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廉政党课_乡镇廉政党课讲稿

更新时间:2020-08-28    来源:党课教案-党课讲稿    手机版     字体:

2019廉政党课_乡镇廉政党课讲稿

按照市纪委的要求,今天由我来上一堂廉政党课。谈到讲课,特别是讲廉政党课,我真是有些为难,因为一方面自己理论水平有限,另一方面在这方面没有做过系统的研究,因此应该说不具备授课的条件。但既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我也只能勉为其难,今天讲课是谈不上,主要把自己平时学习中积累的一些资料和体会,和大家做一个交流。

一、中国共产党反腐败经历的历史阶段

纵观党的90年,大体可划分为三个阶段,革命战争阶段,社会主义建设阶段,改革开放以后至今。三个阶段各有其鲜明的时代特征。共通的是,反腐大旗一直在高高飘扬。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中国共产党是以反腐败起家的。中国共产党靠不断反腐败赢得民心,在解放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的清廉同国民党的贪污腐败形成鲜明对比,深得群众拥护,民心所向胜过百万雄兵,这是中国共产党能够夺取全国胜利的重要原因。

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够拥有强大抗体,所以能纠正错误不断前进;保持与时俱进,因而能与时代同行;不断清洁自身,坚决反对腐败,更是赢得民心的关键。纵观党的90年,虽然各个阶段的特征不同,但反腐却一直贯穿其中。一个50多人的政党,90年间发展到拥有8000万成员的世界第一大党;一个积贫积弱的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60多年后在世界上傲然屹立,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一个饱受苦难的民族,在新世纪迎来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令人振奋的曙光。

(一)革命战争阶段:(1921年-1949年)

1927年10月,毛泽东在井冈山向部队宣布了三项纪律:行动听指挥,不拿老百姓一个红薯,打土豪要归公。这也是“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发源地。

典型案例:1931年,时任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的谢步升因利用职权贪污财物、牟取私利被处决,成为我党反腐败历史上被判处死刑的第一个“贪官”。在处理谢步升的问题时,毛泽东同志严肃指出:“腐败不清除,苏维埃旗帜就打不下去,共产党就会失去威望和民心!与贪污腐化作斗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天职,谁也阻挡不了!”当时毛泽东还亲自处理了左祥云案、瑞金贪污腐败窝案、黄克功案和肖玉璧案等五大腐败案。这些反腐案例具有重大意义,尤其通过黄克功和肖玉璧的两个案例,更是向全体党员和广大人民宣告了党坚定的反腐败决心。纵是劳苦功高,只要触犯党纪和相关制度照样会受到惩处;纵是标的额少,但执法者一样要秉公办案,不留情面。

(二)社会主义建设阶段:(1949年—1978年)

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开始经受执政的考验,第一代领导集体对执政党开展了反腐败斗争的实践和理论探索。进京“赶考”前,在1949年3月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就告诫全党要警惕“糖衣炮弹”的进攻。他说“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我们必须预防这种情况。”

建国初期就有一些党员干部经受不住考验,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开始出现。中国共产党果断采取措施,在全国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据不完全统计,到1952年1月,全国共查出贪污旧币1000万元以上的贪污犯10万余人,判处死刑的有42人。紧接着在1952年4月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新中国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对贪污罪的惩治作出明确规定。

典型案例:刘青山、张子善案。天津地委书记的刘青山和天津专区专员张子善被送上了断头台,引起了全党的警惕和社会的震动。在处决刘、张两人之前,面对部分高级干部的求情,毛泽东指出:“治国就是治吏!

(三)改革开放至今:(1978—今)

2002年12月5日,胡锦涛在就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仅20天后,就冒雪来到河北省西柏坡进行调研。胡锦涛重温了诞生在西柏坡的著名的“两个务必”经典论述的涵义:党要经受住执政的考验,务必使同志们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典型案例:轰动全国、震惊中外的陈希同、陈良宇、成克杰、胡长清、韩桂芝、郑莜萸等一批腐败高官得到了严惩,充分展示了我党反腐倡廉的决心和信心。

在1982年4月10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邓小平发出了警告。他说,反对腐败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

从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建设史可以得出结论,中国共产党一直没有放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习近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强调,我国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全党同志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这充分表明了中央在反腐败问题上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江泽民同志曾指出:“反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

胡锦涛同志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

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所说的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这些论断,我认为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意义的非常深刻和准确概括。

