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_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总结

更新时间:2016-10-28    来源:税务工作总结    手机版     字体:

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_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总结

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总结

为全面做好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新地税函〔2013〕24号)要求,伊犁州直及时安排部署,抓好组织落实。围绕组织收入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所得税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所得税各项工作稳中求进。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所得税汇算清缴清工作流程,促进企业所得税自汇清缴工作质量的有效提升。2013年1-5月伊犁州直累计征收企业所得税收入21564万元,同比减收-3113万元,下降-13%。其中:汇算清缴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 10689万元,同比减收3061万元,下降22% ;本年1-5月预缴企业所得税10875万元,同比减收238万元,下降2% 。现将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3年度清缴清缴工作基本情况

2013年伊犁州直应参加企业所得税汇算的2080户,其中:查帐征收2077户,核定征收20户。查帐征收企业中:盈利企业749户,实现销售收入378.87亿元,利润总额24.54亿元,纳税调整后所得17.09亿元,弥补亏损0.96亿元,应纳税所得额16.32亿元,应缴所得税额4.08亿元,减免及抵企业所得税额0.48亿元,实际应缴所得税额3.59亿元,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2.59亿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15亿元,应退所得税0.15亿元。亏损企业户数1214户,亏损企业实现销售收入66.91亿元,亏损额为7.35亿元。核定征收的企业20户,2013年共计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0.046亿元。

二、汇算清缴综合指标及相关数据分析

(一)企业所得税汇缴户数变化:2013年伊犁州直应参加汇缴企业为2097户,同比增加296户,其中:查帐征收企业同比增加296户,核定征收企业同比减少4户。

汇缴户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州直经济发展的发展及相关产业的带动,缴纳营业税的房地产、服务业等新办企业呈逐年递增趋势,所得税汇算户数增量较大。

(二)盈利企业汇算清缴情况:应汇缴盈利企业749户,同比增加16户,盈利面36%,同比下降5%。盈利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74.86亿元,同比增加19.86亿元,增长6%;营业成本325.01亿元,同比增加12.59亿元,增长4%;利润总额24.57亿元,同比增加2.3亿元,增长10%;纳税调整后所得17.09亿元,同比增加0.46亿元,增长3%;弥补以前年度亏损0.96万元,同比增加0.06亿元,增长6%;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额3.55万元,同比增加0.28万元,增长8%;实际预缴企业所得税1.76亿元,同比增加0.81亿元,增长46%;预缴率74%,增加19个百分点;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13万元,较上年减少0.48万元,同比下降30%。

1.2013年,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几项与企业所得税关联度较高的经济指标均呈增长态势,但是2013年下半年由于伊犁州直经济增速明显放缓的影响,全年各项经济指标增幅较低。同时因落后地域发展环境的限制,大多数企业自身发展能力较弱,企业效益增长缓慢,盈利企业的盈利水平普遍偏低。而且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增长过分依赖于重点行业及资源性企业的增收,州直所得税税源始终处于高度集中的状态,致使州直所得税增量带来很大的制约性。

2.从实际预缴企业所得税、预缴率和补税率三项指标分析可以看出,2013年州直征收管理工作力度明显增强,确保了企业所得税预缴政策的贯彻执行到位,预缴率大幅提高,汇算期内补缴所得税降幅较大,应收尽收、均衡入库。所得税管理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3.2013年度盈利企业各项经济指标及企业所得税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经济运行形势平稳,带动相关税种税收增长。2013年,伊犁州直总体经济运行平稳,工业生产稳步增长,投资增速明显回升,消费品市场运行平稳,房地产市场交易活跃,信贷支持强劲有力。1-12月年州直国内生产总值完成656亿元,同比增长29%;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5.7亿元,同比增长2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659亿元,同比增长50%;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36亿元,同比增长16%;招商引资到位资金355亿元,同比增长10%;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上涨8%。产品价格的大幅上涨带动了以现价计算的相关税收增加,对所得税的增收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二是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居民和其它服务业的大幅增长,拉动作用明显。主要原因是一是各县房地产销售量、房屋价格的提升带动了房地产业企业所得税的同步增长;二是国家对中小企业信贷门坎的降低,增强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力度,也为小额贷款公司带来了明显的经济效益,促进金融业所得税的增加;三是跨地区建筑业所得税政策效应的影响,为建筑业所得税的增收奠定了基础。三是税收政策的导向作用和杠杠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对口援疆力度的加大,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结构性减税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快了州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为州直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积蓄后劲,促进了企业所得税总量的增加。四是税务机关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一级稽查力度,促进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增长。

