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司法局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更新时间:2016-10-27    来源:廉政建设    手机版     字体:

司法局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司法局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三篇

2013年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一

2013年,地区司法局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地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推进局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推进机关党员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结合起来,继续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强化局机关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培育机关工作人员的宗旨观念、依法行政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有力地促进了党员干部的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一、加强党风廉政机制建设,全面创建廉洁型机关

(一)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按照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明确了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力构筑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内设部门落实执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年初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印发了地区司法局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和责任分解方案,并与局机关各科室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科室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量化考评,与科室、个人的考核奖惩挂钩,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坚实的政治基础。

(二)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细化和查找司法局机关干警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及其表现形式,在已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反复修改、补充、确定防控风险具体措施。局领导和各科(处)室负责人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我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顺利推进。进一步制订和完善地区司法局工作规则和考核、监督、问责等制度规定,形成一套程序严密、配套完善、可操作性强、相互监督制约作用明显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规范干部职工行为,实现岗位廉政风险管理的规范化。

(三) 健全完善监督机制。按照“四个不直接分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党组及行政议事规则,推行副职领导主管财务、正职领导进行监管的双向监督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等制度,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强化党内监督,开展了对各县(市)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评检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在开展对各县(市)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的督查工作中,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同时加强对今年新提拔科级干部的廉政考察,开展了任前廉政谈话,进行了岗位廉政警示教育,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认真落实“五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在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重大事件处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时严格执行“五重一大”制度,将贯彻执行“五重一大”制度情况列入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执行“五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在今年地、市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等重大事项中及时向地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报告,并对“五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除应保密的外,都能通过局全体干部大会、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党务公开网和党务公开微博进行公开。

二、加强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全面创建学习型机关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增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整体效应,制定了《地区司法局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确保反腐倡廉学习教育工作到位。

一是坚持每周五集中学习制度,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王岐山同志的工作报告、张春贤同志在自治区党委八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纪委八届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强化了全体党员的从政道德、职业道德、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二是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通过举办廉政教育专题讲座、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讲座、参加地区廉政知识测试等方式,对干部职工进行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廉政意识等内容的培训。三是认真抓好正反典型教育,开展了向“当代雷锋”庄仕华同志学习活动,观看了中纪委摄制的电教片《领导干部从政道德警示录》,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座谈讨论,深刻分析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并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进行自查,找出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使全体干警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增强了党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四是组织开展地区第十五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重点开展了“五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廉政专题学习,播放一部典型案例电教片,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开办一次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活动,进行一次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育活动,对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和律师党员将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忠诚履职、廉洁奉公等党风廉政教育的内容和要求,体现在“亮岗履职”的承诺中,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年活动,营造机关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

地区司法局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主线,与地区“法治六进”、“机关文化建设年”和“德行哈密”活动有效结合在一起,通过开办机关大讲堂、道德讲堂、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干部轮流授课等形式,将党建文化、廉政教育和精神文明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一是将廉政文化与“法治六进”活动相结合,将廉政教育纳入地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开展“六五”普法工作中,以“法治六进”为载体,用廉政教育法制讲座、廉政书画展、法治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廉政文化进行宣传、普及,进一步延伸和拓展了廉政法制教育的领域和范围。

二是投入经费,精心制作了以“廉政建设”、“道德建设”及警句名言为主要内容的宣传牌,将局机关每个楼层都建成廉政文化长廊;每上一层楼,都有不同内容、不同风格的文化墙;每进一个会议室,都有体现司法行政文化的牌匾和标语;每名党员干警桌上都设有廉政风险防范的等级标示和廉政警句的监督牌,努力在党员干部中营造一种“崇廉尚廉、思廉思进”的文化氛围。

三是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活动。党组副书记、局长王忠锋同志围绕“保持纯洁促廉洁”的主题,从共产党员保持纯洁性的重要性、保持党员干部清正廉洁,以及司法行政干警必须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三个方面,进一步强调了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为使讲课更加生动、形象,精心制作了课件,以图片和漫画的形式生动地进行展示,充分发挥了司法局领导干部“引学”和“带学”的作用,进一步推进地区司法局“廉政文化建设年”活动引向深入。

