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领导班子成员]2013年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分解

更新时间:2016-10-29    来源:廉政建设    手机版     字体:

[河南省领导班子成员]2013年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分解

2013年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分解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意见》任务要求,集聚区党工委对2013年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了分解,请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推动玉川产业集聚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一、刘兵奇(党工委书记)

责任范围:对玉川产业集聚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集聚区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指导玉川产业集聚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指导玉川产业集聚区承担的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1、负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工委和集聚区整体工作格局,同目标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的有效机制,确保“一岗双责”落实到位。

2、负责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年初进行责任分解,与班子成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半年考核一次,年终总评。年内听取两次领导班子成员关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专题汇报,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强对集聚区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

3、负责玉川产业集聚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重大案件查处的领导和协调,建立健全重大案件查处的协调机制并抓好落实。

4、带头认真落实市委重点工作任务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

5、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干部,反对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贯彻落实《济源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分工方案》,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机关,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不会作为现象的发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二、刘万玉(管委会主任)

责任内容:负责玉川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管委会纠风工作负总责。

(1)协助党工委书记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纪委安排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对管委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负总责;

(2)认真贯彻党内监督制度,在强化党风监督中发挥协调和主导作用;

(3)加强各部门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建设,年内听取两次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汇报,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党风党纪和纪律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提高工作效率;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强对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

(4)抓好宣传工作,把党的政策及时传播到干部群众中去,把握宣传舆论导向;

(5)加强对重大事故的监督检查,保证安全生产。

(6)改善投资环境,抓好管委会领导干部反腐倡廉和廉洁自律工作。

三、王自力(党工委副书记)

责任范围:对办公室、社会事务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办公室、社会事务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指导分管科室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任务的落实。

1、负责办公室、社会事务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责任制的落实,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年内听取两次分管部门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汇报,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半年考核一次,年终总评,写出总结报告。

2、督促管委会全体人员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增强机关人员廉洁自律、依法行政意识,杜绝“吃、拿、卡、要、报”,不断增加集聚区工作效率。

3、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向全体公开廉政承诺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年终对廉洁自律、履行“一岗双责”及抓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写出述廉报告

4、抓好分管科室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不会作为现象的发生。

5、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省委市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向全体干部公开廉政承诺书,自觉接受监督。

四、杨耀武(武装部长、副主任)

责任范围:对招商部、投融资中心、统计科、财税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任务的落实。

1、负责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年内听取两次分管部门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汇报,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半年考核一次,年终总评,写出总结报告。

2、抓好招商部、投融资中心、统计科、财税所廉政勤政建设,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确保廉洁自律规定在分管科室的落实。

3、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向全体机关干部公开廉政承诺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年终对廉洁自律、履行“一岗双责”及抓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写出述廉报告

4、抓好分管部门的效能建设,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不会作为现象的发生。

5、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省委市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向全体机关干部公开廉政承诺书,自觉接受监督。

五、郑仁忠(副主任)

责任范围:对经济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任务的落实。

1、负责经济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年内听取两次分管部门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汇报,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半年考核一次,年终总评,写出总结报告。

2、抓好经济部的廉政勤政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力度,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群众的安全发展意识。

3、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向全体机关干部公开廉政承诺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年终对廉洁自律、履行“一岗双责”及抓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写出述廉报告。

4、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抓好分管部门的效能建设,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不会作为现象的发生。

5、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的宣教活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翟争光(纪工委书记)

责任范围:对纪检监察、信访稳定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协助党组书记、局长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任务的落实。

1、主要抓好《2013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意见》的落实情况。

2、抓好集聚区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报告市委、市纪委,并协助组织搞好调查处理。

3、负责集聚区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每年定期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市委、市纪委。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主持抓好选拔任用干部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5、抓好党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季度公开一次。

6、抓好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七、翟宏峰(副主任)

责任范围:对规划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任务的落实。

1、负责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年内听取两次分管部门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汇报,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半年考核一次,年终总评,写出总结报告。

2、抓好规划部廉政勤政建设,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确保廉洁自律规定在分管科室的落实。

3、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向全体机关干部公开廉政承诺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年终对廉洁自律、履行“一岗双责”及抓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写出述廉报告。

4、抓好分管部门的效能建设,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不会作为现象的发生。

5、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省委市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向全体机关干部公开廉政承诺书,自觉接受监督。

玉川产业集聚区的领导同志要按照中央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全会、市纪委全会的精神要求,对主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各位领导之间要加强联系,及时沟通,对共同负责的工作任务共同研究,紧密协作。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廉政准则》以及廉洁自律各项要求,为全局干部职工作出表率,进一步推动玉川产业集聚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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