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_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

更新时间:2021-06-01    来源:心得体会    手机版     字体: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_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1

把“规矩”贯穿干部选用全过程

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多方面对干部选拔任用细则进行优化,有效保障了新时期选人用人的制度化、规范化。作为基层组织部门,必须认真抓好对《条例》精神的学习贯彻,将《条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组工干部的行为特质,真正做到讲规矩、懂规矩、守规矩、立规矩。

重讲规矩,强化意识。《条例》是选人用人的总规矩,贯彻落实《条例》,需要意识引领。要强化政治意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出台的干部工作文件,教育引导广大组工干部为培养选拔好干部把好关、履好职。要强化法规意识,注重突出问题导向,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考虑问题想法规,遇到问题找法规,解决问题靠法规, 在选人用人上注重选拔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干部。要强化执行意识,特别是机构改革后,及时专项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做到及时消化到位。

重懂规矩,入脑入心。坚持以“三个全覆盖”为目标,注重加大对新《条例》的学习宣传。实现领导干部熟悉《条例》全覆盖,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遵循《条例》,保障用人环境清正、政治生态良好。通过中心组集中学习、组织专题研讨交流等方式,保证领导干部学习《条例》精神的有力有序。实现组工干部精通《条例》全覆盖,坚持将《条例》精神学习融入到组工干部的日常工作中,印发新旧《条例》对照本,专题组织《条例》知识培训和测试,开展学习心得交流,促使组工干部加深理解。实现党员干部了解《条例》全覆盖,第一时间在媒体上开辟专栏,将《条例》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大规模开展干部轮训活动,做到基层党员干部学习《条例》全覆盖。

重守规矩,落地见效。结合各级出台的一系列干部工作方面的政策文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着重把握住“三个严格”。定期安排专题调研,分析班子和干部思想作风、运行情况和工作实绩。严格按标准、程序、职数配备干部,坚持因事设岗、因岗择人,注重把好预审关、推荐关、考察关、公示关,实行全程纪实制度。严格干部选任监督和问责,开展涉及人事调整专项检查,对“一报告两评议”排名靠后的和有信访反映的单位重点检查,对离任“一把手”选人用人情况全面检查,强化通报和问责,对存在的问题点名通报,并限期整改。

重立规矩,精准用力。开展修订配套制度文件,构建符合地方实际的干部工作制度体系,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刚性约束。要着眼加强干部平时考察了解。通过“有所侧重分类谈、明确内容重点谈、改进方式深入谈、严格程序规范谈”,有效建立组织部门与干部之间经常性的交流互通平台。着眼加强班子和干部表现的综合研判,加大结构调整、生态效益、安全生产、债务控减等指标权重,发挥考核导向作用。着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行为,配套出台干部工作相关文件细则,全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2

近日,中共中央发布了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总结了以往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经验,回答了怎样是好干部、怎样成长为好干部、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等一系列关键问题,为做好新时代背景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为从源头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不正之风提供了强有力的武器。作为一名基层的组工干部,深刻认识到《条例》修订出台的重大意义。

要符合“三个标准”。总书记在考察上海时要求,要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第一标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确保干部队伍政治上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各级党组织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时,要严格对照“忠诚”“干净”“担当”三个标准,选拔出更多“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干部投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忠诚就是坚持政治标准作为第一标准,选用的干部必须政治上过得硬、靠得住,对党忠诚、对祖国忠诚、对人民事业忠诚。干净就是要把重规矩、守规矩作为根本遵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政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当干部的规矩,把党纪、国法牢记在心头,时刻不忘为民初心、牢记复兴使命。担当就是要在有胆魄、有办法、敢干事、会干事、干成事,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唯有坚持这三个标准,我们才能把高素质专业化的领导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要严把“三个关口”总书记在去年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关键,重点是要做好干部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结合《条例》的相关要求,要严格把好程序关、任用关和管理关,切实培养好、选拔好、使用好党政领导干部。严把程序关就是严格做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讨论等一系列工作,确保准确选人识人,坚决杜绝“带病提拔”等突出问题的出现。严把任用关就是要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选拔任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并把选拔出来的干部放到能够发挥作用、干出成绩的地方。严把管理关就是加强对选拔任用的干部的日常管理。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严管就是厚爱,是对干部真正负责。要把行为管理和思想管理统一起来,把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管理衔接起来。要在日常监督上下功夫,要加强党内监督。同时,要综合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要打造“三个梯队”。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大力发现储备年轻干部,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培养锻炼年轻干部,源源不断选拔使用经过实践考验的优秀年轻干部。打造“三个梯队”就是在干部选拔工作中,要用好各部门的负责同志、要锻炼中坚力量、要储备年轻干部。发挥好部门负责同志等党员干部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坚定的党性信念,在队伍建设、攻坚克难中不断发挥积极作用。要给中青年干部等中坚力量更多的锻炼机会,让他们在基层一线特别是艰苦地区和脱贫攻坚领域的干部不断成长成次。特别要重视对年轻干部的储备培养。挑选优秀年轻干部,千条万条,第一条就是看是否对党忠诚;我们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千条万条,第一条就是教育他们对党忠诚,坚决防止政治上的两面人。要引导他们把当老实人、讲老实话、做老实事作为人生信条,做到有原则、有底线、有规矩。

