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两会精神的心得体会_学习2019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更新时间:2021-06-01    来源:心得体会    手机版     字体:

2019两会精神的心得体会_学习2019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2019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1

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鲜明提出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推动选人用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发生重大变化。通知强调,《干部任用条例》是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对于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的正确方向。要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干部。要坚持事业为上,拓宽用人视野,激励担当作为,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要落实从严要求,加强审核把关,强化纪律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围绕建立健全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体系,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民主集中制;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树立注重基层和实践的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对选拔任用的流程和纪律做了详细的要求。通过学习,让我收获很大,要求选拔任用干部的条件,知道选拔任用干部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要对的起党的重任,要对得起人民的信任。做到思想要正,作风要严,做事要实,让更多的好干部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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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以人兴,政以才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自1995年颁布起,前后分别在2002年和2014年作出修订,时代在进步,思想在变化,此次时隔5年再次对《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修改,体现了党中央对于干部任用的高度重视。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中对于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条件,习总书记强调,好干部是选出来的,选什么人决定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什么样的干部作风就会形成什么样的党风,从而就会拥有什么样的群众基础。基层是距离群众最近的地方,是最能考验出一个领导干部好坏的地方,也是最能为国家选出“真干部”的地方。

选“真”领导,以上率下。习总书记一直强调,领导干部一旦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把握不住自己,就会迷失方向。如何提高理想信念,坚定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自觉为全党作出示范和表率?学习。《干部任用条例》中首次提出了干部任用要加强对政治理论学习的考察,同时充分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选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新经验新成果,增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四个意识”、“两个维护”、“四个自信”、“三严三实”等内容,强化了对领导干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的深入考察。“打铁还需自身硬”,不仅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及时更新知识库,还要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只有自身“本领过硬”,才能做到以上率下,做到遇事不慌、处事不惊,领导广大党员干部真正为民办事。

选“真”服务,事必躬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干部任用条例》作为新时代干部任用的向导,不仅提出“注重发现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而且对于干部任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增的“四廉”是强调领导干部服务党的人民的基本条件,除此之外还增加了一条“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的要求,更加严格的在识人用人上下功夫,更加注重工作实际。干部是群众选出来的,干部选出来是为群众办事的,习总书记指出了基层对于干部培养锻炼的重要性,就要“坚决防止‘镀金’思想和短期行为”,现在“上级督查”“明察暗访”等在基层已经司空见惯,“大树扎根于沃土,高楼立足于基石”,如果领导对于底层一直把自己放在“高高在上”的位置,不亲力亲为的去调查和了解,只会在偏离群众路线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事必躬亲,真心真意的为人民服务的干部才是新时代最需要的干部。

选“真”作为,攻坚克难。习总书记在多次重要讲话中都强调,要不断激励和保护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加强斗争历练,增强斗争本领,永葆斗争精神。在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中对于干部任用基本条件作了进一步要求,“主动担当作为,真抓实干,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同时还特别强调“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应当进行调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在基层直接就是与群众打交道,如果干部摆着浑身的“官架子”,透着趾高气昂的“机关气”,群众心里的“尺子”也就会越来越“苛刻”。 “宰相必起于州郡,猛将必发于卒伍”,基层是工作最为繁琐,条件最为艰苦的地方,同时也是培养锻炼干部的“练兵场”,领导干部在基层要做的事情就是攻克一切艰难为群众办实事,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出门”的路变平变宽,“起夜”的灯变多变亮,“碗里”的粮越来越丰富,“眼里”的世界越来越精彩。

唯才是举,知人善任。干部任用就要以《干部任用条例》为标尺,选出真正能“领导”的,就要选出真正能“服务”的,就要选出真正能“作为”的,这是群众的福气,更是党的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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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充分吸收、集中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干部工作新思想、新要求以及实践中提炼出的好经验、好做法,是长期以来基层实践的宝贵经验,将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未党政吸引优秀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注入新动力。

