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财务工作总结|年度财务装备工作总结

更新时间:2007-12-16    来源:财务工作总结    手机版     字体:

2018年度财务工作总结|年度财务装备工作总结

今年,财务装备工作紧紧围绕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心以及全省财务装备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规范管理、依法理财”的指导思想,落实各项财审制度,严格预算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具体汇报如下:

一、严格预算管理,保障经费开支

(1)经费预算管理方面,我们按照省局合法、规范、科学的经费分配原则,统一预算编制口径,调剂有限的预算资金,指导各单位合理地编制2006年度收支预算,编制遵循“钱往基层走”,预算经费细化到基层所,保障了执法办案的经费需要。市局及时下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经费、办案经费基建装备经费等,2006年至11月份,市局足额下拨各项经费492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10.08万元,公用业务经费1339.18万元,办案经费267.96万元,基建经费407.88万元。其他专项补助104.2万元。

(2)严格执行限额和集体研究审批制度。我们认真按照省局的要求,强化预算执行。提高党组集体理财意识,把财务管理纳入党组工作议事日程,财务预算、重大经费开支必须经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在限额审批范围内,由局长、副局长进行审批。同时市局也加大对各单位预算经费使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力度,防止预算执行流于形式,维护预算的严肃性,确保年初核定的各项经费指标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3)把盘活资金的使用纳入预算管理。根据省工商局《关于规范系统盘活资金使用和固定资产处置行为的通知》要求,我们坚持“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原则,市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资产盘活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的通知》(漳工商财〔2006〕137号),要求下级部门的盘活资金由市局统一集中管理,专项用于偿还全系统部分历史债务,弥补新建(购置)、维修、改造固定资产的资金不足,使用盘活资金时由各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下拨该款项,加强了盘活资金的管理。

二、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

1、在行政性收费管理方面,我们能够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不断规范各项收费行为,一是加强对基层收费工作的监督与指导。不断提高各单位收费的积极性,及时、足额解缴行政性收费,积极推广省工商局关于建立收费公示簿的做法,针对收费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于5月份我们与监察室联合对各单位落实行政性收费“阳光工程”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对收费项目、标准、票据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有效地促进了收费工作的规范化。二是采取措施切实提高收费工作效率。在各县市区工商局及所属单位共计45个点率先实行电子开票收费,实现与工商综合业务软件平台无缝对接,并在基层工商所、县局、市局直至省局之间实现票据网络核销,提高收费工作效率。全系统继续推广“邮政代缴”新型收费模式,基本实行了新型收费模式。做到应收尽收、及时解缴。

2、认真抓好行全系统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收缴和管理工作。截止2006年11月,全系统各项收费共计4979。99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7.93%,比去年同期增加390.1万元。其中:行政性收费计3434.81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98.64%,比去年同期增加222.2万元,罚没收入计1544.18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6.86%,比去年同期增加166.98万元。其中80%的基层单位完成了年度收费计划。各项收费每月均足额、及时缴入省级财政专户,解缴率达100%。

三、提高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1、 加强日常财务管理。一是加强财务管理透明度,公开每月财务经费开支情况。二是加强日常财务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三是大宗物品和基本建设一律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办理。四是规范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帐簿、报表的审核与编制方式,达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保证财务数据报送及时、内容完整、数字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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