四是每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都签订了“党员干部廉政承诺书”,按照各自分工和岗位职责,分别制定责任书内容,将廉政承诺书的履行情况列入年底党员民主评议和科级干部量化考核内容,并在单位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让全体党员进行监督,确保承诺书签订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五是开展了“廉政书法比赛”。党总支专门召开总支会议,讨论制定活动方案,为所有参赛人员精心准备统一稿纸,并精选两篇廉政美文,全体党员干部在踊跃参加的同时,认真的完成了自己的参赛作品,由党组书记王瑛同志为组长的裁判组,最终评选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通过开展廉政书法比赛,不仅进一步丰富广大党员和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加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热情,同时也增强了机关党员和干部的团队精神,树立廉政意识,进一步推动“学习型、廉洁型机关”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切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和绩效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一)深入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地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地区司法局2013年度绩效管理考评工作方案》,将指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各有关单位、科室,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地区司法局2013年度绩效考评指标》,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每项考核指标逐条进行分析,合理量化,各县(市)司法局、本局各科室对照考核任务,进行半年和年度绩效自查,自评打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以管理促作风、以考评提效率。

(二)继续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调整充实了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督查组,健全完善了机关效能建设督查工作制度,设立了效能投诉箱和公示投诉电话,加大了对全系统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督查力度,促使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能更好地依法履责、高效办事。认真执行《哈密地区司法局机关效能建设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调整了督查组成员,健全完善了效能督查制度,采取群众测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定期对机关各科(处)室、全体工作人员实施量化考核,使机关全体干警工作有标准、作风有约束、学习有目标、履责有监督。

(三)切实改进作风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按照地委“十二项规定”,制定了《地区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从改进学风、加强调研、精简会议活动、规范文件、简报和新闻报道、控制经费开支、厉行勤俭节约等十个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范,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制定了22条具体的措施,并由地区司法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督查组负责对全系统执行、落实规定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积极开展警务督察工作。制定了《2013年地区司法局警务督察工作要点》,把警容风纪、着装管理、警车管理、对“危安类”和“三类”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及重大警务部署组织实施情况的督察工作、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效能方面都纳入警务督察工作范围。局警务督察组对两县一市司法局、各基层司法所开展了警察督察专项活动,对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容风纪、着装管理、警车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督促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从而进一步规范干警履职行为,增强干警警容风纪意识,强化干警纪律作风养成,有效提升警务效能。

(五)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积极开展党务、政务、事务公开工作,通过充分利用哈密政府网、党务公开网、哈密普法网站、党务公开微博等信息平台,将单位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及工作动态进行发布,及时更新党风公开网及党务公开微博,努力拓展党务公开的途径。在地区公证处、地区法律援助中心等窗口单位、办公场所显要位置设置政务公开栏,将单位经费使用情况、重要决策、重大事项进行公示,在司法局办公大楼入口处及大楼外侧制作设置党务公开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坚持以服务为民、廉洁从政为重点,牢固树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

(一)启动2013年全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在系统内开展了警示教育、提升服务质量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了开门评议、网上评议、跟踪评议和行风监督员评议活动,积极推进部门行业民主评议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形成作风建设督查、评议、考核的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通过媒体、宣传栏、门户网站和岗位监督岗等载体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全面、及时公开,促进司法行政权力高效运行,提高行政效能。

(三)建立完善了责任追究机制。结合司法行政特点,进一步健全干警投诉、执法过错违纪责任追究、涉法涉诉信访处理等机制,进一步强化自查、评议和责任追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四)注重加强基层调查研究。今年,局领导班子主要成员多次带队深入县(市)各基层司法所、调委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地区各法律服务机构,了解基层工作开展情况,调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倾听基层对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建议,为进一步明确司法行政发展思路奠定了基础。深入扶贫联系点—萨尔乔克乡巴牙村开展了扶贫工作调研,深入贫困户家中与牧民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巴牙村基本情况、收入状况和牧业生产方面存在的困难,并根据情况确定了今年的扶贫工作思路和扶贫项目,为今年巴牙村整村推进工作,共筹资10万元为每户安装一个太阳能。每名局领导根据调研项目撰写了1-2篇党建、扶贫、廉政建设、法律服务行业、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调研报告。

