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做好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

更新时间:2021-02-28    来源:责任书    手机版     字体:

2018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做好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5篇

中秋国庆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通知 1

各旗县区委、纪委,市及驻市各单位党委(党组),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

2018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廉洁自律要求

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严禁公款送月饼、烟酒及土特产品等节礼;严禁用机关或企业食堂、内部宾馆和培训中心等地公款吃喝;严禁组织或参与“一桌席”“二次宴请”等活动;严禁收受礼品、礼金、电子购物卡及红包;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实物或者其他福利;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二、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抵制“四风”,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及时打招呼、讲规矩、提要求。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新规定新要求转化为行动自觉,推动“化风成俗”。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把纠正“四风”工作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监督重点,创新检查方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着力发现“四风”问题线索,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各地各部门要将监督检查情况,于2018年10月12日前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4008办公室)。

市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xx

xx市纪委监委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

校纪委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 2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直各单位:

国庆、中秋将至,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省纪委有关通知精神,现就我校“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等;严禁违规公款接待;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旅游、餐饮住宿等活动。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违规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参与各类“酒局圈”、出入私人会所、到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升到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把握,把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自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职尽责情况。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

校纪委将加强“两节”期间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收手、不知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发生顶风违纪、“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单位,一律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

 

做好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 3

各党总支、支部,部门、科室:

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将接踵而至,为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弘扬廉洁从医、文明节俭的良好风尚,现就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守纪律红线,崇尚廉洁过节

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是“四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期,全院干部职工要把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强化教育管理,明确纪律要求,营造舆论氛围。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倡导勤俭文明过节的新风尚;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特产等礼品,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二、强化“四个意识”,履行“一岗双责”

各部门、科室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层层带动,加强对医护员工的教育和管理,针对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防范,及时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提前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医院纪委监察室将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不收敛、不收手,明知故犯的顶风违纪问题,将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持续加大问责力度,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发现违纪违规问题隐瞒不报的部门、科室,在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要根据相关规定开展责任追究,进一步形成节日期间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党规政纪的严肃性。

学院2018年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 4

各单位:

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加强廉洁自律,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落地生根,切实转变作风,防止“四风”反弹,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现就加强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通知如下:

一、明确纪律要求。各单位要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抵制歪风邪气的侵蚀,自觉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红线”,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利用婚丧嫁娶敛财以及各种变相的违规行为。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危害性,把解决作风问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环节扣着一个环节抓。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又要敢抓敢管,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三、履行监督责任。校纪委和各基层纪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结合全省集中开展的整治“帮圈文化”专项排查工作,特别是在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严格追究;对典型案件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切实巩固改进作风的成效。

市信访局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廉洁纪律通知 5

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守住节点,寸步不让,防止中秋、国庆期间“四风”反弹回潮,杜绝“节日腐败”,现就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土特产以及电子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二、严格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四个到位”。一是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局班子成员、各科室(中心)负责人要把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标本兼治,疏堵结合。二是清廉氛围营造到位。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积极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三是学习教育强化到位。要强化学习,重申政策和纪律要求,持续释放知止知畏、收手收敛的强烈信号。四是纪律要求明确到位。要突出重点,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敢于和善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

三、严肃监督检查,坚持执行“四个规范”。一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机关公务用车定点封存,因工作需要出车的,必须实行出车审批报备手续。二是规范节日值班制度,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在岗值班,通讯工具保持畅通,及时妥善处理值班期间一切工作。三是规范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放假前夕各办公室要做好用电、用水、门窗等安全事项检查,值班期间要加强巡查,不得出现任何影响安全事项。四是规范自身言行,所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得接受任何具有工作关系的宴请和礼品礼金,探亲访友不得骚扰基层机关。局机关党支部对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如有顶风违纪者,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格问责,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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