新时代,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实现县委“13431”发展思路更快发展,为实现庆安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3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既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也是我们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基本依据。要加强对干部考察、选拔、任用等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进一步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真正把选人用人的权力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按照《干部任用条例》,我们认为,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坚持权力与责任的有机统一,明确监督主体,实施有效监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环节,在每个环节又有不同的权力主体,只有分清各个环节中权力主体所拥有的权力和应该履行的职责,才能对选任工作进行有效监督。所以,对不同的权力主体必须明确相应的责任,有权向党组织推荐干部,就应对推荐的准确性负责;有权考察和评价干部,就应对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和评价的公正性负责;有权决定干部的任用,就应对任用结果的正确性负责。当前最紧迫的是要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责任追究制,实行权责统一,解决有的地方主要领导权力过大、责任过小的问题。监督要突出重点。二、坚持程序监督与用人标准和用人条件监督的有机统一,以用人标准和用人条件监督为重点,大力选拔“靠得住、有本事”的党政领导干部程序监督是提高干部选用工作质量的基础,对用人标准和用人条件的监督是提高干部选用工作质量的核心。在实际工作中,只有坚持两者的有机统一,才能选拔出高素质的人才。当前应着力在用人标准的监督上下功夫。在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和个别增补工作中,对民意基础不好、年龄太轻或年龄太大、超职数配备的干部要给予特别的关注,严把质量关。要特别注意选用“政治清醒、信念坚定,善于学习、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不图虚名,坚持原则、弘扬正气的人”。严防“那些不讲原则、回避矛盾、吹捧逢迎、见风使舵的人,那些争名夺利、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关心群众疾苦的人,那些投机钻营、拉拉扯扯、跑官要官的人”进领导班子。要从实际情况出发,探索制订分层分类和具体的、可操作的、客观公正的用人标准体系,并与之配套,建立内容细化、标准量化、操作性强的监督体系。做到在检查用人程序时同步检查用人标准,把用人标准监督贯穿于党政领导干部选任工作的全过程。三、坚持自上而下监督和自下而上监督的有机统一,不断增加选任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为实现群众自下而上的监督开辟更广阔的空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只有公开透明,才能避免暗箱操作。如果对选任工作更多的环节实行公开,尽可能扩大群众的参与度,选人用人上的腐败现象就难有藏身之地,幕后交易也就会逐渐失去市场。在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选任工作检查监督逐步强化的情况下,应着重强化下级党委和群众的监督,在扩大民主上做文章。目前干部群众意见比较大的是人选的推荐结果不公开,参加推荐的人对依据什么确定考察对象心存疑虑。此外,为提高群众参与程度、拓宽群众的监督渠道,还可考虑通过社情民意调查等方法,进一步调动群众对选任工作的关注热情;通过加大考察组及上级党委对群众反映问题直接调查核实的力度,并给署名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多种形式的反馈,增强群众参与监督的信心;通过对举报有功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通过严厉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为群众监督创造良好的氛围,等等。四、坚持纵向监督和横向监督的有机统一在发挥组织部门监督主导作用的前提下,充分挖掘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新闻媒体的综合监督效能,形成多部门相互配合、协调运作的监督格局,建立多部门相互配合、协调运作的监督格局,要从这些部门各自的地位、权限、工作特点出发,明确划分其监督职责范围和主要任务。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4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鲜明提出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推动选人用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发生重大变化。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更好坚持和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党中央对《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

干部考核与干部考察,在知事识人、立体看人的过程中,相互印证、互为补充。近年来,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在考准考实干部上采取了很多创新举措。比如,在省市县乡换届工作中,按照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要求,合理确定谈话范围,精心设计谈话口径。比如,重视考察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社交圈、生活圈等情况。比如,写实写活干部考察材料,给干部精准生动“画像”,让干部个性特征和优缺点跃然纸上。

