扶贫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宣传脱贫攻坚方针政策,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扶贫日系列活动,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紧紧围绕2018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五个扶贫日,亦即第26个国际消除贫困日,紧密结合我局帮扶黄草村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关注贫困,传递爱心,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捐款捐物及扶贫帮扶系列活动。

三、活动时间

2018 年9月25日至2018 年10月18日。

四、活动内容

(一)大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干部职工会、微信群、局网站、宣传栏等媒体,大力宣传我国第五个扶贫日系列活动,营造干部职工关注贫困,传递爱心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开展捐赠活动。发动干部职工,根据自愿原则,积极参与“扶贫日”捐款捐物活动。

(三)开展贫困学生帮扶活动。用部分捐赠款帮助黄草村贫困学生,并持续关注贫困学生的学习及生活情况,切实帮助、解决困难,带动村民树立“知识改变命运”“知识改变贫困”的观念。

(四)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黄草村,开展扶贫宣讲活动,宣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思想及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围绕巩固黄草村脱贫摘帽成果深入开展大讨论,围绕帮扶黄草村产业扶贫等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开展“回头看”,找出影响黄草村发展致富的问题,分析问题根源,理清工作思路,提出针对性强、务实可行的对策措施,推进帮扶黄草村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精准扶贫及“双联”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党支部、局办公室认真开展好扶贫日系列活动各项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督,严明纪律。切实加强捐赠款物的监督管理,将捐赠款物按计划及时用于帮扶黄草村,并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及走基层工作纪律,密切联系群众,不拿群众一针一线。

(三)完善资料,及时报送。在移交捐赠款物时,及时完善移交手续。分别于7月20日、10 月15日前及时向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实施方案及捐赠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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