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手抄报]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

更新时间:2021-05-16    来源:廉政建设    手机版     字体:

[\扫黑除恶\手抄报]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

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 1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持续开展宣传发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深入开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迫切要求。我们必须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协调保障工作,驻村干部对所管辖村进行“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

加大宣传氛围。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利用LED显示屏在各公共场所播放宣传标语,开展院坝宣传会等多种形式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广泛宣传。利用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敏感时期,联合派出所、综治办开展治安巡查,将黑恶势力“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

建立长效机制。以此次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为契机,将集中打击与经常性打击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坚持严打整治方针不动摇。

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种宣讲形式,群众对黑恶势力犯罪有了更全面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的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增强了居民的反黑反恶监督意识。

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 2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持续开展宣传发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深入开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迫切要求。我们必须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协调保障工作,驻村干部对所管辖村进行“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

加大宣传氛围。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利用LED显示屏在各公共场所播放宣传标语,开展院坝宣传会等多种形式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广泛宣传。利用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敏感时期,联合派出所、综治办开展治安巡查,将黑恶势力“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

建立长效机制。以此次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为契机,将集中打击与经常性打击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坚持严打整治方针不动摇。

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种宣讲形式,群众对黑恶势力犯罪有了更全面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的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增强了居民的反黑反恶监督意识。

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 3

2018年新年一开始,“扫黑除恶”就成了一个热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最简单的目的就是还社会安宁。重拳出击,扫黑除恶,对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有着重要的意义。

提及社会中的黑恶势力,广大群众无不深恶痛绝,黑恶势力横行霸道、欺民扰民、目无法纪、为非作歹的行为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也破坏着社会的治安与稳定,特别是一些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利,参与涉黑等违法犯罪中,剥夺人名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就此,“打黑”、“扫黑”也是截然不同的,“打黑”更多的是从社会治安的角度出发的,而“扫黑”确是从夯实党的指正根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出发的。扫黑除恶在更大的范围、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一切黑恶势力,不仅打击了犯罪,还要打击一切违法乱纪的现象。做到源头治理、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为做好此次专项斗争,基层做好了一切准备。一是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的重大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二是要树牢“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贯彻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三是要正确认识当前全县扫黑除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四是要高度重视,迅速统一思想,提高政治担当意识。五是要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启动,强力推进。要突出重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要宣传到位,发动群众,市镇政府设立扫黑办公室,法律宣传进村进户,发现线索及时移送,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相结合,同步侦办,迅速对黑恶势力形成压倒性态势,在这种高压势态下,对涉黑涉恶人员从重从快打击。维护人名群众的利益,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安全感。

扫黑除恶的冲锋号已经吹响,我们必须坚定打赢这场攻坚战的决心,立足于自身工作岗位,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放过任何一股恶势力,为不断增强人民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 4

近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进驻我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深挖彻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斩断“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条。

发现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等问题,加大巡视巡察监督力度,与政法机关建立协同办案机制,对已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有“保护伞”的,逐案过筛、扩线深挖,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一查到底,确保除恶务尽。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快处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筛选一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案件成因,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完善制度,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为契机,推动工作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和教育管理。

我们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同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通过不懈努力,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 5

一起案件,66名党员干部受查处,其中有13人充当“保护伞”,“林氏父子案”在当地引发强烈关注。“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不仅有效惩治了黑恶势力犯罪,更铲除了其滋生壮大的土壤。”福建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标本兼治,有力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厚植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2018年9月7日 人民网)

黑恶势力的存在,对当地的人民生活和社会治安都形成了严重的威胁,对地区的经济发展造成了恶劣影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今年年初以来,国家就颁布了有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地通知通告,对黑恶势力更是重拳出击,开展专项打击治理,体现出党和国家对实现人民美好生活和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做出的一项强力举措。

开展扫黑除恶,要进行深层次、全方位的打击治理。不论是位居高位的“大老虎”,还是基层潜伏的“小苍蝇”,只要是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利益,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就要严肃查处。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保卫人民群众利益的攻坚战。要打赢这场攻坚战,需要依靠党员干部同广大人民群众相结合。党员干部要做到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党性修养,坚决抵制黑恶势力,以自身为表率。同时,要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人民群众作为历史的创造者,是党和国家发展的基础和动力。同时,人民群众也是受到黑恶势力影响的直接受害人,党员干部要深入基层,倾听人民群众的心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只有将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二者结合起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才能有效进行,黑恶势力才能彻底铲除,国家实现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 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党中央、国务院今年年初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省委、市委和区委及时进行了工作部署和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事关人心向背、人亡政息,事关基层政权巩固发展和国家安定团结,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党中央、国务院在这个时间节点做出的政治工作安排,全党同志一定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同志们撑腰鼓劲,为公检法司机关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深挖“保护伞”提供组织保障。全党同志一定要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鲜明的立场,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基层党员干部决不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个政治任务上栽跟头。

――聚焦涉黑涉恶重点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得是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行为,除得是各类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一是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二是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同时依法依规办案。三是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快处置,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其他参加人员要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四是坚持依法迅速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清除黑恶势力物质基础。五是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合力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性质,切实承担起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使命,法定职权必须为。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谨防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最大程度挤压黑恶势力存在的土壤。要建立完善线索发现移交机制,确保各职能部门把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转送。政法机关也要在行使公权力的同时,依法依规向相关执法机关提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建议。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永远在路上。各职能部门及党员干部要恪尽职守、奋发进取、敢于斗争。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要全党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思想上保持高度统一,我们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就一定会以雷霆万钧之势铲除黑恶势力生存的空间,还党和人民一个朗朗乾坤。

