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全国扫黑除恶专项_2018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1-02-28    来源:实施方案    手机版     字体:

2018全国扫黑除恶专项_2018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6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x发〔2018〕xx号)、《中共xx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x委发〔2018〕z号)、《中共zz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委发〔2018〕5号)精神,坚决打赢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结合《米易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立足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紧扣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紧紧围绕法治米易、平安米易建设现实需求,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社会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加快建设“阳光、激情、活力、生态” 米易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县的部署安排,发挥人社职能,将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

2.坚持依靠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3.坚持依法治理。有效整合本局各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广度、深度、力度上全面取得战果。

(三)目标任务。通过集中攻坚,人社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社会保障及农民工工资涉黑涉恶问题得到全面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强化;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社会治理能力更加提升,社会环境更加平安,社会秩序更加有序,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增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步骤?

按照中央、省、市、县统一部署,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时间从2018年至2020年。具体步骤如下:

1.2018年。制定下发《米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米易县人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面推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摸排线索,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对所发现的线索逐一核查;做好宣传工资,利用各种活动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村霸”,清除“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2019年。巩固工作成果,继续夯实已取得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挖掘潜藏的涉黑犯罪分子,继续深挖行业领域内不良现象,继续搜集线索问题,并依法解决问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

3.2020年。认真总结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取得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线斗争的压倒性胜利。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以局长甘元昊同志为组长,副局长唐鑫、袁晓玲、杨国华为副组长,各股室、职能单位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国华同志具体分管。坚持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人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做到同安排、同落实、同奖惩。实施领导干部“谁主管,谁负责”制度,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对在具体工作中的失职、过错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二)立足职责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维护社会稳定。

1.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创新监察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违法行为预警防控机制,完善多部门综合治理和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宣传劳动监察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非法用工尤其是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使用童工、强迫劳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

2.强化仲裁工作。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和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把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纳入“大调解”工作体系和综治(平安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积极推动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仲裁效能和办案质量。加强调裁审衔接与工作协调,探索建立仲裁与诉讼程序有效衔接、裁审标准统一的新规则、新制度。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职工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3.完善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劳动关系群体性纠纷的经常性排查和动态监测预警制度,及时发现和积极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防范群体性事件。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和工会及企业代表组织共同参与的群体性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形成快速反应和处置工作合力。

4.保障获得劳动报酬权利。完善并落实工资支付规定,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与刑事司法联动治理恶意欠薪制度、解决欠薪问题地方政府负总责制度。落实清偿欠薪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制,加强建筑施工项目管理,强化准入、许可、惩戒等监管措施,改革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推行劳务人员工资由总承包建筑企业或专业承包建筑企业直接发放,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规范总承包建筑企业或专业承包建筑企业对劳务分包企业、班组长用工施工管理,明确总承包建筑企业或专业承包建筑企业对劳务人员工资的管理责任,依法惩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

5.保障休息休假权利。落实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全国年节及纪念日假期、休息休假等规定,进一步规范特殊工时审批管理,指导督促企业依法安排职工休息休假,严厉打击损害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的行为。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筑牢防黑防恶堤坝。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常态化开展“三分类三升级”活动,深入开展“村霸”问题专项整治。坚持聚焦问题、突出重点,把解决问题贯穿整顿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大力加强带头人队伍、党支部建设,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和活动方式创新,抓好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切实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深入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法律知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四)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主流新闻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宣传,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和强大舆论声势,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识别、举报黑恶势力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局各股室、直属单位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要按期认真研究解决经费保障、专业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各股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楚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

(二)强化合作意识。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按照制定的扫黑除恶工作方案开展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与县级其他部门既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三)强化考核机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县人社局年度考核当中,将考核结果作为当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监察室要定期开展工作情况检查,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科学全面的督导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处理不彻底的直接追究相关股室或直属单位责任人责任。

乡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2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根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的土壤、条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xx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四方的作用,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及时报党委审批,重大部署、重大措施、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

