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主任是谁|发改委主任任职述职报告

更新时间:2008-01-24    来源:述职报告    手机版     字体:

国家发改委主任是谁|发改委主任任职述职报告

主任、常务副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06年5月和2007年11月,我在这里从某人大主任手中接过任命书,手持宪法,面向国徽,庄严宣誓。这次某人大常委会决定对我进行述职评议,既是对我依法履行职责的监督,也是对我践行誓言的检验。现将我任职以来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恳请评议。

一、严格遵守执行宪法和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某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作为政府部门负责人,我深深体会到,只有认真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以及某人大的决议、决定,才能正确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

(一)认真学法普法,不断强化法制意识加强普法学习,强化法制意识,这既是党和人民对公职人员的基本要求,也是能否正确履行职责的首要条件。为此,我坚持带头学习,带头参加考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按照“四五”普法要求,我系统地学习了《行政许可法》、《合同法》、《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公务员法》、《环境保护法》、《土地法》、《劳动法》、《招标投标法》、《节约能源法》等公共法律。我把“四五”普法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不仅自己带头学法懂法,还要求党组成员学法懂法,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将“四五”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机关目标管理、纳入“双争”创建内容、纳入督办检查范畴。在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挤出时间参加各种普法培训班,先后有120多人次参加了国家、某、某有关部门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在“四五”普法考试中,发改委全部合格。通过学法普法,发改委系统遵纪守法的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提高。在我任职期间,委机关及所属单位没有发现一起违法违纪现象,没有收到一起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投诉,较好地树立了政府部门的良好形象,被某发改委推荐为全国发改系统“四五”普法先进单位。

(二)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某发改委承担着项目审查、核准、审批、申报等职能。行使职能的过程,既是服务基层的过程,更是一个行政执法的过程。我委着重从两个方面规范执法行为:

1、在审批项目时,严格把好“六关”。一是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把好产业政策关。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难事变通办;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严格把关。二是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把好规划关。对新上项目,须事先听取规划部门的意见,对不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三是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把好环保关。所有新上项目必须以环保部门审批的《环评报告》作为前置条件,否则不得审批。四是严格执行《土地法》,把好土地政策关。在项目选址、用地标准、投资强度等方面,配合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把关。五是严格执行《矿山资源法》,把好资源利用关。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对不利于资源综合利用的项目,不得审批。六是严格把好政府投资关。积极为某政府当参谋,帮助优化方案,降低投资,对不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帮助政府把关,对楼堂馆所等项目,严格控制。由于我们坚持依法行政,有效提高了在建项目的质量,较好地发挥了投资效益。去年国家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时,共检查我某在建项目560个,其中轻微违规项目14个,仅占3.07%,被列为全某审批项目最规范的某。

2、在管理项目时,做到“三个加强”。一是加强项目“四制管理”。特别是对政府投资项目,涉及到公众安全的重大项目,以及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重大项目,严格实行业主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合同制,对以上几类项目,我委每年都要组织专项检查,凡是没实行“四制”的都要限期整改。二是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我们配合财政部门,制定了《XX某国债资金管理办法》、《XX某以工代赈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从制度上堵塞了资金管理上的漏洞,并及时开展自查和专项检查,确保资金不出问题。经过国家发改委多次稽察、国家审计署多次审计,我某国债资金管理规范,充分发挥了效益,受到国家和某发改委多次肯定。三是加强重大项目稽察。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察暂行办法》以及国家、某发改委有关要求,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三年多来,我们共稽察重点项目20个,检查国债项目409个、某统筹项目241个、某专项资金项目150个。通过稽察和检查,及时纠正项目建设的不良苗头,加强了资金管理,确保了工程质量,发挥了投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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