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手抄报内容和字

更新时间:2022-08-16    来源:手抄报    手机版     字体:

宪法手抄报内容和字(锦集8篇)

宪法,是一个主权国家或地区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国家机构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宪法手抄报内容和字(锦集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 宪法手抄报内容和字

  1、制约原则: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关之间实行民主集中制。”对上述原则有一定的体现。

  2、基本人权原则:我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专章规定和列举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体现了对公民的宪法保护。2004年,我国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它为我国宪法观念从工具主义向宪政主义转变提供了契机。

  3、人民主权原则: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无一例外地承认国家的权利属于人民.并以此作为重要的宪法原则,我国宪法也同样接受人民主权的思想,并且体现在制度和组织上.但是这个原则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与西方有所不同.社会主义的宪法理论通常不承认社会契约,不认为主权是全民的公共意志的体现,其权力与西方所认为的全体国民公意的超阶级的观点有所区别。

  4、法治原则: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通过的新《党章》再次重申了法治原则这一重要原则。十五大报告提出了:“以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特别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修改宪法,在《宪法》第5条中增加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在宪法上正式确立了法治原则。

第二篇: 宪法手抄报内容和字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它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其它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54年宪法奠定了新中国宪法的基本框架,是中国开天辟地的第一部宪法。这部宪法充分考虑了我国革命的具体国情,特别是1949年以来我国革命和建设的经验,可以说是完全符合当时中国国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第四部宪法,也是我国的现行宪法,1988年4月、1933年3月、1999年3月、2004年3月先后对这部宪法进行了修改,这部宪法是建国以来最完善的一部宪法。2004年3月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体现了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基本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宪法修正案充实了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指导思想,完善了国家基本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加强了对公民各项权利的保障,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维护宪法,保证宪法实施,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我们每一个公民要认真学习宪法,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养成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习惯。

第三篇: 宪法手抄报内容和字

  一、宪法历史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一部宪法,确认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原则,为我国以后的立宪活动提供了参照模式和原则方向。后来经过三次全面修改,现行宪法为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现行宪法又进行了五次修改,形成了52条宪法修正案。

  二、我国的宪法原则

  我国宪法确立了四大原则,即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衡原则。

  (一)人民主权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又被称为主权在民原则,《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二)基本人权原则

  基本人权原则起源于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发展于1789年法国大革命中诞生的《人权宣言》。《人权宣言》第1条和第2条划时代地提出“人们生来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我国宪法历来就以专门章节的形式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并且在宪法第33条第3款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三)法治原则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四)权利制衡原则

  我国宪法规定了人民和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监督制约,第27条第2款“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第41条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三、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平等权

  《宪法》第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第33条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4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二)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选举和被选举权,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三)宗教信仰自由

  《宪法》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四)人身自由

  《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五)财产权

  第12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六)社会文化权利

  《宪法》规定公民的劳动权、休息权、社会保障权和文化教育权。

  (七)监督权

  《宪法》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四、公民的基本义务

  (一)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五)依照法律纳税;

  (六)其他义务,如劳动的义务、计划生育义务、抚养孩子和赡养老人等义务。

第四篇: 宪法手抄报内容和字

  法制口号

  1.学法护法者智,违法乱法者愚

  2.手拉手践行法治,心连心共建和谐

  3.为人守法,为事依法,为公护法,为国弘法。

  4.学法懂法,心明眼亮;不学不懂,迷失方向。

  5.学法懂法源自一点一滴,守法用法始于一言一行。

  6.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处纷争。

  7.学法以正,普法以诚,明法以精,尚法以恒。

  8.依法治校,法育未来!