(二)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坚持打早打小,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坚决打击涉黑犯罪组织和涉恶犯罪团伙,将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依法从严打击黑恶势力,依法从严从重惩处首恶和骨干分子。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不降格也不扩大,确保专项斗争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政干部“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参与涉黑涉恶犯罪以及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四)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防范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与打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相结合,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目标任务经过三年努力,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黑恶势力及其首要骨干分子受到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治理,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被彻底摧毁,涉黑涉恶犯罪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制度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涉黑涉恶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日常监管、动态管控、排查整治制度机制健全完善;软弱涣散基层组织得到整顿,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乡村、社区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基层清风正气普遍形成。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xx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成员单位负责任人为成员。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18年1月至2020年底,为期三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

2018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全镇各社区(村)镇直各单位迅速落实、动员部署。全面开展线索排查,建立台帐,对帐盘点,确保依法处理。全力配合专案侦查,对重大涉黑案件重点攻坚,zd各机关协同作战,加快推进案件办理。宣传发动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集中整治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为做好2018年全镇社区 (村)“两委”换届提供有力保障、创造良好环境。

2019年,打管结合,边打边建。坚持打、管、建并重,持续保持专项斗争高压态势,缉捕潜逃的黑恶分子及幕后操纵者、策划者,深挖“保护伞”。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全面梳理、严格整改重点行业领域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防范、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持续加强地方和行业的基层组织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

2020年,督导检查,建章立制。对各社区(村)镇直各单位健全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基层党组织号召力、组织力、战斗力明显提升,属地管控责任落实到位,行业市场监管有效加强,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运行良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六、重点打击对象

在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扫除黑恶势力同时,重点打击以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对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干扰阻碍全镇重大支撑项目建设的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沙石林矿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滥盗滥伐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和“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

七、主要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各社区(村)要召开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并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张贴《关于在全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及《黎川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白卡》,悬挂刷写统一制定的标语、口号、发送手机短信、出动宣传车、小手拉大手、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全方位、无盲点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组织好宣传,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除黑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宣传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鼓舞斗志,壮大声势,营造氛围。通过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做到街上有标语、社区有专栏,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迅速动员全镇上下参与专项斗争,炒浓扫黑除恶氛围。健全舆论引导和舆情会商处置机制,严防发生负面舆情。

敦促一切黑恶犯罪分子停止作恶、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党政办要组织媒体,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报道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壮大声势,营造氛围。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健全舆论引导和舆情会商处置机制,宣传、zd、网信等有关部门共同参加,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严防负面舆情扩散。

