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份党员活动日内容2019年3月“党员活动日”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1-06-01    来源:实施方案    手机版     字体:

【2019年3月份党员活动日内容】2019年3月“党员活动日”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发布2019年3月“党员活动日”主题的通知》(x组字〔2019〕x号)、县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3月“党员活动日”的通知》(x组字〔2019〕x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开展好我镇2019年3月 “党员活动日”,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对照检查找不足、整改落实见成效――扎实开好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

二、活动时间

3月8日(星期五),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天。

三、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2、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赣发[2018]34号);

3、中共安福县委组织部《关于按要求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安组字〔2019〕4号);

 

4、省委组织部基层党建巡察调研反馈问题摘要;

5、《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6、《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进行知识测试(xx)。相关学习资料会转发在党建工作群中,请积极组织学习。

四、有关要求

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合3月份“党员活动日”一并进行,已召开组织生活会的,可再组织学习必学篇目。

1.加强学习。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要求,切实开出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推动基层党组织不断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2.各支部要在安组字〔2019〕4号文件要求的“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发展党员政治标准和程序步骤,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基础上,重点对照“省委组织部基层党建巡察调研问题摘要”进行查摆,按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集中进行传达讨论、对照检查和整改落实,并列出自查和整改清单,对可以立行立改的问题,要在3月15日前集中整改完成,并上报镇党委。

3.各党支部还要结合“党员活动日”,组织广大党员专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在共产党员网专属页面,进行知识测试,确保学习效果。

4.各支部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行动起来,要及时收集汇总梳理开展活动的有关情况,相关材料于3月25日前报镇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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