(三)亏损企业汇算清缴情况:2013年汇缴亏损企业1225户,同比增加258户,亏损面64%,同比增加17.8,上升3个百分点;亏损企业实现营业收入66.91亿元,同比增加17.81亿元,增长48%,;营业成本66.4万元,同比增加21.47万元,增长48%,上升11个百分点;亏损总额为7.36亿元,同比增加4.48万元,增长155%,上升100个百分点。从亏损情况看,亏损户、亏损额增幅较高的原因:一是2013年下半年经济增势放缓、下行压力增大,企业全年料、工、费急聚增加,进一步加大企业的成本,大多企业经营状况较差,效益下滑,亏损额增加;二是随新办企业增多,亏损面加大。

(四)税收优惠情况:2013年度享受所得税减免企业为274户,同比增加30户。其中:1、享受免税收入的17户,免税收入合计9016万元,同比增加3883万元;2、享受加计扣除额的32户,加计扣除额832万元,同比增加210万元,其中:研发费加计扣除2户,扣除额102万元,安置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29户,工资加计扣除额合计730万元;3、享受减免所得额24户,同比减少7户,减免所得额合计4346万元,同比减少533万元;4、享受减免所得税额121户,同比增加11户,减免税额4276万元,同比减少1544万元,其中:小型微利企业73户,减免税81万元,高新技术企业4户,减免税506万元,民族自治地方分享部分免税14户,减免税579万元,过渡优惠政策减免9户,减免税2833万元;5、享受其它政策的42户,减免税2833万元;6、抵免所得税额3户,抵免所得税额549万元。以上可以看出,受亏损企业的影响,大多数企业无法享受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目前现行优惠政策对落后地区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仍然较弱。

(五)企业分行业分析

1.2013年州直应纳所得税额35512万元,同比增加2792万元。增幅较小。(1)采矿业25户,应缴企业所得税2810万元,同比减少640万元,占州直企业所得税比重8%,同比下降2%;(2)制造业116户,应缴企业所得税3507万元,同比减收5072万元,占州直比重10%,下降16%;(3)批发零售业184户,应缴企业所得税7330万元,同比增加256万元,占州直比重为21%,下降1%;(4)房地产企业243户,应缴企业所得税14063万元,同比增加5497万元,占州直比重为40%,同比上升13%;(5)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47户,应缴企业所得税2293万元,同比增加731万元,占州直比重为6.5%,上升1.5%;(6)建筑业215户,应缴企业所得税972万元,同比增加658万元,占州直比重为3%,上升2%;(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42户,应缴企业所得税527万元,同比增加93万元,占州直比重为1.5%;(8)金融业31户,应缴企业所得税1354万元, 同比增加662万元,占州直比重为4%,上升2%;(9)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47户,应缴企业所得税279万元, 同比减少73万元,占州直比重为1%;(10)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655户, 实际应缴企业所得税1373万元, 同比增加526万元,占州直比重为4%,上升1.5%;(11)农林牧鱼业70户,实际应缴企业所得税624万元, 同比增加49万元,占州直比重为2%。制造业、采矿业、批发零售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及房地产业五个行业支撑州直79%的企业所得税税源,行业税源相对比较集中。

2.从各行业占企业所得税税源比重变化看,各行业所得税有增有减,总体税源呈弱势增长。

(1)制造业、采矿业两行业出现下降,所得税支撑作用明显减弱。一是州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不容乐观,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增长,二是制糖、农产品加工、化学制品等因价格上降,盈利企业效益下降,导致行业所得税降幅较大,三是重点税源企业对所在行业影响凸现。如:新疆阿希金矿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权的划转,对采矿业所得税的影响较大,造成该行业所得税下降,重点税源企业新疆伊犁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受国际市场影响钢铁价格下跌,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减1.3个亿。企业所得税较上年减收3267万元。

(2)二是房地产成为本年度最大的增收动力,对所得税总体收入贡献居各行业首位,所得税比重从上年27%上升到40%,提高了13个百分点,弥补了制造业大幅减收的缺口。自2013年下半年以来,州直商品房销售额、价格均增势较强,房地产企业利润大幅增加,各县市房地产开发业务增势喜人,带动房地产整体行业税收的增长。

(3)三是批发零售业比重与上年同期持平,其总量对所得税整体收入贡献突出,所得税占州直行业比重21%排名第二。

(4)受固定资产投资投资强劲增长的影响,金融业、建筑业、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交通运输等均延续上年增长态势,但增收总量有限,三行业合计增收1846万元。