(二)广泛收集线索。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深入黑恶犯罪活动活跃的行业、地区、领域访民声、听民怨,收集线索。要公布奖励办法,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要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核实处理,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采取必要的保密保护措施。镇派出所要把排查发现黑恶势力线索作为基层民警的重要工作职责,深入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区域进行摸排调查。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托各种情报信息系统,对近5年的110警情、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人员、嫌疑对象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工商、交通、城建、国土、水利、林业等市场、行业部门,要组建行业治理专班,重点围绕林、矿、沙、交通、建筑、征地、拆迁等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纪检、信访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提供给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专班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案件侦办。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审查,立案后成立由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案组,抽调专门力量组织侦办,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及时抓捕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彻底摧毁黑恶犯罪的组织基础;依法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涉恶财物、账户,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深挖细查背后的“保护伞”,彻底打掉黑恶犯罪的社会基础。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纪检部门要把扫黑除恶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要和zd机关建立对涉嫌充当“保护伞”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建立联动办案机制,同步彻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与“保护伞”案件。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把扫黑除恶与基层组织建设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带支部活动,所有党员干部全部分片包村,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及时选优配强社区(村)党组织书记。镇党委要加强对社区(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组织、民政部门要会同纪检、综治、司法、信访等部门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严格人选标准和资格审查,坚决防止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级“两委”班子。对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委、镇直各单位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组织领导、检查督促,旗帜鲜明地支持zd机关依法办案。及时督导涉黑涉恶重特大案件、党政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的侦办查处等重大事项。成立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包镇zd部门领导及镇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各社区(村)也成立相应机构,挂村班子牵头,成立支部书记任组长,主任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镇党委部署,全力推进专项斗争。zd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和专项斗争要求,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配合协作。zd各机关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打击合力。镇派出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全面收集固定证据。xx法庭要贯彻执行依法从严打击黑恶犯罪方针,从严从重惩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镇司法所加强对涉黑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和代理工作的指导,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侦办协调机制,镇综治委牵头,协调派出所、xx法庭、司法所对办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办案效率,对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按照备案规定上报县zd委协调研究。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社区(村)支部书记、镇直各单位负责人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村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派出所所长、法庭庭长、司法所所长是专项斗争的直接责任人,要亲自组织、指挥、协调重大黑恶案件侦办,为扫除黑恶一线zd干警撑腰打气、排除干扰,对黑恶势力诬告陷害、打击报复zd干警的坚决依法追究。各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专项斗争期间,镇党委将组织督导组到各社区(村)和镇直各单位进行督导,发现镇、村干部对专项斗争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不履行扫黑除恶职责,对黑恶犯罪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打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严禁党政干部插手案件干预司法活动、司法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办案人员与特定关系人不正当交往”的三项规定,党政干部尤其是zd干部对涉黑涉恶案件,不准通风报信、说情干扰办案,不准拖延、推诿压案不办,不准降格处理、宽纵罪犯。

(五)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负面清单制度、黑名单制度、资质审查制度等行业监管制度,加强行业准入管理和资格管理。要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建筑、运输、山林、采沙、采矿、市场、娱乐等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机制,建立健全涉黑涉恶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日常排查整治机制,确保长治久安。

(六)加强督导检查。镇“扫黑办”要切实加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力度,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案件指导、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从而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打击不彻底的,或因为整改不力导致黑恶势力发展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村(社区),要严格按照通报、约谈、挂牌督办、黄牌警告、跟踪督导、实施一票否决权等方式进行督导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扫黑除恶工作有力,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使责任追究和奖励制度化。

旅游和商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3

按照《中共xx县委 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x委发〔2018〕x号)和《xx市旅游局关于印发〈xx市旅游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x成旅发〔2018〕x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稳、准、狠地打击黑恶势力,依法严惩旅游和商务行业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为全县加快建设“生态宜居城、创意新xx”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旅游和商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和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旅游秩序科,办公室主任由秩序科科长兼任。

三、任务目标

坚决打掉涉旅涉商黑恶势力,严惩涉旅涉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铲除其“保护伞”;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涉旅涉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确保涉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进行;建立健全涉旅涉商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产生,防止涉旅涉商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四、方法步骤

这次涉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造势调查摸底阶段(2018年6月至12月)

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深入调查摸底,摸清涉旅黑恶势力犯罪情况。

第二阶段:侦查破案打击处理阶段(2019年1月至12月)

严厉打击涉旅涉商行业的“黑车”、“黑导”、“黑店”、“黑社”,以及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欺客宰客等违法行为;巩固工作成果,深挖潜藏的涉黑犯罪分子及其“关系网”、“保护伞”。

第三阶段:完善机制总结经验阶段(2020年1月至12月)

组织对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检查验收,进一步建立完善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持续时间长、覆盖面广,为切实开展好此项工作,现提出要求如下:

(一)各科室要深刻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拿出雷厉风行的实际行动,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各科室要根据我局成立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工作分工,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涉旅涉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职责任务,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发现和预防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苗头。

(三)要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各景区景点、商场超市、市场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攻势。在日常培训和宣传中,增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的学习,提高从业人员和游客同黑恶势力斗争的能力。