习近平同志指出,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同时,也更严厉地强调,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之前查办“天价烟”局长周久耕、“表哥”杨达才、“房叔”蔡彬,以及雷正富等案件,尽管群众反映强烈、关注度高,但由于涉案官员级别低,被群众认为是“拍苍蝇”。十八大以来,中央查办的一系列省部级案件,以及当前审理的刘志军、薄熙来案件,充分表明,中央有力量、有胆量、有能力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通过这些大案要案的依法审理,也以铁的事实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从严治吏,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的坚定决心。公诉薄熙来事件充分体现了新一届领导人对反腐问题的决心,重塑了党的形象,用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的利益,大快人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老虎”还是“苍蝇”,只要违反法纪、损害百姓利益,就要绳之以法。在打击腐败的震慑下,让干部把权力放在制度的“笼子”里让反腐倡廉落到实处。

我国历史上历代王朝的更替,国际上东欧巨变、苏联解体,虽然有各自的特殊原因,但都存在一个通病,就是严重腐败和脱离人民群众。

以前苏联为例。

对苏共亡党的原因,我国理论界已谈得很多。如帝国主义的颠覆破坏和和平演变活动;苏共长期拒绝改革开放,坚持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导致的经济停滞和落后;还有后来推行错误的改革路线,背弃马克思主义原则,削弱党的领导等等。但还有一个不能忽略的重要事实,人们谈得相对较少,即苏联共产党不仅被国内外的反共势力搞垮,还被她一直代表的工人阶级和苏联人民抛弃。而这后一点,是导致苏共亡党的决定性因素之一。那么苏共为什么会被抛弃呢?我们通过下面的材料,可能会找到答案。

十月革命初期,曾流传着一个动人的故事:粮食人民委员(相当于粮食部部长)瞿鲁巴因饥饿而晕倒在人民委员会会议上。在饥荒时期,瞿鲁巴拥有调拨几百万甚至几千万普特粮食的权力,但是,他却没有从中留下能填饱自己肚子的一小口粮食。他的崇高品质使在场所有的人无不动容。列宁得知后,亲自倡议在格拉诺夫斯基大街为病弱的国家机关人员设立“疗养食堂”,目的是要把这作为在饥荒年代保证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员承受超负荷工作重压的必要措施。这种做法,人民群众是完全能够理解和接受的。

可是,苏联经济形势好转后,“疗养食堂”没有取消,反而逐渐演变为苏共干部的特殊食品配给和其他方面的一些待遇。起初,这类待遇还只限于少数高级领导人范围,差别也不悬殊,还属于比较正常的情况。但后来随着党政机关的不断扩大,配给面越来越宽,标准也越来越高。当高层和中层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相比享有越来越多的各种福利时“向上爬”的官本位意识也必然随之强化,搞到后来,苏共的特殊待遇甚至慢慢蜕变为特权,并向社会其他阶层保密,这就意味着党和国家的管理机关,开始把自己和人民隔离开来了。

到了勃列日涅夫晚年,其主要注意力都集中在“稳定”干部上。一个是稳定权力,不断颁布各种条例、规定。这些条例、规定,很多都和人民的要求无关,而是为了使官僚阶层日益膨胀的利益要求,进一步固定化、规范化、制度化,使他们感恩戴德,成为当时领导集团的坚定拥护者。另一个就是稳定队伍,尽量提拔一些亲信,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别人再用当年赶赫鲁晓夫下台的办法来对付他本人。而下面的干部也需要勃列日涅夫这样“爱护干部”的领袖在台上,以维护自身的权力和利益。上下之间便形成了一种具有特殊利益、却与群众越来越疏远的“共同体”。

在这种情况下腐败必然盛行,而反腐败斗争却很难开展下去。例如乌兹别克老百姓给苏共中央写了大量的信,反映种种营私舞弊和违法乱纪问题。这些信都转到了乌兹别克共和国党中央,要求进行调查,但得到的回答千篇一律,或是说查无实据或是说己作了处理。然而,人们还是不断地往莫斯科写信,反映他们遭到了打击报复。1980年至1983年这短短4年时间里,苏共中央收到来自乌兹别克的这种信件,就有几万封。

提拔亲信和保官的组织路线,导致大批庸人进入和滞留在领导层,造成党的总体决策能力下降;而脱离人民,无视群众利益,则进一步失去了作出正确判断的基础。和美国搞军备竞赛,用核导弹代替黄油,必然影响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招致群众不满。