首抓“政治意识”,检验领导干部思想宗旨。此次条例修订强调干部选拔任用的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进一步明确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这就要求广大干部在成长过程中,要自觉树立政治意识,时刻不忘自己的干部身份,有讲政治的高度自觉和清醒意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一系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逐渐夯实“四个意识”基础、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并引领身边广大干部达到“两个维护”等要求。

深化“大局意识”, 强调领导干部为民情怀。党的十八大以来,屡次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的好干部标准此次都在新修订办法中有了明确体现,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去,也为成长中的青年干部提供了方向和目标,只有踏实工作、一心为民的好干部才能得到组织青睐,才能真正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图中留下笔墨。

细化“核心意识”,严把领导干部政绩观念。此次条例修订,着力于调动和保护干部队伍积极性,增加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有关内容,为敢闯敢试、一心为公的改革先锋式干部建立容错机制,减少为保护“羽毛”明哲保身的顾虑现象,激励广大成长中的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放心闯、勇敢试,探索更多更好的诸如“最多跑一次”的便民服务模式。

明确“看齐意识”,宽领域吸收优秀领导干部。“英雄不问出处”,各行各业都有一心向党、忠诚为民服务的先进榜样,从“最美地方人”到“最美中国人”,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一如既往,从多领域中吸收优秀领导干部,能够让我们的党政机构更具活力、更有生命力,从而能更高效地建设新时代中国,尽快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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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可谓是对于党选拔任用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那就是政治标准。

坚持政治标准,这是我们党选拔干部历来所坚持的。1929年6月,党的六届二中全会提出要以“政治认识、纪律性及对工人阶级利益的牺牲性”为主要标准选拔干部;陈云同志1938年在延安抗日军政大学作《论干部政策》的讲演时,把党的干部政策概括为“了解人、气量大、用得好、爱护人”。他认为挑选干部的标准“概括起来有二:政治,能力。两者不能缺一,以政治为主。”;改革开放伊始,邓小平同志指出,有了正确的思想路线、正确的政治路线,如果组织问题不解决好,正确的政治路线的实现就无法保证。十八大以来,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任务更加艰巨。无疑,党在不同时期对选拔干部的标准都是一样的,都始终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突出政治标准,这既是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的首要标准,也是对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首要要求,需要不折不扣落实到干部选用工作中,落实到对自身的要求和行动上。

在选人用人上突出政治标准,关键是要抓住干部考察考核这一选准用好干部的基础和关键。要坚持和落实好干部标准,注重改进完善考察识别干部的机制和方法,重点考察在大是大非面前是否立场坚定、态度鲜明、敢于担当,在困难和矛盾面前有没有担当精神,在服务群众中宗旨意识强不强,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有没有处理复杂局面能力,在利益考量面前是否清正廉洁。同时,要压实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强化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政治标准贯彻到选拔任用干部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环境。

广大党员干部只有政治上旗帜鲜明跟党走,行动上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阔步前进。对广大党员来讲,把坚持政治标准落实到思想和行动上,首要的就是要强化政治意识,不断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认真学习党章、党史,特别是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擦亮对党忠诚的政治名片。要把提高政治能力作为终生任务,把有行动的担当作为最好的讲政治,乐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事不避难,义不逃责,在千锤百炼中经受住考验,不断提升能力。要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锤炼自己,始终自觉践行马克思主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淬炼党性、提升修养、提高政治能力。要自觉把讲政治融入党性锻炼全过程,时刻以政治纪律为准绳,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守住底线,经受住各种诱惑、善于明辨是非,真正把讲规矩、守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党的十九大描绘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蓝图,目标催人奋进,使命呼唤担当。把坚持政治标准放在加强干部队伍首位,各级党组织就要在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把好政治关,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以正确的选人用人风向标促进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广大党员干部更要把政治上过硬作为“自身硬”的第一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成为让党放心、群众满意、时代需要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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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此次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选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实践成果,衔接近年来出台的相关新政策新法规,回应干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对于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鲜明提出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推动选人用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发生重大变化。从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到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从积极选派中央单位和经济发达地区优秀干部到脱贫攻坚一线挑重担,到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事实证明,不断提升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水平,才能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建设高素质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必须严格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基本原则、基本条件和基本程序,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确保把人选拔好。一要把握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二要把握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三要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程序。