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4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扫黑除恶工作部署,不断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治理黑恶势力犯罪长效机制,依据全市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强化措施,全力推进,为交通运输系统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市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以及各交通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由李泽民同志担任联络员。

三、工作内容

加强线索摸排,配合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全市交通运输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重点行为:

1.公路建设领域黑恶势力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强揽工程项目的违法行为。

2.组织煽动在交通在建工程中恶意索要补偿费、无故阻碍施工、干扰施工单位正常取料等违法行为。

3.恶意上访、恶意投诉、恶意讨薪、恶意索要经济补偿、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

4.道路运输中非法从事客运经营,非法拉客的违法行为。 5.组织超限超载运输,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聚众恶意冲卡等违法行为。

6.垄断道路运输市场经营,非法开展串联罢运、越级上访、恶意破坏营运秩序、要挟政府答应无理要求等违法行为。

7.借助黑恶势力垄断物流经营的违法行为。

8.为违法违规经营及非法运输充当“保护伞”的行为。

9.破坏、偷盗公路附属设施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要切实加强对斗争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办案纪律。参与办案人员严守保密纪律,坚决不准向无关人员透露任何案情信息;各领导组成员不得向办案人员询问案情,打听案件进展情况。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有效整合各成员单位共同推进专项斗争。要切实提高依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作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查处力度。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要切实加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力度,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案件指导、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从而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打击不彻底的,或因为整改不力导致黑恶势力发展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等方式进行督导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扫黑除恶工作有力,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使责任追究和奖励制度化。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线索精确摸排、固定证据。扫除黑恶势力,必须打有准备之仗。坚持情报领先,积极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要注重在解决群众诉求、清理信访积案、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把每一起举报、投诉、线索都查清楚。要加强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情报信息的搜集、录入和管理,定期分析研判,全面掌握涉黑涉恶人员和案件情况,将重点嫌疑对象纳入工作视线,及时跟进,及时上报。

(三)加强宣传,利用宣传栏、公交车、出租车电子屏幕,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四)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不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排查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等方式进行督导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强化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报送时效。局属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和汇总本部门行动的进展情况,如实填报《xx市涉黑涉恶线索统计表》(盖章),并报至市“扫黑办”。

环保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5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x发〔2018〕x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晋发〔2018〕x号)、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全省环保系统开展扫黑打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晋环环监[2018]x号、xx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扫黑打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决策部署,xx市环保局决定在全市环保系统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反腐败及“保护伞”与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结合起来,排查环境违法案件线索,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既要有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又要有效打击震慑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充分发挥环保系统的主力军作用,出重拳、下狠手,坚决打击各类黑恶势力,为新时代全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环保领域黑恶势力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全面加强,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防范打击涉黑涉恶的法律法规更加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体化运行长效机制更加完善,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彻底铲除,顶层设计日益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明显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更加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

三、领导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深入开展环保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xx市环保局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有效整合本行业、本领域各种工作资源,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整体合力,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不折不扣完成好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同时,负责指导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每月召开1次以上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工作形势,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办公室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研究政策措施,分析形势案例,掌握工作动态,汇总工作资料,履行好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宣传报道、收集线索等工作职能。每周向市扫黑办报送1条以上简报信息;每月28日前向市扫黑办报送本系统、本部门工作情况,包括落实工作任务的情况、典型经验、重要案(事)件办理情况、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对策建议等,重大情况随时上报;每月10日、25日前向 市扫黑办报送涉黑涉恶案(事)件统计表和1个典型案例深度分析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包括案件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形成原因、主要做法及对策建议等,报送材料要全部建档;每季度末28日前向市扫黑办书面报告本系统、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通报;每年6月25日前向市扫黑办报送上半年工作总结;每年12月25日前向市扫黑办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综合协调组工作职责: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公文收发、存档、转送、登记,每月28日前汇总本系统、本部门工作情况,包括落实工作任务的情况、典型经验、重要案(事)件办理情况、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对策建议等;每季度全面梳理本系统、本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工作的开展、推进、督促情况,发现问题不足,分析原因根源,提出整改建议,明确努力方向,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在本系统、本部门进行通报;积极完成领导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宣传报道组工作职责:按照领导组办公室的部署,组织安排本系统、本部门张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公告》、标语,发放宣传单、宣传册等;设立本系统、本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邮箱和网站,设置举报奖励资金;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简报编写和材料撰写工作,每周在本系统、本部门、本领域以上宣传媒体编发1条以上简报信息,字数控制在2000-3000字,可附相关情况具体材料,及时反映本系统、本部门落实工作任务的情况、典型经验、重要事项和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对策建议等,紧急重大信息第一时间上报市扫黑办。

