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是做什么的司法局2014年推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总结

更新时间:2020-08-28    来源:党委党支部工作总结    手机版     字体:

【司法局是做什么的】司法局2014年推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总结

司法局2014年推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自身建设,提高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能力,按照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政府四项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安政办[2014]34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建设相关文件精神,我局通过完善措施,加强督促检查,有效地推进了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现将2014年推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局领导十分重视深化行政效能建设提升执行力工作,把深化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为使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在我局落到实处,我局巩固并充实了由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在工作中加强督查,各分管领导按工作分工督促检查各科室及各司法所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工作落实情况。办公室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总结建设经验,查找和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力地确保了四项制度的稳步推进和全局干警行政能力的有效提升。

二、深化教育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

(一)学习型机关建设意识不断增强,力度不断加大

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推动政务环境建设和长效管理,进一步树立争创意识和服务意识。我局通过制定和落实学习型机关建设工作计划,突出加强部门的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并围绕工作重点开展了系列活动。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和“群众路线”教育等活动中,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全情投入,从创新载体、严格实施和其他工作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充分体现了我局学习型机关建设意识和力度的不断加强。

(二)学习型机关建设制度逐步建立,机制日趋完善

在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我局加强了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制度、领导班子岗位目标责任制、党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了领导班子的示范作用和辐射作用。建立健全了学习型机关建设的考核激励机制,为创建学习型机关作了重要保证。在日趋完善的同时,与“双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奖优罚劣,赏罚分明。考评机制、激励机制、责任机制等纷纷在学习型机关建设工作中发挥出了巨大作用。

(三)学习型机关建设内容得到充实,载体不断创新

结合工作实践,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尝试,利用多种形式和载体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工作。在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深化创建、服务中心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在教育培训、业务学习、依法行政等各个环节我局都不断推出新的举措,坚持把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作为工作重心,为优化政务环境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各项教育培训,有针对性的在全局干部职工中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和专项业务学习。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为做到“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3月举办一期“封闭式”集中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机关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重点工作项目倒逼闭管理

我局将目标管理融入日常重点工作中,通过对重点工作项目实施倒逼管理,充分调动了全局干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主观能动性,推动了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按照年初报送的重点工作事项(制定并实施《安宁市2014年普法与依法治市工作计划),科学制定倒逼阶段目标进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及时推进。工作中以目标倒逼进度,以时间倒逼程序,以任务倒逼责任人,认真组织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2月,结合安宁市发展、改革、创新的实际制定下发了《安宁市2014年普法与依法治市工作计划》。7月30—31日,我局组织举办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民反恐防暴知识为内容的安宁市2014年普法骨干培训班。全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属及驻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100余名普法骨干参加了培训。按照《关于举办安宁市2014年全民普法教育考试的通知》(安普治办〔2014〕11号)的安排,10月1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全民普法教育考试,考试采取一般干部单位自行组织与副科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开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考察全市机关单位职工的法律知识学习掌握情况,全市140余个部门(单位)的9000多人参加了考试。2014年度我局的重点工作项目已按阶段完全落实。

四、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落实“三项制度”

安宁市司法局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围绕转作风、提效率,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在着力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社会法律服务等工作上下功夫,认真推行“一线工作法”,行政工作质量得到明显提升,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开展。

一是化解矛盾在一线。紧紧抓住影响社会稳定和各种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积极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1-10月,全市各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7860件,调解成功7853起,调解成功率99.9。防止民转刑案件173起、涉及492人,防止群体性上访51件、涉及455人。

二是保障民生在一线。严格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加大对特困上访户、城镇农民工及社会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引导他们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诉求,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1-10月,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5件,其中:民事援助案件58件;刑事援助案件39件;非诉案件78件,148来电来访咨询998人/次。市法律援助中心上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件,通过法律援助官方微博发送法律援助微博150条。

三是法制宣传在一线。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进程。1-10月我局共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六进”活动30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万余份,宣传教育覆盖至全市9个街道及各村组,组织开展法制文艺演出12场。组织“普法讲师团”开展巡讲27场,覆盖全市50余家单位、街道和村(社区),在全市掀起了学法用法新高潮。

全局干警高度重视,切实把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三项制度”作为转变作风、扎实履职、树立形象的重要手段。局各科室、司法所联系职能职责,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任务,做出公开承诺。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执行效果显著的科室,年终给予表彰奖励;对执行不力、甚至违反“三项制度”给单位或部门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存在问题下步打算

2014年我局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工作开展以来,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行政能力得到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增强。前期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宣传学习不够,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调查研究不够深入;三是对工作成效的督促检查有待加强;四是机关办事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5年的行政效能提升工作,我局将以前阶段工作取得的成效为新起点,继续加强对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组织好机关效能建设的学习,积极应用各种渠道,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宣传力度;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将机关作风建设与工作人员的考核紧密联系起来,与机关干部的使用、奖惩相挂钩;进一步加强效能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力争通过推行机关效能建设,以勤政促廉政,以监督促管理,更好地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司法行政机关形象,全面提高机关效能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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