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 7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平安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前提。相对于一般犯罪而言,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社会危害更为严重。当前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安全方面的期待值越来越高,消除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威胁和滋扰已经刻不容缓。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二要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扫黑除恶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协调各方面力量促进形成整体合力。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统筹各方面资源力量,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治理手段,更加有效地扫除黑恶势力。

三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扫黑除恶必须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经得起历史检验。同时,为有效避免黑恶势力发展壮大,减少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危害,在专项斗争中必须切实加强及时发现苗头性黑恶势力的能力,加强彼此之间沟通与协调合作,畅通“露头就打”的工作渠道,保障扫黑除恶发挥出最佳的社会效果。

四要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当前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攻坚期,发展面临矛盾交织、风险隐患增加等多重挑战,扫黑除恶更显紧迫和必要。这次扫黑除恶打击黑恶势力本身外还强调要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组织建设。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铲除黑恶势力存在的土壤,实现标本兼治之效。

五要紧紧依靠群众,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们斗争。群众中蕴藏着巨大智慧,群众也是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力量。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必须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在各级党委领导下推动各级部门各司其职。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黑恶势力存在绝不能成为短板。各有关部门应结合自身职能,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 8

一是源头治理。及时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当前辖区的黑恶形势,对黑恶势力容易滋生的领域、场所,进行大清查、大整治,全力堵塞各类安全隐患漏洞,坚持“有黑就打、无黑除恶、无恶销案”的方针,防止各类黑恶痞霸分子在辖区落脚扎根,全面强化社会治安管控工作。

二是重点摸排。对存在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治安相对较差的重点区域及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综治办联合派出所、司法所进行逐一排查,突出问题导向,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领导干部包案制度,使扫黑除恶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三是化解矛盾。发动各网格信息员入户排查,加大对重点人群的排查摸底,强化管控措施,防止重新违法犯罪;对社会保障、劳动就业、邻里纠纷、社会服务等重点领域进行排查调处,切实做好矛盾纠纷的预测、排查、调处工作,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是强化宣传。加大法律法规宣教、咨询力度,引导群众运用正确的方式表达合理的法律诉求,切实提高了辖区居民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对参与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信心,不仅起到了威慑犯罪、警示社会的积极作用,也营造了人人关心“扫黑除恶”、人人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

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 9

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国当前正处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党的十九大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然应在法治框架内进行。依法扫黑除恶,就是要求有关机关要善用法治,以法治方式推进,应重视以扫黑除恶工作为契机,推进和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将扫黑除恶作为实践和检验法治国家建设和成效的具体实例。

体现的是中央对黑恶违法犯罪整体治理的新战略,也是有关部门和执法司法人员在落实中应该重视的问题。毫无疑问,违法犯罪是个法律问题,但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仅仅将其局限为单纯的法律问题。黑恶势力的生长,绝非一日之事。我国社会秩序整体良好,政府对社会具有强大的管理能力,如果没有“关系网”“保护伞”为黑恶势力撑腰,如果黑恶势力不采取隐蔽化的生存方式,是没法生存壮大的。在一些地方、行业、领域,黑恶势力之所以滋生蔓延,与这些地方、行业、领域基层政权建设薄弱有关,与庞大的“关系网”“保护伞”支持有关,与黑恶势力采取隐蔽化形式和具有较强逃避打击能力有关。所以,各有关部门只有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只有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基层“拍蝇”共推进,同部署,同落实,才能从源头上实现对黑恶势力的根本性治理,才能实现“扫净”黑恶势力的预期目标。当然,这种整体性推进的做法,势必增加扫黑除恶工作的难度和强度。

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 10

黑恶势力是制约社会发展的毒瘤,是人民深恶痛绝的顽疾。在当今社会,黑恶势力看似已经远离群众,得到压制,但事实上,仍有部分黑恶势力残余,严重的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要彻底摘除这些“毒瘤”,就需要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除恶务尽,才能还社会一片安宁。

政法部门的重拳出击固然重要,但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才是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这是由于人民群众是有关犯罪和社会治安问题信息最广泛、最直接、最敏感的来源,是对违法犯罪行为施加影响最普遍、最直接、最及时的力量。离开人民群众支持的扫黑除恶无异于黑夜探路,摸着石头过河,把不准方向,摸不清虚实,走不少弯路不说,还很可能“一事无成”。

“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只有广泛的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战役中来,大家形成共识,凝聚力量,攻击克难,才能切实打好扫黑除恶主动仗、攻坚仗、整体仗,不断夺取专项斗争新胜利。而发动人民群众,仅凭广而告之,喊口号,摇大旗肯定不行。没有实实在在的,看得到的变化和成效,如何真正让大家信服;没有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又如何能赢得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有关扫黑除恶的文章: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扫黑除恶心得体会 7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7篇法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2篇乡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汇报4篇2018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讲话稿

本文来源:http://www.cyloushi.cn/dangtuan/1691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