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党费收缴管理办法]地税局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更新时间:2010-12-12    来源:自查报告    手机版     字体:

[地税局党费收缴管理办法]地税局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对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全局今年以来党费的收缴、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充分认识了党费收、管、用工作的重要性。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组织活动的基本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组织的一种表现。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党费收缴、管理是我局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我局党组的一项经常性任务,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加强对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领导,我局党总支书记负全责,各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监察科设专人负责具体实施,责任和任务落实到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自始至终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扎实做好这一工作。广大党员都能自觉、及时、足额地交纳党费,无少交或拖交现象。

二、充分遵守了党费收管用工作的具体要求。

我局党组充分遵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和市委、区委组织部有关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1、党费收缴严格按标准执行。

我局的党员干部的党费交纳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工资基数和比例计算和收缴,每逢调资或工资改革,各党支部能较好地依据规定,认真核准党员党费收缴基数和比例,并将新增的工资及时纳入收缴基数,全体党员能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各支部对每个党员缴纳的党费情况详细登记,以便核对;对于因公外出的党员也能积极督促其足额交纳党费,全局党费收缴做到了没有遗漏。今年全市公务员工资调整后,我们按照区委组织部的要求,及时按照调整后的工资基数按比例重新计算每位党员的党费交纳额,并按照个人核对、领导审查、结果公示的程序进行。我们收缴完党费后及时如数上交到区委组织部,没有截留使用党费现象。今年前三个季度,我局共收缴党费10298元,全部足额上缴区委组织部。

2、党费管理严格按要求规范。

党费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我局党组始终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管理的原则,做到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党费工作由监察科指定专人负责,并对具体负责党费工作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办好交接手续,做到了党费管理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党费上缴我们严格按要求进行,各支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将党费上缴监察科,工作人员必须当天将党费存入区委组织部指定的银行帐户,将存款凭证及时送交组织部,并将相关票据整理存档。

三、充分查找了党费收管用工作中的不足。

通过此次自查,我们也发现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具体表现为:一是因我局的党员数不多,党费收缴数额较小,没有设立专门的会计帐簿记录及专门的银行帐户;二是极少数党员自觉主动缴纳党费的意识不够强,个别党支部存在收缴不够及时的现象。

今后,我们将在区委组织部的正确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强化检查督促,进一步提高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费政策教育,增强党员自觉缴纳党费意识,努力将我局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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