(五)着力抓好法律服务行业纠风工作。年初与各直属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所、法律援助中心签订了《法律服务行业纠风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了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的有效落实。进一步建立律师诚信监督体系,加大了对公证、律师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廉洁警示教育,加大对公证、律师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地杜绝了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2013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反腐倡廉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廉政教育的形式还需进一步多样化、廉政档案还需进一步规范、与上级纪委及其派出纪工委的沟通联系还需进一步加强。

六、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作风建设为中心,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条主线,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规范约束、纠正惩处为主要措施,突出抓好四项工作,即: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工作,解决群众关切热点问题;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完善制约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杜绝系统内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确保畅通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水平、提升行政效能。

(一)突出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着力抓好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采取不同形式,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强化教育措施、落实教育任务。创新载体,着力抓好廉政文化活动。

(二)突出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建设。对缺乏配套性,原则规定得多、细节规定得少的制度,逐一进行梳理和清理,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性,努力形成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三)突出抓好监督检查工作,提高落实政策的执行力。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全系统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落实党员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对涉及到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实行全方位监控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

(四)突出抓好责任落实、措施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提高执行力。围绕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两个关键环节,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地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2013年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纪委和省司法厅纪委的监督指导下,市司法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的反腐倡廉方针,切实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按照市纪委关于印发《xx市XX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德纪办〔XX〕18号)和关于印发《XX年全市党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德纪办〔XX〕19号)精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深入推进具有xx司法行政特色的党风廉政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证。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未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违法违纪案件。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龙头”工程,是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关键。局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把此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早谋划、早部署。一是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年初制定下发了《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了19项具体措施,在加强党内监督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明确提出坚持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成立了以市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余党委委员为副组长,机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分解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度目标。二是建立定期分析会制度。局党委坚持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分析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市局党委在4月初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

落实“三项重点工作”暨反腐倡廉工作会,传达贯彻全国、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并就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厅长刘作明在全省反腐倡廉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体系。市局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逐项分解,并在年初分别与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和局党委委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处室与分管领导签订目标责任书。责任落实到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和各分管领导、各处室,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全局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合力。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成果运用。坚持年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把考核成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促进“一岗双责”的落实。

(二)增强责任,推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局领导始终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继续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不准”规定。一是把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作为“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xx、平安xx”的切入点。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二是继续做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及《补充规定》的督促、检查情况,做好反腐抓源头工作,坚持制度落实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三是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围绕权利运行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措施,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大力推行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四是认真履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局党委明确分工,做到责权统一。五是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认真落实

《十二个不许》、《六条禁令》等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做出廉洁自律承诺。六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实行公开办事承诺,把工作职责、内容、程序和时限等向社会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七是严格财务手续http:///fanwen,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继续认真实行“一支笔”签字制,严把政策关,杜绝工作中出现违纪审批、把关失控现象发生。八是认真组织开展好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共发放问卷调查120余份,收回109份,并邀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到会指导。九是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聘请市人大、市政协、市委政法委、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对象等相关代表为政风行风监督员,定期组织监督员反馈信息,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三)加大力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

一是认真开展了对党政机关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开展清理摸底工作。二是认真组织市律师协会、省公协xx办事处、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研究制定彻底清理“小金库”的办法和措施,坚决切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三是切实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认真落实《xx市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对公务用车维修、加油、保险及经费预算、费用核定等方面的日常监管,进一步细化公务用车节油奖励措施。四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从严控制举行会议的数量和规模。五是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从节电、节油、节水入手,加强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在去年的基础上再降5个百分点的目标,进一步推行无纸化办公。

(四)创新机制,推进司法行政行风建设

局党委坚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制定实施意见,开展作风大讨论,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把纠正