对《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修订,符合党员干部工作实际。比如,改进民主推荐,剑指“唯票”等问题,更好发挥民主推荐应有的作用;再比如,完善考核工作,根本扭转“唯GDP”的政绩观,不能简单将经济增长速度和干部德能勤绩廉划等号。这些举措,既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干部工作理论、实践、制度创新的结晶,也是坚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行动指南。干部从此不再为“票”、为“分”、为GDP、为年龄而纠结,可以聚精会神搞建设、心无旁骛做工作,将精力放到服务人民、服务发展上来。

对《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修订,提高党员干部工作效能。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进行重新定位,由原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调整为“产生人选的一种方式”,不再单列为一章,将相关内容调整到动议环节。此举将有效解决具体工作中存在的对干部日常了解不够、综合分析研判不到位、程序操作随意性比较大等问题。

 

古人云:“历览往迹,总之得贤者胜,失贤者败;自强者兴,自怠者亡。胜败兴亡之分,不得不归咎于人事也。”以更高的站位发现人才,以更宽的视野使用人才,以更科学的选拔任用配置人才,不断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我们就能源源不断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实现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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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

“治国之道,务在举贤;致安之本,惟在得人”。能否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不仅事关干部工作能否科学发展,更关系到一个党和国家的兴衰成败。因此,必须把真正的人才选出来,用起来,倾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结构合理的干部人才队伍。

“党管干部、组织选人”是我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优良传统和基本原则。切实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事业需要、人民期盼的领导干部选拔出来,任用起来,维护好组织选人用人不可动摇的权威性。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历来是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的一贯方针。“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德与才相互依存、相得益彰。既有才能,又有品德,这是最理想的人才。实践也反复证明,为官者“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现实中,党员领导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和中坚,其先进性的标准比一般党员更高,其德行修养的标准也要比一般党员更严格,这样的标准必须体现在选人用人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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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新修订的《干部选任条例》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政领导班子政治建设的一部重要文件,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关键基点在于恪守政治生活,坚守政治本色,加强政治制度建设,营造积极健康的政治文化。认真落实《干部任用条例》首先要坚定党政领导班子理想信念,重点就是要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对党忠诚。要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深入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等,深入学习党史,让党员干部铭记我们党从何而来、为何而奋斗。其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就要瞄准组织生活在时有时无、党员参加活动随意化,不触及思想、不解答疑惑,以及娱乐化和庸俗化等问题,要直面党政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思想困惑。最后加强党政领导班子政治建设,要防止一个人说了算、搞一言堂,一把手是“班长”而不是“家长”,要发扬民主作风,营造集体商量氛围;也要防止谁说了都不算、议而不决,一把手要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当机立断。要坚持分工负责。

《干部任用条例》是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为规范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构建具有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为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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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就像编制区域“总体规划”,为选人用人规划了蓝图,指明了方向。

坚定“理想信念”,明确选人“勘测定界”。在城市规划编制中,只有秉持“求真求实求优”的理念,城市才能有“高度”和“温度”、“活力”和“生命力”。这次修订条例,进一步强化和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因此,党员干部要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学习中把准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理想、坚守政治追求,坚决捍卫党的利益和群众利益,决不当“两面人”。

调整“控详规划”,做好用人“存量盘活”。“总规”往往具有指导性、前瞻性,而有时可能需要对“控详规划”进行调整,真正提高土地资源供给质量。这次修订条例,着眼调动和保护干部队伍积极性,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应进行调整。因此,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我们也需要及时调整“控规”,主动做好“存量盘活”,坚持动态管理,通过对口轮换、党政轮换、分工轮换等多种方式,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及时将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干部纳入后备干部名单,完善淘汰机制,对不宜继续作为后备干部人选的及时调整。