三、汇算清缴主要作法

(一)加强领导,分工明确

为了保障企业所得税自汇清缴工作的有序开展。州直地税系统 加强组织领导一如既往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调整并下发《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汇算清缴相关部门及岗位工职责、程序和流程,做到步调一致、分工明确、相与配合、各司其责。大厅负责受理纳税人申报,企业所负责对纳税人进行摸底调查,开展纳税宣传和辅导,并为纳税人提供申报服务;综合业务科负责申报软件的汇总上报和总结。领导小组负责汇缴期内的检查、督导,促使汇算清缴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的有效落实。

(二)加强政策宣传与辅导

州直地税系统加强政策宣传和辅导工作,提升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一是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宣传企业所得税自汇清缴申报方法及相关政策,使税收政策家喻户晓;二是为纳税人提供告知服务,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咨询台,专门解答和辅导纳税人自行申报有关事宜及申报资料的接收工作;三是由税收管理员对纳税人开展实地宣传辅导,促使纳税人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及自行申报工作要求;四强化纳税服务QQ群功能。指定相关科室人员整理汇总近期所得税新政策并统一放至各局纳税服务QQ群中,供纳税人随时了解政策变化,便于财务人员参考学习、灵活掌握并准确运用;五是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进行政策学习,提高税务人员业务知识, 通过以上手段,确保“综合征管软件”和“汇算清缴软件”数据的精准,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认真受理,严把质量

加强汇算清缴的上报资料的审核。一是做好纳税人的自核自缴、年度申报,及时办理税款清算;二是组织专人对各汇算单位报来的纳税申报和税收优惠备案资料逐表、逐项进行认真审核,力争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准确;三是对填表不准的企业,均在审核人员现场辅导下完成了申报工作;四是鼓励纳税人聘请税务中介机构代理汇算清缴,税收管理员对纳税人自行汇算清缴的数据进行复核,通过强化所得税申报审核,弥补了所得税信息化管理的不足,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及调整项目均纳入税收监控的范围,提高扣除项目的准确性。

(四)全面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对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的纳税人,按照自行申报和备案管理方式分别对照条件核对申报资料,对情况复杂、仅从资料难以确定是否符合享受优惠条件的,要求税收管理员下户核查,严格政策执行标准。要求企业及时完成备案类减免的相关事宜,确保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得到贯彻落实。

(五)加强相关部门的配合

强化税源管理和监控.从税务登记信息入手,充分利用基础信息对固定税源实施有效监控,防止税源流失;加强与工商、国税部门的信息交换,及时取得新开业企业名单,通过与征管软件对比,掌握企业增减情况;加强所得税收入与营业税收入的比对分析,加强重点税源跟踪管理,掌握好税源动态,堵塞税收漏洞。

(六)加强核定征收管理

抓好征收方式鉴定工作,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确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行业特点、财务核算状况、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等因素,按照征收方式鉴定流程,核定应税所得率,合理确定核定依据,确保核定工作公平公正,同时,强化跟踪监控与动态管理,对达到规定标准的及时调整征收方式,转为查账征收。

四、存在的问题及征管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仍有少数纳税人对税收法律、法规的掌握不够熟练,汇算清缴时没有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对取得的收入和支出项目进行调整和复核,个别企业申报的账务核算数据可信度不高,存在弥补亏损数额随意调节,计算不准确的现象。受自身专业能力的限制,部分企业财务人员纳税意识淡薄,不能及时向我局提出享受有关税收优惠的申请,给所得税汇算工作带来了不便。

2.个别财务人员不能在日常工作中处理相关所得税业务问题,全部放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特别是后期处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所得税汇算的质量和效率。

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软件不能与新的征管系统挂接,不利于数据共享、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工作。

4.国有房地产企业与私营房地产企业税负差距过大,反映出私营房地产企业在成本核算上存在疑点等。

(二)企业所得税管理建议

1.认真组织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和重点检查等后续管理工作,进一步堵塞日常征管漏洞。

2.建立和完善税源监控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税源监控体系,强化税收管理员操作规程的运行和片区管理员下户核查工作,对纳税人的登记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纳税情况等有关资料定期核对,交换有关信息,切实抓好源头管理。

3.尽快完善汇算清缴软件,使其与征管软件实现无缝挂接。

4.加强汇算清缴的管理。不断完善现有台账制度,特别是要加强对亏损弥补、税前列支项目等跨年度延续性事项的管理。从目前情况看,有些企业故意将成本、费用列支项目加大,形成年度利润亏损。一旦税务机关对本年度汇算情况不予核查,以后年度,企业将以本年亏损数额为基数进行亏损弥补,一年的汇算错误将造成以后若干年的汇算错误,因此对以上项目不仅要进行案头审核,而且要实地查验,确保每年相关数据的真实、准确,最大限度地避免企业利用税务机关监管缺失偷逃税款。

5.针对“长亏不倒”的企业,汇算之后集中力量进行一次重点检查,检验我们的管理质量及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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