行业不正之风作为司法行政行风建设工作重点,坚持纠建并举,加大防治力度,建立纠风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政风警风行风建设。一是以“法律惠民”为主题,进一步加强政风建设。进一步完善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建设,设立了行政审批科,规范了行政审批事项和工作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抓好“三大中心”窗口建设,继续落实“590”工程。二是以“诚信为民”为主题,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党建工作,强化行政监督和行业自律,健全执业监督处罚体系。加强公证公信力建设,强化执业监督,严把质量关,使公证更好地成为预防纠纷的重要防线。9月,通过抽查全市各类公证卷宗350件,发现我市各公证处程序意识、质量意识、风险意识得以增强,公证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公证管理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畅通法律服务渠道,完善便民措施,提高效率和质量,使法律援助成为名副其实的“民生工程”。加强司法鉴定行业的规范和管理,持续提高社会公信力,使司法鉴定“有人做、做得起、信得过、用得好”。三是以“联系会议”为载体,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廉政建设上台阶。今年四月,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片区联席会议制度》和《绵阳片区联席会议章程(草案)》有关规定,绵阳片区第三次联系会议在绵阳成功召开,会议就司法行政系统惩防体系建设进行了研讨。会上,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向元强代表局党委作了《完善反腐倡廉制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经验交流发言,xx司法行政系统在惩防体系建设方面的成功做法得到了省司法厅纪委以及片区成员单位的高度评价。四是以帮扶活动为契机,巩固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成果。认真组织开展帮扶地震灾区特困户、春节期间“送温暖”慰问活动、“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和市级部门帮扶新村等活动,局领导带队深入联系点了解情况,制定联系帮扶措施,为灾区困难群众安全过冬、联系帮扶点、玉树地震、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绵竹清平特大山洪等捐款捐物共计11万多元,切实做到为群众真办事、办实事、办好事,树立了司法行政系统良好的勤政廉洁形象。五是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扩大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为民的影响力。认真组织开展了“六个一”活动(即:听一次专题学习辅导、看一次专题教育片、参观一次重建后的灾区、组织一次专题讨论,走访一次定点帮扶村,帮扶一户贫困家庭),组织全市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参加省司法厅主办的“XX四川群众喜爱的法律服务机构宣展活动”,认真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活动中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市局党委和仁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在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各部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2013年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根据中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2012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思想为指导,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为全面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严明纪律、明确职责,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

第一,提高认识,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深入开展思想政治纪律教育和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和省、市、区的权威,坚决执行上级的决定、决议。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和促进中央、省、市、区和司法厅、局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在本局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第二,加强监督,提升司法行政职能。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始终把服务桃城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任务,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为加快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保障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的落实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严肃工作纪律、强化效能问责,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和事,坚决予以查处,从而为司法行政各项任务的落实提供纪律保证。

第三,明确职责,认真落实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承担的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对全年反腐倡廉工作目标进行责任分解,逐项落实到各股、所、处、中心,并明确工作目标、完成时限。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环节,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领导责任,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相互协调,共同发展、整体推进。

二、强化学习,全面推动廉政文化建设

为了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我局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统揽;以继续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以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为依托,全面推进我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培育和弘扬廉洁价值理念,构建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廉政文化。

一结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等各类学习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的活动,强化干部宗旨意识。组织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并在每一次专题活动结束后,所有干部需上交一份心得体会或相关调研文章,真正做到有组织、有实施、有总结。二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班子队伍建设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作风效能建设,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切实服务经济发展环境。三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信念,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采取辅导、讲座等形式,继续做好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同时,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培育以廉为荣、以贪为耻、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

三、健全机制,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的制度,争取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行为的发生。一是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搞一人说了算,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程序、滥用职权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纪律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二是认真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警”的方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制度和法律服务队伍的各项管理措施,杜绝法律服务活动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文明、公正、廉洁执法。三是坚持勤俭节约、整治奢靡之风。认真落实中央有关厉行节约等规定,严格财经纪律和财务报销制度,规范财务开支。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和“一支笔”审批签字制度,进一步规范公款消费,严肃公务接待纪律,严禁大吃大喝或变相用公款请客送礼。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严禁私驾私用公车和酒后驾车。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坚决切断“小金库”资金来源。规范财务、资金管理和津贴补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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