  9.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10.学法以明道,用法以立身。

第五篇: 宪法手抄报内容和字

  宪法,立国之根基。她,承载着广泛的民意,是法律的源头。她,历经多次修订,但始终心系“人民”二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基本法,是祖国繁荣昌盛的动力源泉。宪法并非宛若浮云飘荡,而是与我们生活紧密相连的。因为有宪法,国家的权利属于最为广大的人民,五十六个民族一律平等,亲如一家;因为有宪法,我们普通百姓才被尊重,幸福而又和睦的生活着。我国九百六十万平方千米的辽阔土地,十三多亿的人口,每一座城市、每一户家庭、每个角落都能感受到宪法对人民生活的保障。

  宪法如同一座坚硬无比的城墙,他保护着我们不受到伤害,孩子们可以快乐地上学,年轻人可以勤奋地工作,老年人可以幸福地生活,人们的生活才能如此井然有序;遵守交规、文明让座。人人自由而平等,互相尊重和帮助,法律维护着每一个人的尊严。宪法-—一个守护我们的神。每一个公民都拥有属于自己的权利,他人不可干涉。这条法律我一直都谨记着,对此的印象也颇为深刻。因为去年,我身边就发生了这样一件关于行使个人权利的事件:外公在老家声望高一直都受大家的尊重,每次竞选村长,外公的那一票有决定性的意义。十几年前,当地的民风还是非常淳朴的,大家相互帮助,关系十分融洽,外公都是看一个人能否胜任村长之位,才把宝贵一票投去的。而现在的青年人为了能获得村长之位,不惜花费重金从别人手中买票。于是,外公的票便变得十分珍贵,一大群人都去外公家拜访请求,对此他一直没有回应,而是召开家庭会议,外公每次都严肃地说:“你们不要收钱,要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将票投给真正值得百姓信任的人手中!”外公的话,一直萦绕在我的心头,永难忘却。

  宪法应该要根植在人民的心中,人人就都应该遵纪守法,才能国泰民安!

第六篇: 宪法手抄报内容和字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们党首先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把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要完善宪法监督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

  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宪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众所周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的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喜事。

  我国现行宪法实施以来,这是第5次修改。这次修宪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第七篇: 宪法手抄报内容和字

  1、青少年获得法律帮助的途径有哪些?

  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和途径主要包括:

  诉讼途径:打官司;

  非诉讼途径:投诉,调解,裁决,仲裁,复议,申诉等.

  法律服务的主要机构是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还有就是可以找当地居委会,妇联,公安局等等.

  2、为什么要研究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已呈现出了低龄化、团伙型、暴力型、智能化的趋势,已成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青少年犯罪大多出于法律认知水平低下.由此可见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显得十分紧迫和重要.

第八篇: 宪法手抄报内容和字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

  我个人认为中国的宪法就像一个贴身的保镖,时刻地保护着我们每个中国公民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它同时也是大家工作和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而我们,每一位普通的中国公民,每一位优秀的少先队员,一定要时刻将宪法牢牢地拴在心尖,注入每一滴血液。著名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列宁同志曾经说过:“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只要有了它,国家才会富强,人民才会自由。

  我国的第一部宪法——《共同纲领》,是1949年为新中国成立而颁,是希望这个用无数条生命换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永盛不衰。我国的宪法至今,以被修改过9次,也正是这9次的改变,让中国从衰败走到辉煌,从拘囚走到自由。

  在我们的生活中,宪法无处不在。但还是会有一些人藐视法律的存在。比如,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公共设施乱涂乱画,十字路口红灯亮时,那些不顾及自身和他人安全义无反顾的闯灯者,趁他人不注意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者,为一己之利伤害他人者,利用职务之便将国家财产变为己有者等等,这些违背社会道德、不遵守法律的事是万万不可做的!所以,我们从小就要养成守记守法的好习惯,学法,懂法,学会用法律去保护身边的人,保护家人,保护自己,同时对那些有违法行为的人和事加以制止!我认为,宪法就如同一把双刃剑,对于那些不能自觉遵纪守法的人加以束缚,而对那些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的权益加以保护。

  有了法,国家才会安宁!社会才会安定!人的生活才会更美好!

本文来源:http://www.cyloushi.cn/jieriqingdian/1939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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