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惩罚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更新时间:2021-06-01    来源:心得体会    手机版     字体: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惩罚】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根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xx市教育局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xx教〔2016〕 号)《2019年xx市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方案》(xx教人〔2019〕 号)《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教人〔2019〕 号),结合我区近年来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为核心,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坚决杜绝在职教师违规从事有偿补课,营造有利于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二、整治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违规兼职或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含聘用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

三、整治内容

有偿补课是指教师以中小学生、学前儿童为对象,以各类学科教学为内容,进行校外辅导、补习并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重点整治以下行为:

(一)在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等场所违规组织学科课外辅导、补习(含提供食宿)活动并从中谋利的;

(二)参加社会培训机构(含个人举办)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有偿补课的;

(三)利用职务之便为退休教师或其他教师有偿补课或社会培训机构补习班介绍生源并从中谋利的;

(四)为学生提供家庭寄宿式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谋利的;

(五)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的;

(六)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提供生源相关信息的;

(七)在职教师将自有房屋租借给他人有偿补课或违规组织课外辅导的。

以上行为不管以何种形式收费,均不影响对有偿补课性质的认定。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集体约谈,广泛宣传阶段(2019年3月上旬)

1.进行集体约谈。一是区教育局召开全系统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集体约谈会,集体警示约谈各校(园)主要负责人,各校(园)主要负责人与xx区教育局签订责任状(附件2)。各校(园)主要负责人负责约谈本单位教师,教育警示教师坚决自觉抵制有偿补课行为。二是各校(园)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本单位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科学制定单位的整治实施方案。三是各校(园)要及时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将专项整治精神传达到全体教职工,进行广泛动员、全面布置,让广大教师深刻认识到有偿补课给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带来的不良影响,给教师社会形象造成的严重损害。

2.广泛宣传动员。一是各校(园)要积极利用宣传橱窗、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向师生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宣传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危害及开展专项整治的意义,形成整治有偿补课的高压态势。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营造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二是各校(园)要组织教师开展不从事有偿补课的书面承诺活动,全体教师签订《教师承诺书》(附件3),并存档备查,做到全员覆盖、人人知晓。全教师承诺书要在学校(幼儿园)校务公开栏向学生及家长公布,同时纳入师德档案。三是向家长公开教师不参与有偿补课的承诺,接受家长监督。通过发放《告家长书》(附件4)、开家长会、短信平台、微信宣传等途径,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正确认识有偿补课的危害性,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歪风,积极引导孩子参加健康向上的体艺、读书和社会实践活动,发挥家庭无可替代的教育功能。

 

 

3.开展师德教育。各校(园)要坚持正面宣传教育,把“拒绝有偿补课”作为师德师风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循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弘扬教师敬业爱生、立德树人的优秀事迹,激发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引导教师做崇高师德的塑造者,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本职工作,切实关心每个学生的健康成长,争当人民满意的教师。

4.党员示范行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员教师的廉洁自律教育,充分发挥优秀共产党员、党员师德标兵的示范带头作用,促进他们带领身边同事积极履行岗位责任,主动抵制有偿补课,自觉纠正不规范的从教行为。

各校(园)于2019年3月8日前将本单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专项整治情况汇报表》(附件5)经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xx区教育局机关党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3月中下旬)

1.全面排查摸底。一是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积极参与排查整治,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督促整改。区教育局、各校(园)要分别组成排查小组,请社区配合到社区居民楼逐栋排查,请工商或税务部门紧密配合到培训机构排查。二是公开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和邮箱,区教育局、各校(园)开设举报专线, 专人接线并做好专项电话记录。凡举报到市教育局、区教育局的,由区教育局组织调查;凡是市教育局、区教育局查实的重要案件,各校(园)未排查发现或接到举报未查实的,一律追究各校(园)相关负责人责任。