督导检查组工作职责:按照领导组办公室的安排,负责制定本系统、本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方案,督导检查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通过开展督导检查,对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汇总督导检查工作情况,及时对本系统、本部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通报。

线索收集组工作职责:在领导组及办公室的领导下,及时收集整理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本部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黑恶势力“保护伞”、涉黑涉恶涉腐、有关农村基层组织涉黑涉恶等问题线索,并统一汇总为领导组办公室向市扫黑办和省环保厅报送情况提供数据支撑和情报资源。

联络员:xx

传真:xx

四、实施步骤

(一)摸排取证,初见成效阶段(2018年7月至年底)

在全市环保系统内进行全方位、地毯排查,及时发现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破坏生态环境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和查处。

(二)重点攻坚,深挖彻查阶段(2019年全年)

配合zd机关对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彻底铲除环保领域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全面肃清,夺取全胜阶段(2020年全年)

与有关部门协作建立健全环保领域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压倒性胜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环保部门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环保系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领导组和办事机构,充实工作力量,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

(二)狠抓责任落实

各级环保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环保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解决问题,亲自组织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管控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责。

(三)落实信息报送。

要严格落实环保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报告制度,各县(市、区)环保局要制定本级实施方案,确定一名专职联络员,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报送工作,并将实施方案、联络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号)于7月底前报市环保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

林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6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切实扫除辖区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经党工委研究,决定迅速在辖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充分发动群众,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力争通过3年不懈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特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林场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王伟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场长苏育群任第一副组长,罗国凡、刘文、马璐、吴永锐、陈善华等同志任副组长,康共松、周先平、刘智文、曾长平、龚高华、伍卫华、张海燕、欧以庄、孟继章、贺泽文、袁伟等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罗国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龚高华、伍卫华任办公室成员,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日常工作。

二、实施步骤

2018年初进行部署,正式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展开宣传发动,摸排案件线索,抓捕犯罪嫌疑人,确保在春节后取得积极成效,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2018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2019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会议宣讲。一是各工区、各部门要迅速召开班子会议,传达文件精神;二是各工区要以队为单位召开户主会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区干部要带领工作人员深入队组向职工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新媒体宣传。工区要督促党员群众利用手机微信、微博参与扫黑除恶宣传。各工区要利用“村村响”定期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二)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情况。

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区域、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畅通举报路径。林场派出所、各工区都要设立举报箱,由综治办负责统一制作后发放,要定专人管理,每天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并报送林场扫黑除恶办公室。

2.深入群众走访。各工区要深入群众开展走访调查,从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派出所要发动在押人员检举揭发,同时做好检举人保护工作。

3.集中研判深挖。林场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开展集中研判,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林场派出所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努力做到每条线索都有结果。坚持边摸排、边取证、边收网,对掌握线索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派出所要第一时间果断出手,防止其毁灭证据、逃避打击。

(三)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

1.锁定重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以下十一类黑恶势力:一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二是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煽动、制造群体性事件,扶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抗的黑恶势力;三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四是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五是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强装强卸、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的黑恶势力;六是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七是操纵、经营“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八是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九是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十是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十一是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犯罪。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打出成效,打出实效。