干部考察,政治把关和政治素质考察是第一位的。“识人识面不识心。”政治上的“两面人”,装得很正、藏得很深,准确识别很难。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在选人用人过程中,注意抓住具体行为特征来考察识别,既听其言、更观其行,既察其表、更析其里,对那些不能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能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一票否决;对那些对党中央决策部署态度暧昧甚至心怀不满、另搞一套的,一票否决;对那些骨头不硬、见风使舵、爱惜羽毛、当所谓“开明绅士”、不敢担当的,一票否决……

新修订的条例,着眼拓展精准识人的手段、突出科学用人的重点,抓住公正看人的关键,切实加大分析研判和动议的分量,强调用好个别谈话等考察方式的同时,将与考察对象面谈作为一项程序单列并突出加以要求。特别是高度重视人选条件把关,鲜明树起选人用人的政治标尺,明确把政治素质考察作为重中之重,强化对干部道德品行考察,注重了解干部的专业素养,加强对廉政情况的核查,将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的要求更加精准化。

这次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贯彻“大胆地用、坚决地调、该容的容”要求,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视作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的应有之义,把推动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纳入考察内容,强调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提出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对那些符合有关规定给予容错的干部,应当客观公正对待,有利于进一步形成“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科学机制。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5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鲜明提出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严把选人用人质量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推动干部工作取得显著进展、发生重大变化,为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要肩负起新的历史使命,团结带领人民群众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从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的高度出发,源源不断培养造就政治过硬、德才兼备、堪当重任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

一、“能上”是一种机遇,“能下”要服从安排。党的事业迫切需要真正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要把“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作为评价各级干部的重要标尺,对“为官不为”问题不搞“下不为例”,坚持抓“庸政”“懒政”典型,使为官不为者“无处藏身”,让有为才有位、无为就让位成为一种共识,真正实现“有位有为”。

二、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坚持德才兼备,把好选人用人标准关。党管干部的主体是各级党组织,要在选人用人关键环节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坚持干部选任能公开尽量公开,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严守干部选任纪律,制定违规问责的意见办法,从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推进政治生态建设。

三、广大干部应担当重任、奋发有为,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肩负着新的使命和任务。作为新时代干部要勇于自我革命。勇于自我革命就是敢于直面问题、刀刃向内,敢于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自我净化完善、自我革新提高。勇于自我革命也是新时代增强干部本领能力的动力之源。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要求全党必须以自觉的自我革命精神来树理想、铸忠诚、强体魄、塑形象、转作风,用党的自我革命来推动党领导人民所进行的史无前例的伟大社会革命,努力在革故鼎新、守正创新中实现自身跨越,不断为党和人民事业注入生机活力,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四、建设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建设专业化干部队伍需要不断加强理论修养和政治素质培训,只有这样才能站得高、望得远、方向明、步子正;需要不断加强决策能力培训,让干部了解各种新思想、新观点、新知识、新方法、新信息,学习经济学、决策科学、社会学、未来学、法学、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环境保护等课程,形成知识系统之间的交叉联结;需要深入开展领导组织能力培训,带领被领导者组织实施生产、管理、沟通、协调等过程。既深化对理论和现实问题的认识,又能及时决断推进发展。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6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根据干部工作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变化,对2002版《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认真学习了条例全文,为今后的组织工作提供依据和导向。通过学习,结合自身工作,我有以下三方面体会:一是突出以德为先,强化干部作风。此次修订新增了“以德为先”的选人原则,突出干部的“德”在素质要求中的首要地位,体现了全面改革的“问题导向”性。近年来,在改革开放引擎的强力带动下,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随之而来的是某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的滑落、贪婪欲望的滋生和道德品质的丧失,尤其是在党的十八大后,在“老虎苍蝇一起打”的空前反腐力度下,一大批党的蛀虫被查办处理,净化了社会风气,震慑了思想心灵,也赢得了百姓的支持和拥护,突出干部选任“以德为先”,将“德”作为一条“红线”,牢牢树立在组工干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心头。作风建设是我党历来常抓不懈的重要方面,干部队伍的作风更是深刻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光辉形象。因此条例中多处提到干部选任要强化作风考察,加强干部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奋发有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二是加强注重基层,更好服务群众。条例中明确提到: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时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在近年来的干部队伍建设中,也通过“加强基层建设年”等活动,走基层、进机关,与百姓面对面,密切联系群众,增强党员干部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利民、惠民的同时,锻炼了广大干部,从中发现了一批人才。在开展党的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反对“四风”、改进作风,查摆整改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了不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因此在今后的组织工作中,群众路线也将作为一条重要主线贯穿始终,成为组织工作长期坚持的重要方针。三是强调科学发展,重视服务民生。条例中提到在干部考察中,注重考察工作实绩,“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科技创新、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的考核,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消化产能过剩、安全生产、债务状况等指标权重”,为实现庆安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共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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