从这些内容可以看出,特权、腐败作为决定性的原因,使苏共渐失人心,最终亡党亡国。

苏共的失败,充分说明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意义,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我们如果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一项严重的政治斗争,长期不懈的抓好,苏共的悲剧就可能在我国重演。

三、正确估价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

(一)正确认识我国目前存在的腐败问题。

正确认识我国目前存在的腐败问题,必须从两个方面把握。

1、腐败作为一个世界性的社会问题,不是我国社会主义的独特产物。纵观世界各国,无论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腐败作为一种社会现象,都普遍存在。如:1992年席卷意大利全国的大规模“净手运动”,使7次出任政府总理,30余次担任内阁部长的朱利奥安德烈奥因被控与黑手党有幕后交易而下台。93年米兰因发现一起小贿赂案件引发受贿大案,使1000多人被捕,10000多人接受审查,其中包括150多名议员,800多名国家机关重要官员,1400多名企业家,900多名党派人士。在亚洲,日本几任高官要员因被查涉嫌贿赂被查,被迫辞职。韩国总统金泳三上台后推行“消除腐败,恢复经济,完善纲纪”的反腐败倡廉运动,在国人支持下,使4000多名滥用职权,行贿受贿,侵吞国家资产的官员被判刑、辞职、降职,被人们称为是“一场不流血的革命”。以上这些国家的经济比我们发达,法制化程度也比我们高,但还是出现了如此高规格、大面积的腐败现象,这一方面说明腐败作为一种社会顽疾,要想根除,绝非易事,另一方面也说明,腐败这一社会现象并不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所固有的缺陷,它存在于各种社会制度。因此,我们绝不能因为我们目前存在腐败现象而否认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丧失对社会主义的信心。要认识到这种社会现象的出现,只是社会主义在发展的初级阶段,精神文明和法制化程度都不高的情况下出现的,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经历的历史阶段。要坚信随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消极腐败现象就一定能得到遏制,并最终被消灭。

2、我们目前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腐败分子只是极少数。虽然近年来,我们查处的腐败分子数量居高不下,社会上各个领域的消极腐败风气愈演愈烈,但我们不能一叶障目,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就此认定我们的党员干部队伍全都腐化了。要看到我们大多数的党员干部是好的,他们紧紧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充分发挥党的各级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凝聚起全国各族人民的力量,创造了不朽的伟业。正是因为他们的不懈努力,才使我国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成就。正是基于此认识,我们一定要坚信,我们的事业一定能够从胜利走向更大的胜利。

(二)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

一方面,当前在我国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非常艰巨。有些地方和部门违法违纪的问题还比较严重,重大违纪案件一再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现象仍然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纪检监察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腐败是社会毒瘤,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全党必须警醒起来;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到新的高度,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提出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可以用一组数字说明。据统计,2013年,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950374件(次),总量比上年增长49.2%;其中检举控告类1220191件(次)。立案172532件,结案17318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2038人。中央纪委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中管干部已结案处理和正在立案检查的有31人,其中8人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严肃查处和公开审判薄熙来严重违纪违法案,中央为此专门发出通报,在全党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不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形成了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鼓舞了士气,增强了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通过查办案件,惩处了腐败分子,严肃了党的纪律,教育了党员干部,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保证。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使全党全社会进一步增强了反腐败信心。

——严肃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013年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6400多人,比上一年增长36.3%。中央纪委监察部严肃查办了周镇宏、刘铁男、倪发科、王素毅、李达球、童名谦、杨琨、齐平景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并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目前正在立案调查的还有蒋洁敏、李东生、李崇禧、李春城、郭永祥、季建业、廖少华、陈柏槐、郭有明、陈安众、杨刚、王永春、许杰、戴春宁等案件。各地区各部门也查处了一批在本地区本部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比如,安徽省纪委查办了省国土资源厅原厅长陈良纲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广东省纪委查办了深圳市原副市长梁道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严肃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截至2013年12月31日,各省区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24521起,处理3042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692人。中央纪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体现了改进作风“言必信、行必果”的决心。各地也通报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严肃处理了相关人员,起到了严明纪律、端正风气、警示教育的作用。