2.依法严惩。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黑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xx各线要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要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林场派出所要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依法办案,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四)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1.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2.组织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林场“扫黑办”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完善群众安全感测评方式,切实加大群众意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绩效考评中的权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3.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并会同公安机关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涉黑涉恶人员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建立违法活动记录;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企业,管理部门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加快建立防范黑恐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和相关案件及时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做好外来务工、无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为他们在就学、就业、务工等方面提供服务,防止其拉帮结派和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进一步健全重点区域滚动排查整治机制,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发挥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重要作用,加快雪亮工程等信息化建设,完善派出所与群防群治队伍联勤巡逻等治安防控机制。对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区域、行业、领域,加强跟踪督导,限期进行整改。

(五) 结合反腐“拍蝇”,深挖黑“保护伞”。

1.加大监督力度。林场纪委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地位,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林场纪委和综治办、派出所要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林场纪委。扫黑办要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

2.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林场纪委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加大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3.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林场纪委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目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六) 强力打击涉毒犯罪行为。

1.严厉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派出所要继续采取“拔钉子”、“端窝点”、“追逃犯”等措施,以“铲非法种植、打贩毒团伙、控吸毒群体”为重点,组织开展缉毒严打攻势,严厉打击涉毒犯罪。加大对涉毒违法犯罪经济处罚力度,斩断黑恶势力的经济来源。

2.加强外流重点人员教育管理。派出所民警要加强流动人口尤其是外流人口的清理,彻底摸清行为反常、经济反常、交往反常的“三反常”重点人员。派出所要加强与流入地公安机关联系,建立信息传递和案件协作机制,实现“双向管理”,确保无漏管失控现象。建立管理延伸机制,将基层党组织、经济合作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向外出人员集中地延伸,坚持教育、疏导、服务、管理并重,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外出人员参与制毒贩毒等违法犯罪。

3.完善源头治理工作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形成全民“反诈禁毒”的浓厚氛围。加强吸毒人员网格化教育管理,将戒毒康复与帮扶管教结合起来,切实降低复吸率。有针对性地修订村规民约,引导涉毒人员走勤劳致富之路,彻底扭转当前涉毒犯罪高发态势。

(七)加强组织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1.持续整顿软弱换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进一步摸清软弱涣散工区党组织情况,逐一研究,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制定整顿方案。对工区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歪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本工区一时没有合适人选的,要从上级机关选派;对党组织生活不正常、长期不开展活动的,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着力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旗帜鲜明同邪教迷信、“黄赌毒”等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成为群众的主心骨;对工区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要帮助工区支部把问题理清楚,把矛盾化解掉,把制度建起来、落实好,对确属“村霸”、涉黑涉恶的工区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林场党委成员要带头联系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的工区,驻区领导和机关干部要把整顿软弱涣散工区党组织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坚持边整顿边巩固,对问题已经解决的要跟踪问效,防止反弹。

2.严格规范工区“两委”换届选举,坚决把不符合工区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要加强对工区“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组织、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具体指导,树立正确选人导向,严格人选标准,明确资格条件,把好入口关,坚决阻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进入工区“两委”班子。组织部门要严格人选资格审查,要会同纪检、公安、信访等相关部门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及时发现涉黑涉恶人员。对黑恶势力通过威胁、贿赂、利诱等方式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

3.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能力。健全工区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发挥村民委员会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工区集体和村民利益。加强对工区治理的领导,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工区治理体系。宣传部门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深入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法律知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引导群众树立正气,勇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林场党委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全场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工区负责人为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xx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分管xx的负责同志是扫层除恶专项斗争直接责任人,要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有关部门要依纪依法慎重处理对扫黑除恶工作干警的举报,防止黑恶势力利用举报干扰办案、打击报复。

(二)强化督导考核。林场党委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工区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工区、部门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表扬奖励,树立鲜明导向。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区域、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相关区域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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