2.加强核查处置。坚持“突出重点、边排边查”的原则,排查和查处双线推进并行,通过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对发现的有偿补课行为专项登记、规范处置、快查快结,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问题突出、影响恶劣、屡禁不止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3.开展监督检查。区教育局将组织组成专项整治检查组,划分责任片区,并邀请家长代表参加,开展明察暗访,对专项治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校(园)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宣传教育、线索排查、举报查处情况。对在专项整治中思想认识不到位,专项整治推进不力的人员,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4.查实严肃处理。经查实认定有有偿补课行为的人员,按照《关于印发<xx市教育局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的通知》(xx教[2016]1号)中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记过、降低岗位等级直至开除处分并取消本人教师资格,自xx教[2016]1号文件下发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从重处理。

5.健全审查机制。各校(园)认定有偿补课行为, 要做到证据充分、程序公正, 结果公平。 正式下达处分前, 须上报至区教育局,经市教育局统一审查后下达处分决定。

各校(园)要对本单位的排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说明情况及处理结果。无有偿补课的,实行零报告。分别于3月14日、21日和28日前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排查表》(附件6)报送xx区教育局机关党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

(三)总结反思,巩固成效阶段(2019年3月下旬)

1.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各校(园)要充分认识整治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作为加强教育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减轻群众负担的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对个别群众有反映、有苗头的教师,建立校长和有关教师谈心谈话制度,打招呼、早提醒,把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二是把教师遵守职业操守、规范从教情况作为师德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强日常考核工作,把学生和家长评教结果作为师德考核系数,严格落实师德考核不达标的“一票否决”制度。

2.志愿公益助学行动。各校(园)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各类志愿援助活动,引导党员教师、优秀教师进社区、进家庭,为农村留守儿童、城市随迁子女、困难家庭学生、心理障碍学生、残疾和学习困难学生等开展免费学习辅导、心理咨询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专业服务。学校要排出值班表,安排老师轮流对贫困家庭的学生免费辅导。

3.建立通报曝光机制。通报曝光整治查处的典型案例,实行系统通报和媒体曝光相结合,尤其对专项整治启动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突出问题,一律进行公开通报曝光。

各校(园)要注意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存在问题和不足,于2019年4月2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xx区教育局机关党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各级主动担当、主动作为、狠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区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书记任组长,局班子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处理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各校(园)要落实主要领导是专项整治第一责任职责,成立以校长、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按照区教育局专项整治的部署认真落实各阶段工作,确保各环节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校长、书记要切实担负起教育和监管本校教师、党员的主体责任与义务,旗帜鲜明地反对有偿补课行为,依法依规、及时有效地处置有偿补课行为。领导干部和党员教师要率先行动,以身作则,坚决拒绝有偿补课。各校(园)要结合实际,精心制订整治实施方案,认真部署整治工作,明确治理重点,通过集中整治有偿补课,树立xx区教师“铁军”形象。

(二)强化责任落实。对没有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或活动中没有组织、没有方案, 没有目标,以走过场的形式予以敷衍的学校(幼儿园),在查明事实以后, 对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免职处理, 当年年终考核为不合格,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取消学校(幼儿园)当年所有评优评先资格。民办学校师德师风问题整改不到位, 仍然存在学校或老师违规从事有偿补课的, 该年度的办学情况评估定为不合格等级。

(三)完善考核监督。坚持监督检查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区教育局把整治有偿补课情况纳入正职领导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纳入教育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范围,纳入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要把整治有偿补课情况作为学校发展性评价、学校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学校评特色、上等级的重要内容。各校(园)要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行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广泛参与的治理有偿补课监督体系。

(四)积极正面引领。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推动我区教育改革发展的根本力量。开展专项治理,主要任务是严肃纠正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违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氛围。要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对于长期在工作岗位上辛勤耕耘、无私奉献的广大教师,各校(园)要更加关心爱护,依法保障教师权益,保护教师从教积极性,增强职业荣誉感。要坚持正面宣传,强化教师主流形象,组织宣传和推介先进师德典型,积极维护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营造尊师重教的和谐氛围。

各单位要确定1名联络员,于3月8日前将联络员姓名、单位、职务、电话等信息(附件7)上报至我局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并加入“专项整治qq群” (修改群名单位+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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