树立“底线思维”,严格管人“守规守土”。规划土地工作作为“高危行业”,要面对社会上很多的诱惑,往往会成为被“围猎”的对象,如何不掉进别人设计好的陷阱里面就需要树立底线思维、牢记“守规守土”,始终对违法用地“零容忍”。这次条例修订,非常明确了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遵守的十项纪律。因此,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严格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德述职述廉等制度,强化讲规矩意识,增强干部敬畏组织、敬畏群众、敬畏制度、敬畏纪律之心,把严守纪律作为一种习惯、一种责任、一种本能,让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学习2019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9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各级党委(党组)要用干部任用条例统一思想认识、规范干部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方法选人用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那么,如何才能提高《干部任用条例》的效用,才能更好地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呢?

抓准《条例》精神。“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要落实好《干部任用条例》,首先要抓准《条例》内容的精神,将内容中的规定学深学透,了然于心。我们能从中知晓哪些是原有规定继续执行,清楚哪些是新增内容创新执行,从而做到心中有数、带头遵守、模范践行。根据新形势下的用人情况,结合《干部任用条例》,选择更好、更能体现干部风采、更能为民服务的年轻干部。

增强制度意识。一个制度的出台,必将许多人共同努力研究出来的结晶。制度是靠人来执行的,要增强制度意识,才能更好的发挥制度的效用,从这个意义上说,增强干部制度意识,筑牢遵规守纪思想基础,是落实好《干部任用条例》的关键。这就需要我们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干部任用条例》的权威性、严肃性,切实增强制度意识,牢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

加强监督检查。《干部任用条例》要落到实处,这就需要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置于组织、干部、群众有效的监督之下,可通过电话、网络、信访等多种渠道,对各级干部任用监督,让搞不正之风者无藏身之处。同时,也要加强对违犯《干部任用条例》行为的惩治,对有在干部任用过程中各种不正当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始终保持干部环境的“整洁”,要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让以身试法者受到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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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既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也是我们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基本依据。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干部工作,把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选人用人机制作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坚持“凭德才物色干部、凭实绩使用干部”的正确用人导向,有力地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不断提高县委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为大足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干部任用条例》是党内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法规,《条例》明确规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基本办法以及扩大民主、强化监督等实体性和程序性的内容,为国家干部的推荐、提名、察、酝酿、讨论决定、交流回避、辞职降职、纪律监督等各个环节,从程序上作出了严密的规定,对防止和纠正用人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条例》,对于培养一支德才兼备、奋发有为的革命干部队伍、进一步提高我党的执政能力、促进和谐社会的健康成长,有着十分重要的意意义。

通过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变过去的“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充分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拉到赛场溜一溜”,“马”的能力如何即见了分效。这有利于组织部门更好地发现和使用干部,拓宽识人选人视野,促进干部合理流动,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一批干部凭自身能力和本事,走上了合适的领导岗位,调动了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改变过去封闭式、神秘化的操作方式为“在多数人中选人”和“由多数人选人”的“阳光”作业方式,把整个干部选任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了干部选任工作的透明度,打破了“熬官者”的梦,阻断了“跑官者”的路,封闭了“买官者”的门,扩大了选人用人民主,有利于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通过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变过去临时考察任用干部为建立完善后备干部库,使一批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中暂时未进入公选和竞争岗位的比较优秀的干部进入了组织部门的视野,建立了后备人才档案,储备了后备人才资源。这不仅有利于尽早培养后备干部,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更有利于增强广大干部的竞争意识和危机意识,激励干部努力学习、参与竞争,从而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真正形成“不拘一格选人才”的局面。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作为新时期干部任用工作的一种创新方式,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党的干部路线的贯彻执行和整个干部队伍的稳定。因此,只有党委切实加强领导,组织部门认真安排部署,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加以完善,才能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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