——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2013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发生在农村的案件8.3万件,处分8.7万人。查办了一批发生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教育等部门的案件。同时,查处了一批职级不高、涉案金额巨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官巨贪”案件。例如:1、深圳市龙岗区南联社区“村官”周伟思,涉嫌收受贿赂5000多万元,其中相当一部分为拆迁和项目开发提供帮助所得的“好处费”,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广东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宫花村党支部书记助理张连合与党支部书记郭仲强,伙同村财务、出纳马雪梅建立不规范的会计账册,私设个人账户接收土地补偿款,欺上瞒下,不交或少交土地征用补偿款,对国有土地和村民利益造成了1.27亿元的巨大损失。3、广东申通物流有限公司为顺利租到土地,向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4个村29名村干部行贿1600万元。受贿干部几乎囊括了多个村两委班子成员。

——严肃查办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违纪违法案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深挖细查事故背后的违纪违法问题,督促责任追究落到实处,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比如,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八宝煤业公司“3·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进行调查,认定这两起事故都是特别重大责任事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涉嫌犯罪的35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其他73名责任人分别给予纪律处分。

一件件大案,一组组数字,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体现了中央对腐败现象零容忍的态度,表明了腐败没有“特区”、反腐败没有“禁区”。

另一方面,随着我们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西方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生活方式的涌入,必然带来人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变化,由此引发的一些不健康思想和生活方式,将使消极腐败现象进一步的蔓延和发展。

从以上两个方面可以看出,我们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任务异常繁重。

四、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要任务和要求

(一)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聚焦中心任务,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执纪监督,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点

要求领导干部必须认真执行中央做出的领导干部廉政自律各项规定,尤其要严格遵守以下要求:①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②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③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④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⑤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利私利;⑥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⑦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⑧要求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三)重点强调一下两个《条例》。中央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条例,是我们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中央要求各级党委要把贯彻落实这两个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因此一定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系统的学习,扩大宣传,认真贯彻落实。要认识到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是中央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

五、几点要求与大家共勉

(一)要善待人生

人生道路坎坷不平,艰难曲折,很不容易,因此一定要善待自己。“善”有两方面的认识,一种是无原则,无条件的满足自己的物欲,一种是严格要求自己,有制有节的生活。任何事物都应该有一个度,超过这个度,必须就走向相反的方向,这个度就是合理合法。无数落马的贪官教训告诉我们,追求无条件的物欲,必然导致一无所有的结局。因此,严格要求自己,有制有节的生活,才是真正的善待自己,才能使美好的生活长久。

(二)要勤于学习

很多深陷囹圄的人在忏悔中都谈到,由于自己放松了学习,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一步步走向了犯罪的深渊。学习,是提升思想境界,增强本领,实现个人事业成功的阶梯。所有成功人士,无不是把学习做为生活的第一需要。在学习方面,要突出“谦”、“实”、“恒”三个字。“谦”就是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始终保持一个小学生的心态,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无论你是研究生还是大学生,在群众面前你永远是小学生。所以要保持强烈的求知欲望,向书本学习,向群众学习,向一切人和事学习。“实”就是要联系实际,一方面多学习与自己工作和生活联系最为紧密的知识,讲求实效;另一方面在学习中要联系实际勤于思考,提高质量。“恒”就是要持之以恒。学习不能三分钟热度,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把学习作为生活的第一需要,真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只有这样,才能学有所成,与时俱进。

(三)要以德修身

对于一个人来讲,讲道德、讲公德是最基本的要求。而对于党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还需要讲“官德”。修官德,需要“廉”,需要“静”,需要“诚”。“廉”就是要清正廉洁,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当今世界,纷繁复杂,充斥各种诱惑,这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大的挑战。我们一定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一方面做到“慎独”,另一方面要自觉接受监督,借助外力来帮助我们抵制诱惑,保护自己。“静”就是要保持平静的心态,就是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身子,力戒浮躁,不图虚名,踏实干事,老实做人。“诚”有两层含义,一方面要对党忠诚,一方面要待人真诚。对待同志要以诚相待,开诚布公,做到胸襟开阔,虚怀若谷。

(四)要实干为民

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作为党的干部,如何体现这一宗旨,就是要把群众的富裕作为第一目标,让所有的群众在致富路上有事可干,有业可为;把群众的情绪作第一信号,符合群众意愿和要求的就做,不符合的坚决不做;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追求,从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既做“锦上添花”的事情,更多做“雪中送炭”的工作。用真抓实干奉献群众。带领群众把经济搞上去,为人民干一番事业,把实干为民作为我们全部工作的落脚点,作为衡量我们工作成效的重要尺子。

同志们,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信心,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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